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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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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岸经济交流与世界经济发展情势密切关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是两岸经济交流的重要驱动力.它推动着台湾厂商冲破台湾当局禁锢,也为两岸合作提供了日益完善的条件,使两岸初步形成了相互依存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2.
苏美祥 《台湾研究》2013,(4):21-25,31
依据形成的动力机制不同,经济一体化可以划分为功能性一体化和制度性一体化。一般而言,功能性一体化主要体现出经济体之间以市场机制为主导自然形成的经济密切互动的关系,而制度性一体化则反映出公权力在一体化中的主导作用。[1]ECFA的签署,开启了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新纪元,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进程实现了从功能性向制度性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两岸经济相互依存关系长期局限于贸易和投资领域,2008年以来两岸贸易增长减缓、投资衰退等现象似乎显示两岸经济关系由紧趋松。但笔者认为,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推进,新的两岸经济依存关系已超越贸易和投资单一领域,体现在包括商品、市场、资金、技术、人员往来等各个领域。综合各项指标来看,当前两岸经贸相互依存关系比2008年以前有明显提升,持续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是保证两岸经济进一步融合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4.
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概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近年来两岸关系发展中备受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准确界定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内涵是成功构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关键。两岸打破隔绝以来,经济关系迅速发展,但很长时间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一直处于间接单向、受阻失衡、机制缺乏的状态。随着两岸经济关系不断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内在动力的不断积聚,  相似文献   

5.
中美贸易摩擦对两岸经济关系及台湾经济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美贸易摩擦对两岸经济关系正产生明显冲击,两岸供应链面临局部重整,双方贸易投资下降,并可能影响两岸产业链中长期发展格局。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冲击,台商加大全球产能调配力度,台湾相关产业产值大幅上升、对美出口快速增长;但岛内相关产业的实际投资未明显增长,显示台商主要是进行不同出口市场产品的产地调整,而非产能转移;岛内多数产业并未因“转单效应”获益,总体经济受到明显冲击。两岸应深化融合发展、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加快构建两岸主导的创新供应链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两岸经济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存在难以纾解的结构性矛盾,而这些结构性难题的产生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的制约已成为当前两岸经济关系的主要矛盾。因而,纾解之道也不能就经济论经济,应究其根源,从多维度、多层面去思考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7.
20年来,中国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两岸三地经济的密切联系,已成引人瞩目的焦点,并正在改变着整个东亚的经济格局。北京申奥成功和两岸加入WTO强化了这一趋势。两岸加入WTO意味着两岸必将进一步开放市场。特别是中国大陆,加入WTO还标志着大陆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全面接轨,特别是与美日两国经济联系再上一个台阶,推动中国大陆经济加速发展的“二级火箭”点火,并带动两岸贸易相互依存合作关系的发展,将之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条件下,两岸有必要推动制度性经济一体化进程。两岸制度性经济一体化不但有助于减少往来成本、推动各自经济的发展、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且也有助于规避外来风险、强化合作保障,奠定两岸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基础,合则两利,对大陆有利,对台湾更有利。  相似文献   

8.
熊俊莉 《台湾研究》2010,(1):25-30,64
美国次级房贷引致的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都受到剧烈冲击,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也不能置身其外,均呈现经济成长趋缓与外贸出口下滑的现象,快速发展的两岸经贸往来也遭遇挑战。然而,2008年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出现了重大的积极变化,大陆地区陆续出台多项惠台政策协助台湾抵御金融危机,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关系的政策思路也作了重要调整。在两岸均持开放态度并积极推动下.两岸经济关系将更加紧密。两岸经济合作将朝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的方向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两岸经济合作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ECFA后台湾加速推进与国际经济体商签经济合作协议,美国重返亚太战略造成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局面更加复杂,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在岛内备受关注,并成为台湾当局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两岸经济关系的转型趋势与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及两岸经济运行出现的新变化,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也逐步呈现出一些新的现象与特点。这些现象的发生,是影响和决定两岸经济关系变动的深层因素,特别是岛内经济因素的直接反映。在这些因素影响下,两岸经济关系正在逐渐步入一个新的转型期,即: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主轴,正在由制造业领域加快向服务业领域延伸和转移。这种转型态势将对当前两岸的政经互动框架提出新挑战,从而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季烨 《台湾研究》2014,(6):64-71
台湾地区监督两岸协议的基本规范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但关于制定两岸协议监督专门条例的争议却持续了20年,主要包括两岸协议的法律性质之争,立法监督的深度和方式之争以及公众参与的限度之争。台湾内部关于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的争议,表面上体现为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实质是蓝绿政治势力对大陆政策主导权的争夺,同时也夹杂着少数政治人物的个人政治企图。鉴于其“泛政治化”的本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对两岸关系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觑。  相似文献   

12.
两岸产业合作目前的形态与模式形成的根本原因,除了两岸间密切的经贸关系外,更是由两岸共同处于的东亚生产网络所驱动的。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两岸间产业合作开始共同面对亚太区域经济整合、全球价值链重新布局的外部压力,同时由于两岸经济实力和比较优势的变迁,两岸间产业开始逐渐由互补走向竞争。当外部与内部经济环境同时发生变化时,两岸产业合作的传统模式面临挑战和选择。  相似文献   

13.
和平发展时期“两岸政治关系”理论内涵包括两岸之间政治对立、政治互动、政治互信、政治定位与政治合作等,这五方面关系总体上是逐步递进关系,如在存在政治对立情况下开启政治互动,通过政治互动增进政治互信,并在此基础上面对与处理政治定位,最后开启政治合作;同时这五方面也存在彼此促进、互为条件关系,如在政治互信基础上开展良性政治互动,反过来会增进政治互信;如果政治定位能得到妥善处理,政治互动会更顺畅,政治互信会更强化,政治合作也能深入开展。“合情合理安排”“两岸政治关系”路径包括双方协商、平等协商、务实协商与公权力协商。  相似文献   

14.
推进两岸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发展,形成日益紧密的经济共同体,可以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经济基础,有助于推进两岸和平统一,但并非两岸和平统一的充分条件。而且,发挥两岸经济关系对两岸和平统一的促进作用需要相应的主客观条件,至少需要两岸双方的共同政治意愿与积极行动,以便在共同利益不断增进的基础上建构国家认同。民调显示,近年来的两岸经济合作,在“反独”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施行时间较短且尚未充分展开等因素而不足以证实或证伪其在“促统”方面的作用,并面临制约因素。而国家认同的形成,乃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关键。因此,必须确立正确的合作理念,坚持特定的推进原则,选择适宜的推进方式,以提升两岸经济合作的政治效应。  相似文献   

15.
两岸关系制度化的动力来源包含理性选择与社会建构两大因素。从两岸关系的制度化进程来看,两岸双方以追求共同利益的理性计算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伴随双方社会化交往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多的社会性因素被纳入制度化进程之中,推动着两岸关系的制度化向更高层次发展。推动这一制度化动力转变的机制主要包括三类:外部激励、规范说服以及社会学习。概括起来,理性选择和社会建构因素的双重动力推动了两岸关系制度化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的发展,形成了一个综合的战略性社会建构动力。两岸战略性社会建构动力下的制度化建设可分为制度规范兴起、制度规范内化以及制度化的深化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16.
王敏 《台湾研究》2014,(2):46-54
近几年来台湾与东盟经济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台湾对东盟投资额和双方贸易额快速增长,东盟在台湾对外经贸格局中的地位不断攀升以及双方经贸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其中台湾与新加坡率先签订“经济伙伴协议”,标志着台湾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关系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双方经济关系的快速发展是东盟经济的“引力”、大陆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湾当局政策“助力”这三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来台湾与东盟经贸往来有望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东盟对台湾经济重要性将持续上升,台湾也将东盟及主要国家列为对外商签VrA的重点对象,但可预见的是,双方经济关系将继续在“一个中国”框架内运行,且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大局。  相似文献   

17.
目前“治权”概念具有模糊性。它是政府的统治权力,既不同于自治权,亦不同于管辖权。在一个主权之下,是否可以存在多个治权,既缺乏充分的理论论证,也没有充足的国际实践作为支撑。对于台湾当局“互不否认治权”的提法,大陆宜慎重处置。  相似文献   

18.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面临的核心障碍是:是否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以及如何设计两岸都能接受的“一中”法律架构和中央政权架构,而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及两岸关系定位则是争论的焦点所在。两岸在“国号”上的分歧并未改变“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以及人民和领土完整并未分裂”的事实,只是中国内战未能彻底结束,导致了“一个中国内两个敌对政权阶段性并存”的格局。笔者认为,在两岸均以谋求国家和平统一为目标的前提下,似可默认在国家统一前双方政权互不隶属,两岸任何一方都不强求对方接受自己作为国内法意义上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并在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一个中国”。未来两岸“统一”的法律目标是:本着相互宽容和谅解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制定或认可两岸均能接受的、在全中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组成能有效管治全中国的中央政府。  相似文献   

19.
2014年3月18日,台湾的学生以及社会团体因为反对两岸服贸协议,进而占领“立法院”,并发起一连串的示威与抗议活动。本研究运用定群追踪数据,以网络民调方式访问台湾地区大三的学生对两岸服贸协议的看法。初步发现:大学生对于服贸协议的态度,受到其政党倾向、统“独”立场以及“台湾人认同”的影响。不过,本研究运用政治情绪的测量也发现:台湾的大学生对于台湾的愤怒与对中国大陆的愤怒,让他们反对两岸服贸协议,但当他们对中国大陆抱持希望时,仍然支持两岸服贸协议。因此,中国大陆的崛起及繁荣与发展,既让台湾的大学生对于台湾的现况感到愤怒,确也对中国大陆充满憧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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