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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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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司)现场检查验收标准》、《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门店)现场检查验收标准》、《湖南省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验配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从二○○七年六月一日起遵照执行。附件:1、《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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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04]21号)的要求,现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湘食药监安[2007]6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湖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南省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相似文献   

5.
湘食药监安[2007]8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实施科学监管,促进企业守法自律,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构建与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为积极稳妥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制度,我局确定岳阳市为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一年。岳阳市局要按照此办法,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各市、州局可结合本辖区情况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请与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联系。  相似文献   

6.
湘食药监发[2007]12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局令第7号)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南省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京药监发[2011]39号《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已经于2011年12月12日第1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京药监市[2005]22号)同时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8.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国资委、各监管企业:为指导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  相似文献   

9.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行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注册水平,加强对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人员的管理,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医疗器械注册专员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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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实现省九届党代会提出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目标,经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共同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对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湖南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对培育工程的管理,确保培育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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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保化[2012]25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强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诚信自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状和监管需要,我局制定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现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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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全省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维保质量与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省局制定了《湖南省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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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文件渝交委法[2010]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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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渝食药监保化[2012]21号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提升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保健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请各区县分局在2012年12月20日前将本制度要求宣传贯彻到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并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贯彻和实施情况报送市局。二、本制度是试行制度,对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以便进一步完善。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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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07〕1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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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现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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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卫发[2008]33号各市(州、地)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制定了《贵州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验收细则(试行)》和《贵州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评审验收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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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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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自2000年11月发布实施后,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下简称GSP认证)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GSP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为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亟待加以修订。经我局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并在多次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后,已将《办法(试行)》修订完毕。现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GSP认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要端正认识、把握好方向,从宏观上发挥GSP认证的作用,为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的调整,改善药品监管环境,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GSP认证工作的领导,切实将GSP认证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药监部门必须按照我局《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的要求,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按时组织本地区的GSP认证工作,以确保GSP认证工作目标按期完成。三、各地在组织GSP认证工作中,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严格认证受理、检查、审批等环节中的标准和程序。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认证结果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四、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注意加强认证机构人员和认证检查员的作风建设,严格组织纪律,保证有关人员在受理、检查、审批等认证过程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廉洁高效的作风,维护GSP认证"公平、公正"的良好声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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