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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合同自由原则,即契约自由原则,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民法的四大原则(即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一。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地为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同谁订立合同以及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等。 作为一种法律思想,合同自由原则在  相似文献   

2.
为了正确履行有效合同的义务,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世界多国合同立法中,赋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相应的抗辩权,实质上允许义务人依法有正当条件地拒绝履行请求,其目的是增强合同当事人自我防护能力,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3.
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前合同法律适用中的主要原则,一般而言,立法允许法官在当事人未做有效选择时,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但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具有内在不合理性。合同关系的性质决定了法律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当事人既然有权选择合同的内容,当然也有权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这与当前各国在解决国际合同之债法律冲突的问题上,普遍采用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相一致的,即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来选择适用于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既然我国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那么,当事人究竟应该怎样来正确行使这一权利呢?本文拟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的四个不同角度,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姚明肖像权纠纷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个人享有 ,集体是没有集体肖像权的。集体肖像作为商业用途时 ,应分别取得集体肖像中每个个体肖像权人的同意。行政规定与现行法律不一致 ,基于上述规定的“再授权性质”的合同则有可能是无效合同 ,它不因当事人的同意或默认而生效。即使本人签约同意相关部门使用其肖像权 ,并不等于他允许相关部门“再授权”他人使用。尊重权利人的权利最好的方法 ,就是运动队和运动员之间签订部分转让肖像权的协议 ,从而推动中国体育产业领域的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   

6.
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合同之债主要是一种对内效力 ,即对合同当事人的效力。但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 ,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 ,实际上涉及到第三人并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的拘束力。而且由于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 ,给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 ,对不同情况下第三人法律地位的确认 ,能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论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本身有自主解决和对诉讼标的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选择是否进行答辩,是否参加庭审。他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而自己退居幕后,他甚至可以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自始至终不出现(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案件如离婚案件除外)。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出现的又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形,我们称之为当事人的缺席。这种情形极大的阻碍民事诉讼的程序的顺利进行,非常不利于法院的公正审判。因此,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都对缺席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期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自主确立的。在期租合同履行结束后,由于期租期间承租人与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出租人的船舶被第三人申请扣押,承租人是否还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船东为了解除对船舶的扣押而代替承租人向其债权人履行了债务,船东是否有权向承租人进行追偿?文章根据一案例探讨了与期租合同履行有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情事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 ,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 ,致使与合同有关的环境或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 ,继续履行该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 ,从而允许该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法律效果在理论研究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笔者认为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法律效果首先应是当事人进行交涉 ,在交涉不成的情况下 ,赋予当事人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诉权的现代转型与民事上诉权之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诉权是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实现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上诉权是诉权的延伸。为了体现程序的公正性,保证当事人能够自由行使上诉权,确保上诉权行使的结果能够产生预期的制度效果,应当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民事裁定上诉等制度,允许自由撤诉,取消案件请示制度,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从权利行使自由、权利行使空间、权利行使实效等方面对上诉权予以切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①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以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非国家法条款就是将非国家法纳入准据法,扩大了当事人选法的范围,是国际商事合同统一冲突法的最新成果。自由和限制是该条款基础。该条款提出了非国家法必须符合的条件,同时要处理与内国冲突法、某些软法或公约的关系。非国家法除了可以适用于仲裁以外,还可以适用于诉讼。我国目前对非国家法还没有相关立法,建议立法允许当事人在仲裁领域中可以选择非国家法作为准据法,但在诉讼领域目前时机还未成熟。  相似文献   

13.
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解除权相比,任意解除权有着更强的"任意性",体现着特殊情境下法律对于更高自由与效率的价值追求。然而对于合同任意解除权设立、行使等过程中的"任意限度"问题,分歧层出不穷。在权衡意思自治与合同严守原则的基础上,尝试从多重角度划定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任意"边界",有助于维系法律的公平正义,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促进实现保障自由权利和防范权利滥用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4.
刑诉法的修正和刑事司法实践中诉讼证明的乱象要求完善我国的自由证明规则.自由证明的核心内涵是不受证据方法和调查程序的严格制约,其价值在于缓和严格证明的僵硬性及平衡个人权利与国家利益.自由证明的适用对象包括程序法事实、法律法规与经验法则以及量刑事实,自由证明也广泛适用于简易程序和决定程序中.在证据方法的限制方面,自由证明的证据关联性可以较为灵活,不要求最佳证据,容许传闻证据,执行较为宽松的证据排除规则.自由证明程序可以不奉行直接原则和当事人公开原则,但也要遵守宪法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注重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自由证明的内涵具有发展性,应当注重具体证据规则的构建.  相似文献   

15.
论情势变更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权在我国属于一项新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定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生活中,情势变更由于种种原因而经常出现,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合同的现象亦时有发生;该当事入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其所凭借的正是前述变更权。一关于变更权的概念、依据与后果情势变更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权,是指在情势变更清形下受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而取得的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这一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一方当事人可以仅依其单方面的意思而行使它,这一行使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与程序即…  相似文献   

16.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其债权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无关,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平衡和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及与善意取得、权利瑕疵担保等法律制度的协调等方面来确定其效力.<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规定为待定,不利于法律的整体调和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和维护,应予修改.对于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应确认其债权合同的效力,而让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17.
从"伤害原则"角度看,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该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制裁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而且从人权的平等保护,权利的多元化,以及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的角度而言,"二奶"的权利不应被克减,不应被排斥在权利的边角,而是应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相似文献   

18.
论合同的“浮动”准据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浮动”准据法是当今合同冲突法领域出现的新的法律现象,其一方面弱化了时间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另一方面使得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以后的任何时间首次或重新选择合同准据法以替代原先的准据法,但不能损害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及第三人依原先准据所享有的既得权利。  相似文献   

19.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是否能订立纯粹惩罚性的违约金 ,或者说违约金是否可以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的形式 ,即赔偿损失是一种补偿性的违约责任 ,而违约金是惩罚性的。笔者是支持惩罚性的违约金 ,只要惩罚不是过分的。也就是说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适用。首先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即契约自由。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 ,当事人可以自由设定权利和义务。在新的合同法中 ,第 1 1 6条明文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适用一个 ,并没有一个条款禁止一方在赔偿损失后再支付违约金 ,可以说这样的规定没有违法。其次 ,当事…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内容庞杂、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的人员财产范围较为广泛,因此,国家不能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听之任之,应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在保证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前提下对合同予以适度的干预,对合同效力的干预是国家干预的一种手段。一个有效合同需要具备有效的因素,在合同出现无效因素时允许当事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将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从短期的角度来看效力补正制度存在合理性,但是从法治以及社会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应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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