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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不服从,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上下级之间是法律意义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管理中,公务员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基本要求,不服从是例外,只有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才可以不服从.公务员不服从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在行使不服从的权利时,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公务员的非自主行为在政府等级性权力机构中经常出现,本文认为,公务员对其非自主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未明确规定公务员有不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的权利,本文指出这属于公务员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公务员法在这方面有待于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3.
服从命令与依法行政冲突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服从命令和依法行政是各国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但这两项义务之间潜在着尖锐的冲突,其焦点集中于公务员是否应执行违法命令的问题上。从理论层面上讲,公务员不应当执行违法的命令,因为法律的效力高于命令;但从实践层面上讲,公务员无法不执行违法的命令,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赋予公务员享有审查命令合法性之权利。如果司法能够被授权审查政府人事行政行为,则有助于强调公务员履行依法行政之义务;否则,会导致强调公务员服从命令之义务。  相似文献   

4.
<公务员法>授予公务员对上级违法命令的抗令权,是彰显人本主义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但是,抗令权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的诸多瑕疵,却在事实上给这一制度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只有从立法上不断完善公务员的抗令权制度,才能使之具有相应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公务员如何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入手,通过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承担法律责任相统一的规则比较分析,探讨公务员应具备高度的健康的责任意识,思考在实践中如何贯彻五十四条所确立的科学理念和规则,以期完善配套的行政管理制度与措施,使公务员法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相似文献   

6.
建构我国执行军事命令不当然阻却违法的制度,需要对执行军事命令阻却违法的条件予以明确,需要将军人执行军事命令中的临机处断权具体化,需要赋予军人不服从明显违法军事命令的权利,需要确定明显违法命令的执行者应承担的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命令执行者有一个明确的选择标准。  相似文献   

7.
论社会公众参与对国家公务员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公众参与对国家公务员的管理 ,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强化公务员对社会公众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一种制度创新 ,具有弥补现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封闭性缺陷的重要作用。国家公务员具有行政机关代表的法律身份 ,这使得国家公务员能对社会公众行使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 ,由此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公务员的内部管理。但这种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着封闭性的缺陷 ,使社会公众难以参与其中。事实上 ,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内部管理法律关系与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具有密切关联性 ,这种关联性客观上要求社会公众参与途径主要有 :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评判 ;实施职权性检查监督和参与对公务员违法责任的追究  相似文献   

8.
八二宪法第3条第4款实际上并未规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具体规范模式,而更多体现为一种探索性的政治理念。中国独特的人民主权运作结构使得宪制意义上的央地关系与经典的"命令—服从"式单一制特征相区别。在具体制度框架中存在着集权与分权的张力,其着眼点在于如何更好地进行现代化建设这一国家理性。制度设计者对央地关系思考并不成熟,国家结构形式有待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9.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了公务员下级执行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时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关系,成为一大突破和亮点。但由于该文立法的模糊性和原则性,导致了内容缺乏操作性,甚至与权责一致原则相违,因此,需要从行政法中的权责一致原则角度出发加以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隐匿身份侦查指的是侦查人员或受委托侦查的人员隐匿其真实身份实施的侦查。隐匿身份侦查不可避免地涉及某些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已经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隐匿身份侦查实践所证明。隐匿身份侦查的行为限度是隐匿身份侦查行为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隐匿身份侦查行为限度的实体法依据包括阻却形式违法的法定事由和阻却实质违法的超法规事由。前者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照法令行为、公务员执行上级命令行为和正当业务行为。后者包括被害人承诺行为、义务冲突行为和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容许的危险。隐匿身份侦查行为限度的程序法依据包括辩诉交易、不起诉和诉讼策略。  相似文献   

11.
试论《人民警察法》第32条与第33条的冲突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警察法》第32条、第33条都是有关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方面的规定,但第32条规定必须执行决定和命令,第33条规定有权拒绝执行。这既是警察法律所确定的警察职务关系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以法律形式确定人民警察只能履行法定范围内的职责,但在警务实践中常常感觉到“必须执行”和“拒绝执行”二者前后矛盾,主要是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包括不包括超越法律、法规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上级是指人民警察所属的警察机关和上级警察机关,还包括不包括党委和政府;警察机关和党委、政府及其各级领导作出的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是否都应拒绝执行等等,在警务实践中很难把握。  相似文献   

12.
分析法学派将法定叉成一种"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本文认为.传统的以命令一服从关系为轴心的国家管理模式正在衰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尊崇社会自治的公共治理模式.在此背景下,不应再单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机制日益演变成一种由自愿服从、习惯性服从、社会强制服从和国家强制服从等多种方式共同构成的混合结构,这就意味着法的实施未,必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法的效果的优化不再以强化国家强制力为前提.  相似文献   

13.
行动理论始于公务员最基本的经验,亦即在决策、反应或计划时所必要的面对面的境遇,它并非只是一种用到高级决策阶层的理论,也可以用到基层的公务员阶层上。鼓励我们去理解公务员在这些遭遇中所采取的行动背后的意义,会极大地影响公务员的行为:从绝对服从到相对服从,从敷衍塞责到尽职尽责。  相似文献   

14.
“执行上级命令不免责”是一个兼具战争法和刑法的问题,其背后是对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考量。价值理念的偏好影响着刑法和战争法理论的建构,从而呈现出“免责”与“不免责”的立场分歧。随着国际社会惩治战争罪实践的不断发展,立场的分歧已然不在剑拔弩张,实现正当性的途径逐步转向如何在上下级之间公正合理地分配责任,刑罚论的兴起也对执行上级命令的责任分担的正当性提供了进路。无论刑法理论的发展与演进,正当性的标准始终为“执行上级命令不免责”勘定方向和实现公正。  相似文献   

15.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依据,两者的关系直接决定着公务员法治的理念与实践,影响着公务员管理的活力与效能。传统上对此多持义务本位的观点,在公务员立法实践中也体现着这种观念。义务本位混淆了公务员的多重身份与法律关系,其理论基础已经势微,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在实践中产生诸多问题。当前需要抛弃义务本位,重新确立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古代社会,无论是家臣还是官员,上下级都以一种主仆关系而存在。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我国在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形成一个不受法律一般原则拘束的关系地带。依据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进步路线,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关系必将是建立在公法上的契约关系,从而完成身份的回归,公务员则演变为对法律制度无限忠诚的群体。  相似文献   

17.
对《公务员法》“违法命令不执行”条款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违法命令不执行”条款规定的“违法命令”应该既包括具体行政命令,也包括抽象行政命令。但是该条款表述模糊,有可能导致执行中的混乱,可借鉴有关国家的规定予以改进。对于抽象违法命令不执行的情况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潜在的困境,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考虑扩大“违法命令”的范围,把规章纳入其中,从而赋予行政机关对于规章规范直接的选择适用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中,行政命令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该部分犯罪的认定不仅要结合刑法的规定,还要参见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行政命令出罪功能的考察不仅要从形式上进行,还要从实质上考量。基于此,拒绝执行行政命令不能免除行政相对人的刑事责任;公务人员明知上级命令明显违法而执行的,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违法的行政规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免除执行者的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不能在判决书中直接否定抽象行政命令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9.
1.相关的两个重要原则个人应对自己所犯的国际罪行承担责任 ,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战争中 ,个人既可能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战争罪 ,也可能命令下级去犯战争罪。一定条件下 ,即使没有下达有关命令 ,下级犯战争罪也可能会导致上级的刑事责任。这就涉及到与战争罪个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两个重要原则 :第一 ,上级命令不免责原则。上级命令不免责原则经历了一个反复的过程。传统国际法中 ,因考虑到军队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而且服从命令是维持军队纪律的基本要求等因素 ,上级命令可以作为免除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充分理由。二战后 ,《欧洲国际…  相似文献   

20.
在现代社会,异化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公务员培训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当然也不例外。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公务员的实际需求不符,忽视了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培训机构与需求机构的脱离以及培训师和公务员之间关系的疏远都是公务员培训中的异化现象。通过关注公务员的需求、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支持培训的工作环境等方法则是扬弃异化、超越异化的途径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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