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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举足轻重,而由供需关系形成价格升落是正常的。另外,由于证券作为金融商品进入市场实际上是虚拟资本,其价值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市场利率的变化等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因人为地扭曲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必然损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甚至可能引起社会的震荡,其社会危害性之大是显而易见的。就上海和深圳两地证券市场建立后所出现的几次大的价格波动分析而言,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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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认定和处罚中若干问题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新刑法第182条和香港、台湾地区的证券法律中都规定有操纵证券市场罪(又可称为操纵证券行情罪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在证券市场上,由供需关系自然形成的价格是正常的、具有权威性的价格。而操作市场的行为却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给证券市场的秩序造成极大危害,因此,法律必须加以禁止。所谓操纵市场,是指人为地变动或者固定证券行情,以引诱他人参加证券交易,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操纵市场,实际上是一种欺骗行为,旨在通过人为地影响证券市场价格而欺骗广大投资者从而使自己从中获益或转嫁风险。就操纵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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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证券市场中一种严重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证券交易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因此,在证券市场中人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扭曲正常的供需关系价格形成机制,势必将妨碍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危害证券市场的自由(free)、公平(fair)、及公开(full disclosure)的原则。当今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此类严重行为认定为犯罪并对通过立法对其进行规制。本文仅就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犯罪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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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各国的证券犯罪中,操纵证券行情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种。但对其犯罪构成的认定和把握却十分困难,引起了不少争论。本文以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实例为基础,供我国在制定相关法律的刑事条款时参考。在证券市场上,由供需关系自然形成的价格上落是正常的。而操纵行情却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给证券市场的秩序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法律必须对其加以禁止。所谓操纵行情,是指人为地变动或固定股票行情或债券行情,以引诱他人参加买卖交易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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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信息型操纵的“抢帽子”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严重阻碍资本正常流动,扰乱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由于规范界限模糊和行刑衔接不畅,实践中呈现出“行政手段较为充裕、刑事手段较为短缺”的规制样态。为实现“抢帽子”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妥当处罚,“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行为应理解为对证券市场管理秩序的侵害,公开发布证券投资信息和利用证券投资信息反向交易应作为“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的核心不法要素。同时,在实体层面充分考量作为罪量因素的“情节严重”以准确把握出入罪标准;在程序层面强化案件移送以避免发生“以罚代刑”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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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行为是困扰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顽症。近年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股票市场迎来了全流通时代,内幕交易行为也出现新特点,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公职人员也开始涉入内幕交易行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由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打击内幕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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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最严重的欺诈行为,世界各国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将之列为应该受到严厉制裁的行为。加拿大也不例外。本文中石油在加拿大资本市场遭诉为出发点,提出了加拿大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问题。进而详细论述加拿大内幕交易的一般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相应评价分析,以期给我国立法以及我国企业在对外融资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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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行为是指操纵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交易繁荣假象。诱导投资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投资决定。企图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从禁止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来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操纵市场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六种:虚买虚卖、相对委托、连续交易、联合操纵、散布谣言以及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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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应该是一个法治的市场,证券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规范证券市场的各项法律制度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实践和摸索逐步建立起来的。随着近几年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步伐的加快,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加强.证券法律制度也在不断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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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立法者对于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是依据一级和二级资本市场的不同而分别立法加以规定的,这种立法体系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民事责任体系。我国证券法律界虽然也对证券市场从理论上分为一级和二级市场,但是我国立法者在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于证券市场信息公开不实的民事责任仍然没有依据证券市场的多级特性而分别加以立法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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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松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4):101-104
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证券市场作为媒介融资的必备环节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其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的过程亦伴随着我国证券立法的渐趋完善合理。然,市场操纵行为仍是我证券市场的一大危害。这是一种扭曲价格机制,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证券市场公正性的违法行为。在建立了行政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之后,还应建立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以有效的遏止操纵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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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随着股市飞速上涨,内幕信息提前交易、对倒交易哄抬操纵股价、虚假信息欺诈交易等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滥用权力进行各种非法交易行为纷纷浮上台面,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规则和形象,引起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关注、查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这些行为就是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市场行为。社会公众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信心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大量的中小股东来说,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运用相应的法律机制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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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构成要件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构成要件刍议□郑顺炎陈洁证券内幕交易,又称内部人交易或知情者交易,是指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证券市场应该是开放而公平的市场。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资源优势从事交易行为牟取暴利,有悖于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三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