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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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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海底是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确立的一个新海洋法概念。总所周知,国际海底矿产资源丰富,其开发和利用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鉴于此,研究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制度,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对我国均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中国“大洋一号”科考船已于2005年4月2日从青岛启程,开始了远赴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执行环球大洋科考的任务。其主要目的为采样和调查国际海底区域资源,以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战略资源。该环球航次必将推进我国海洋开发战略,包括发展我国大洋事业。笔者认为,有必要论述该环球航次的活动范围——国际海底区域的制度。在论述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前,应先论述其基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即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如果没有排他性的权利,投资者和开发者就无法实施勘探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活动;并进而无法实现商业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目的。因此。研究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涉及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的国际立法集中表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和之后对这一部分进行修正的《执行协定》,但由于不公平的政治上的妥协以及大规模的商业化开采在时间和方式上尚未确定,上述国际立法要么滞后于现实问题、要么明显超前.到底该如何制定公平合理且能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制度,即是本文研究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4.
浩瀚的海洋是人类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宝库。深海海底是地球上有待开发的自然资源的“最后领域”,自古以来为人们所遐想。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提供了探索和利用海底的可能性。七十年代得以发展的深海技术,使开发海底的幻想成为现实。人类终于揭开了海底世界的神秘面纱,开始了向“内层空间”进军的伟大事业。随之在国际法上产生和形成了一个全新课题——国际海底制度。  相似文献   

5.
国际海底区域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思想,是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在与海洋大国的多年对抗中,继专属经济区之后,对新海洋法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发达的海洋大国,凭借其先进的海底技术和雄厚的资金,主张按“海洋自由”的原则开发深海海床的资源,使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对一切国家和个人开放。它们还认为,现行国际法已足以调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的利用和开发,不需要制定任何新的海洋法规则。  相似文献   

6.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实质和核心是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制度。在此领域,已经形成了公约第11部分、两个附件及1994年协定等基础性文件和管理局执行性立法等所构成的法律制度框架,管理局立法采取单项资源立法和区分活动阶段立法结合的模式,在探矿、勘探、担保、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又叫“文官制度”。西方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废除了封建的“恩赐官职制”,开始实行文官制,其中最早的是英国。它把最高权力集中于议会,由议会决定重要官员的任免。一六九四年英国政府公布法律,规定印花税局的工作人员不得任国会议员。一七○○年通过的《吏治澄清法》规定,“凡接受皇家薪(?)及年轻的官吏,除各部大臣及国务大臣外,均不得为议会下院议员。”从此有了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别。此后,经过不断改革,文官制度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基于相关国际法和国内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探矿、勘探、开发活动实践的分析,研究了在国际海底区域进行资源相关活动的条件与程序以及中国进行大洋立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应建立的主要制度。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探矿、勘探、开发和环境保护活动。进行大洋立法是履行条约义务、规避担保国赔偿责任、维护本国实体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权益、促进中国深度参与国际海底区域事务的重要手段。大洋立法需对国家担保问题予以明确,规范的活动应涵盖探矿、勘探和开发,应纳入相应的国际环境保护原则,应协调好管理局、担保国、承包者之间的关系,应规定实体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2012年以来,国际海底管理局着力推进《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的磋商进程,其产业政策、管理流程及惠益分享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攸关深海采矿产业的未来走向,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参与。其中有效保护海洋环境的基本原则、环境标准和监管制度等内容,承包者在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义务和担保国的责任等议题,更成为利益攸关各方关注的焦点。2019年11月,历经多次讨论与修改《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再次公布。我国作为担保国,有必要"未雨绸缪",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尽早通过国内立法,完善我国深海采矿方面的法律体系,对海洋环境进行严格保护;对开展勘探和开发活动的组织、法人、公民进行有效管控,确保与国际环境保护制度的良性衔接。同时,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在坚持"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同时,应深度参与国际立法进程,在提升我国的规则制定能力和话语权的同时,积极反映我国的利益与关切,为合理、有序、可持续开发深海矿产资源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10.
国际责任是现代国际法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有关国际责任的实践,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之前就已出现了。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国际组织的不断发展、国家空间活动的不断增多、国际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袭击活动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日益严峻,国际责任也被赋予更多的内涵。本文指出探讨国家责任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的新发展,对于强化国际法的约束力和威慑力,促使国际社会成员更加积极地履行国际义务,从而更好的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有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洪永红 《河北法学》2007,25(1):161-165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在1994年的建立和12年的审判实践经验为国际刑事法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主要表现在: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是历史上首次建立专门审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刑事法庭;丰富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内容;扩大了对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犯罪的管辖权,进一步积累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经验,对国际刑法中的三大罪行的界定作出了新的阐释;推动了非洲国际法学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常设性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  相似文献   

12.
<正> 在1982年12月12日至13日,一份报刊发表了一篇论述性报导,记载了围绕着在 Caicos 岛屿的浅礁上发现的失事船只,许多科学家与财富搜寻者之间对此进行争夺,这艘船被一些人认为是哥伦布在1492年航海的三艘船中的一艘名叫"Pinta"的船,在同年的8月28日,该报刊又宣布在沿长畸附近的南日本海岸的海底发现七十二条腐坏的木制废船船体,据说这些  相似文献   

13.
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经过历时9年的艰难历程;终于以压倒的多数通过了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一场意义深远的“海洋革命”(marine revolution)。①《公约》第十一部分及其各附件规定了国际海底制度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第二次确认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是人类  相似文献   

14.
15.
郝少英 《河北法学》2012,30(7):87-94
国际河流后开发国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对国际河流的开发会对先开发国家的既得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国家对位于其领土内的国际水资源享有主权是后开发国家对国际河流享有开发利用权最主要的法理基础,“先占主义”理论在国际实践中鲜获支持,国际仲裁、判例进一步确认了后开发国家开发利用国际水资源的权利和义务.故国际河流后开发国家享有开发利用国际河流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我国作为大部分国际河流的后开发国家也应受到启示,以实现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16.
<正>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简称环境规划署或环境署,是联合国负责规划、协调全球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自1973年初成立以来,它致力于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联合国系统内以及各区域、地区组织和各国之间的协调与催化作用,唤起了各国政府和人民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警觉和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尤其对国际环境法的建立产生了重要影响,促成了一系列国际环境保护指导原则和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与议定书的通过,为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7.
王黎 《当代法学》2012,(3):123-130
在国际关系学科创建初期(1919-1939),国际法学家对其形成与发展做出过重要的理论贡献。这一高度专业化的知识群体中有倡导裁军、集体安全机制的诺尔-贝克、界定国际关系研究对象与方法的曼宁、强调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劳特派特。他们的学术思想对日后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对其理论体系的形成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今天重温三位法学家对国际关系的论述,不仅有益于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问题,同时也会推动国际关系研究中重新重视国际法的训练与作用。  相似文献   

18.
《法律与生活》2014,(12):11
正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将其确认为人格权,以严格的法律有效地加以保护。法国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任何人有权使个人生活不受侵犯"、"法官在不影响赔偿所受损害的情况下,得规定一切措施,诸如对有争议的财产保管、扣押以及专为防止或停止侵犯个人私生活的其他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法官得紧急下令采取以上措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称在宪法中存在一般隐私权的事;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认  相似文献   

19.
王卿 《北方法学》2014,(3):77-84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确规定了对外国国家的送达程序,以区别于《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程序。这些特殊的送达规则以及送达实践强调被送达的外国国家实际接收和接受送达的效果,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外国国家更多的正当程序保障,增强审判程序和判决的可接受性,减少或避免国家豁免诉讼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中国应对在美国法院被诉时,应当充分利用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中的送达规则和实践,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尊严和主权。  相似文献   

20.
对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2年开始,我国的司法考试至今已历三届。我们选取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中的若干问题,从宪法学的角度进行观察思考,以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原则与精神为基准,对司法考试做一检视,其内容包括考试的性质、名称、主管机关、报考资格、通过条件、经费开支,以及法律职业资格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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