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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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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等学校及高等师范学校一、工资:教职员工总平均数三○三分。其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员、工警各级工资,照中央一九五二年颁布的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表(附表一)执行。前项总平均数,依照华北一九五四年规定统一标准,原则上维持一九五三年执行数,不作变动。二、职工福利费:(1)工会会费,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二计算,拨交工会。(3)多子女补助费,家属困难补助费,家属医药补助费,按教职员人数,每人每月八分,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但使用时包括工友在内。  相似文献   

2.
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之子女教养补助及其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牵涉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该项费用,由学校负担抑由机关负担,在处理与执行方面尚不一致,过去虽曾有规定,亦因不够统一明确,尚未能得到适当的解决,为使调干学生入学后安心学习,并明确该项补助费的具体用途,特作如下规定:(一)夫妇双力均为工资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如负担其子女教养费有困难者,由在职一方机关在福利费内予以补助。(二)夫妇变方均为包干制,一方离职入学政领调干助学金后,其子女原享受保育、媬姆等费由在职一方机关按各级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的规定发给,随机关经费报销。(三)夫妇双方一方为包干制,一方为工资制,如工资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其原享受之子女教养补助费,由包干制在职一方机关参照各级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保育、媬姆费标准补助。如包干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其原享受之子女教养补助费,由工资制在职一方机关  相似文献   

3.
<正>现就《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 44号)精神,为保障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基本生活,结合我市实际,有必要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作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4.
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之子女教养补助及其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牵涉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该项费用,由学校负担抑由机关负担,在处理与执行方面尚不一致。过去虽会有规定,亦因不够统一明确,尚未能得到适当的解决。为使调斡学生入学后安心学习,并明确该项补助费的具体用途,待作如下规定:(一)夫妇双方均为工资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如负担其子女教养费有困难者,由在职一方机关在幅利费内予以补助。(二)夫妇双方均为包干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其子女原享受保育、媬姆等费由在职一方机关按各级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规定发给,随机关经费报销。(三)夫妇双方一方为包干制,一方为工资制,如工资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干助学金后,其原享受之子女教养补助费,由包干制在职一方机关参照各级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中保育、媬姆费标准补助。如包干制一方离职入学,改领调斡助学金后,其原享受之子女教养补助费,由工  相似文献   

5.
为解决贫苦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家属之生产、生活困难,特根据中央颁发的「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及「烈军属实物补助费及烈士、军人子女入学补助费的使用办法」的精神作如下规定:一、凡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家属(以下简称烈军属),经积极帮助参加互助合作从事生产,并经代耕优待而其生活仍有困难不能达到当地群众生活水平者,得依下列条件,确定等级享受定期的实物补助:  相似文献   

6.
《今日浙江》2008,(3):5-5
为了保障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我省决定调整提高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及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7.
关于执行「子女教养补助费之规定」工资制一方个人生活费的扣除标准,省府曾于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九日以(53)省人会财行字第三八九号通知执行在案,但由于工资制一方的工资级别标准不完全与政务院所颁发之「各级人民政府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相符,因此,在执行中对扣除工资制一方个人生活费的计算仍有困难,特别是各国营厂矿企业之干部与各公立学校之教职员悬殊尤甚。为解决这一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1.凡执行政务院颁发的「各级人民政府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昌津贴标准」者,仍按(53)省人会财行字第三八九号通知执行。  相似文献   

8.
自一九五二年起在全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工农速战中学实行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制以来,基本上解决了在职干部入学俊的学习、生活等物质困难,对鼓励在职干部入学,并从而改变高等及中等学校学生成份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原订办法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首先是对一些参加革命工作多年的有家庭负担的工农老干部的照顾不够,没有适当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因此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情绪;其次,是缺乏一个明确的、具体的使用办法,大多数学校是将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平均发给,没有结合干部的质量、困难的多少而分别对待,以致形成「苦乐不均」的现象。为改进此项工作,现以不突破现行全国平均每人每月三十二万元总的预算标准为基础,按调斡学生的原来职务与工资级别分为五等调干学生人民助学金,发给学生个人作为调干学生在学习期间解决本人学习、生活上的需要之用。除上述发给个人部分外,再按每人每月五万元编列预算,由学校统一掌握,适当地协助调干学生解决按高等教育部(54)计刘字第一五九号规定应由学校负责解决的子女教养费及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相似文献   

9.
为了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适当解决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要福利,现将1958年福利费标准作如下规定:(一)1958年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包括乡级)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一律按工资总额的1%向同级财政部门预算拨款。省级各单位按规定标准直接向财政厅预算拨款。各自治州、专署、县、市的福利费预算,还应同时报省人事局备案。(二)各单位的福利费预算由各单位包干使用。财政部门在审核各单位1958年福利  相似文献   

10.
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及国务院人事局颁发的「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子女教养补助及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及我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湖南省关于调干学生入学后子女教养补助及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各一份,随文附发,望即转知所属机关执行。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们最近了解,有些地区和单位,因为福利费将有剩余,不愿至年终上缴,而对福利费使用不当,发生了很大浪费现象。有的单位没有切实按照工作人员的困难程度而给予过多的福利补助,有的单位对于没有困难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补助,甚至,有的单位竞把福利费在部分负责的工作人员中分掉了。有的单位把修筑机关宿舍、疗养院和购置机关家具等不应当在福利费内开支的费用,也从福  相似文献   

12.
一、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居住公家宿舍所用的水电,除直接用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水电者,应按自来水和电业局规定;按月自行交费外,凡用机关水电者,一律按下列规定收费。1.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用水,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收费一角,单身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收费五分。如果一户装有专用澡盆者,每个每月收费五角2.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用电,按使用灯泡的大小,每支灯光每月收费一分五厘。但使用的灯泡,一般以十五光到二十五光为限。单身工作人员住集体宿舍几个人合用一灯时,所需电费按人分摊收费。如有使用收音机及其他耗电设备的,应按用电量另行收费(由各机关具体规定)。集体  相似文献   

1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14甬人社发[2019]76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4号)精神,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下  相似文献   

14.
穗府办[2008]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市属各区(花都区除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5元,花都区、增城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从化市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  相似文献   

15.
最近,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湘政办发[1997]33号文件,决定从1997年7月起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一、凡1993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含工人),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助费5元。 二、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在中教五级、四级和小教三级、二级的教师和相应工资级别的离退休  相似文献   

16.
为使年满七周岁至十五周岁的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子女(以下简称烈士军人之子女)在可能条件下不致失学,特根据「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及一九五三年四月三日中央财政部、内务部所颁发之「烈、军属实物补助费及烈士、军人子女入学补助费的使用办法」的精神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7.
省人民委员会(55)财武字第九一○号通知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几个问题的规定,仍照旧执行外,特再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粮食定量标准方面的临时办法:(一)省、市、专、县的国家工作人员,自一月份起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供应粮食一斤,如系集体入伙的中灶、小灶之人员不再增加。(二)公私合营、私营企业的职工、店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供应粮食一斤。(三)市镇居民中的六周岁以上至四十五周岁的非农业人口,自一月份起每人每月增加供应一斤半。  相似文献   

18.
詹海东 《广东民政》2010,(12):23-24
定期补助。现行地方政府主要为孤儿提供以下几项定期补助:一是执行孤儿养育标准。2009年2月19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提出全国统一的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编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相似文献   

19.
宁政发[201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银川市、石嘴山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5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由目前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相似文献   

20.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入发[1997]89号)文件精神,我省已发文部署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作。主要内容是: 一、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1.从1997年7月1日起,将机关行政人员的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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