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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发展影响,刑事电子数据证据概念先后出现视听资料、计算机证据、数字证据、电子数据证据等诸多学说。该类证据概念至少应该包含两个要素:一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即数字化;二是证据目前或将来的存在形态,即电子化。至于其载体可能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且对电子数据证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故将其命名为电子数据证据更为合适。据此,刑事电子数据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判断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化数据信息。深刻把握刑事电子数据证据的内涵,准确界定刑事电子数据的外延是完善刑事电子数据立法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
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是研究诉讼主体在诉讼活动中提出的电子证据能否被采纳以及采纳的标准问题。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电子证据亦不例外,必须经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检验,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刑事证据立法与犯罪侦查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何家弘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2,14(4):33-38
从理想的角度出发 ,我国最好采取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立法模式 ;但是考虑到司法实务和立法技术等具体问题 ,分别制定刑事证据法和民事证据法也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的“次佳”选择。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应该坚持以“法定证明”为主、以“自由证明”为辅的思路。刑事证据法的内容应该包括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则两大部分。根据刑事证据立法的趋势 ,犯罪侦查观念应做如下转变 :从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多元平衡的价值观 ;从侦查中心的司法观转向审判中心的司法观 ;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 ;从倚赖人证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物证的证明观 ;从偏重证明力的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性的证据观 相似文献
4.
李列宾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8(3):60-62
刑事证据合法性的标准是由法律所规定,它体现立法者对刑事证据的干预。合法性的标准要求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具有理性化。对于证明能力,法律上有两种限制方法。刑事司法人员在判断刑事证据合法性时要注意,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收集与提供主体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排除;收集或提供的程序、方法、手段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建立与完善我国非法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应是立法机关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张慧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46-50
2012《刑事诉讼法》对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予以认可,从理论维度对传统的证据转换说予以否定,行政证据刑事司法化应运而生。较证据转换说而言,行政证据刑事司法化更符合立法原意,体现刑事法律的体系化,遵循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诉讼效率的价值,对立法完善起着导向作用。有效衔接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离不开司法人员合法、正当司法:明确行政证据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性以及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相似文献
6.
基于刑事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应当以客观性、关联系、合法性三个方面作为刑事诉讼中采信电子证据的标准,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从取证主体的合法性以及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两方面来构建完整的非法刑事电子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7.
李炜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1):35-38
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界发现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制定的证据规则已不能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治的需要,亟待加以完善,故而开始探讨证据立法问题。公安机关肩负着侦查犯罪的重要职责,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收集证据以破获案件,所以证据立法必将对公安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面对刑事证据立法的挑战,公安机关应该尽早研究证据立法问题,以适应证据立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祁亚平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2):19-23
事实认定是法庭通过审理证据、推断和确认追诉中的事实问题的特定活动。刑事庭审中的事实认定是刑事法庭在刑事诉讼中针对指控进行证据调查,判断指控犯罪是否发生、指控罪名是否成立的特定活动。事实认定问题首先应当是一种权力配置和权力约束问题,当事人和法官的权力、权利问题应当是分析事实认定时的首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陈英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1):51-53
电子证据是随着现代科技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诉讼证据,其表现形式与传统证据有较大的区别。文章从刑事证据法学角度,阐述了电子证据的特点、法定形式以及电子证据成为刑事证据的必要性,以期对我国电子证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黄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28(1):123-128
刑事电子证据作为电子时代重要的新兴证据种类,对于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尊严乃至促进依法治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刑事电子证据收集程序存在种种问题,从实体性问题到程序性问题,不一而足。确立正确的基本原则可以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正确的价值取向与目标愿景。根据刑事电子证据规则体系的精神实质与价值取向,刑事电子证据收集程序的基本原则应当确定为程序原则、比例原则、民主原则、可靠原则以及前瞻原则。刑事电子证据收集程序可在立法、侦查、审判等环节将这些原则付诸实践,从而实现自身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孙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33-36
刑事诉讼法在立法层面上首次对行政执法证据司法化予以肯定,但是行政执法证据如何向刑事司法证据合理转化,转化后司法机关如何使用,以及证明效力的延续性等我国法律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难题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章分析了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司法证据转化的必要性和证据转化的种类、方法、规则等,并提出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意义的证据转化制度。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据形式划分是刑事证据立法和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形式划分进行检讨并进行合理的重构,不但有利于证明主体正确运用证据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而且有助于法官正确地对刑事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和采信,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建议重构刑事证据形式划分体系,将证据形式划分为物证、书证和人证。 相似文献
13.
佘祥林案件集中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理念性和制度性的缺陷,尤其是证据制度的问题比较多。在这些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倡导诉讼文化理念的变革和更新,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改进和强化刑事侦破的技术手段等。逐步克服传统弊端,避免佘祥林之类冤案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14.
朱道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1):47-50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而质证作为审查证据真伪的法律制度,其作用毋庸置疑。我国刑事质证制度在司法实践和立法中都存在缺陷,明确质证的主体和对象、确定质证规则、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明定刑事质证主体的证据开示义务、保障律师的取证权是完善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所在。 相似文献
15.
安妤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74-76
文章分析了存疑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试图建立科学的证据证明规则,以此引入公正证据评价程序,来完善存疑不诉案件当事人救济机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检察人员不仅更有效率、更客观地接近案件真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存疑不诉案件,而且也能让公众切实地体会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 相似文献
16.
唐玉玲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5):52-53
刑事证据规则单独立法符合我国司法的现实情况。确立刑事证据规则应注意与诉讼规则相互衔接 ,从而使证据立法有相应的诉讼制度作保障。 相似文献
17.
孙学军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2):40-45
尽管我国传统刑事诉讼理论缺少对证据规则的研究,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仍对一些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的基本框架,为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的最终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包括司法解释)对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追求。但是其不足和缺陷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构建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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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付淑玲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由于立法上缺乏刑事责任年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户籍资料、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陈述和骨龄鉴定认定依据均存在问题;刑事证据采纳标准和司法成本影响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处于不确定状态。对此,立法上应明确规定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严格户籍管理,适当运用骨龄鉴定,严格遵守证据的采信规则,合理规划司法成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