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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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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于2006年3月1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局长邵明立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4月29日以第21号局令颁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于2006年3月1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局长邵明立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  相似文献   

7.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08年7月10日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确保《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写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消毒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按照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第四十七条查处。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1995年1月26日以公安部部长令发布实施。现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媒介,使全社会都了解规  相似文献   

10.
《内蒙古政报》2007,(8):48-49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相似文献   

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广州政报》2012,(2):18-22
广州市城市管理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件穗城管委[2011]397号各区、县级市城管局、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城管执法分局:现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似文献   

14.
正湘财综[2017]42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等有关规定和精神,为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国家信息化建设方针,加强对我省信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息工程建设行为,维护信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信息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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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体育局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体[2014]182号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高校体育学院,有关单位:《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渝文审[2014]35号)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参与体育科研项目研究。  相似文献   

17.
《贵州政报》2022,(7):75-77
<正>黔药监发〔2022〕10号全省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GMP符合性检查)检查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正宁卫计规发[2018]1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2018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  相似文献   

19.
正黔药监发[2021]1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经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月4日贵州省药品注册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注册活动,加强药品注册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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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卫生局,省直医疗保健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要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要保健法实施办法》、 (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及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规范我省产前诊断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厅特制定《贵州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赛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省产前诊断技术健康有序地发展,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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