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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科书审订,应当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教委制定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章程》规定,教科书的编写必须经中央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学科审查委员会通过,并报送审定委员会批准后,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列入全国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因此,《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教科书并非泛指中小学使用的所有教材,而应当界定为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编写、经国家专门设立的学科审查委员会通过,并报送审定委员会批准后,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列入全国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中小学课堂正式用书。除此以外的教材,不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法定许可使用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对于丁晓春诉南通市教育局、江苏美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中原告的著作权存在的原因、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否存在、作为人行为的主观心态以及损害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笔者无意在理论上作任何分析,但对案件所引发的著作权侵权损害大小的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以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本文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3.
原告胡公石为中国标准草书协会会长,其编著的《标准草书字汇》(下称《字汇)})一书于1985年7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第一次出版,该书的统一书号为8157.511。《字汇》一书的内容分为:1.百字令.题标准草书;2.胡公石先生简介;3.自序;4.检字表(P7一111);5.代表符号目录(P37—44);6.单独符号目录(P45);7.代表符号的应用(PI—111);8.单独符号的应用(Pll2—178);9.疑似字(P178—189);10.标准草书字汇释例(P190—257)等10个部分,其中后七个部分为该书的核心。被告李传周编著的《标准草书指南》(下称《指…  相似文献   

4.
【裁判摘要】一、作家通过出售作品的出版发行权,从文化市场中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是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经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家属于文化市场中的商品经营者。二、知名作家在自己作品上的署名,具有商品标识作用。为推销自己的作品,采取借鉴、仿冒、攀附或淡化等手段,利用知名作家署名所具有的商品标识作用来误导消费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5.
原告: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住所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班克区布纳·威斯特街500号。委托代理人:李静冰、于哮峰,北京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北三环中路6号。法定代表人:朱述新,社长。  相似文献   

6.
原告:张承志,男,1948年9月10日出生,作家。 委托代理人:汤兆志,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负责人。  相似文献   

7.
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作为歌曲作品词曲著作权人的委托管理人,可以使用、向公众传播所委托管理的音乐作品,但并没有免除其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的表演时取得表演者许可的义务。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这种与生俱来没有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能否通过"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而获得某种豁免,从而回归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真谛,仍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原告:张林英,女,86岁,住北京市朝阳区。原告:董沙贝,男,57岁,住日本国神奈川县。原告:董沙雷,男,55岁,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霍尔茨瓦特地区。原告:董一沙,女,47岁,住北京市朝阳区。被告: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法定代表人:陈桃梅,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中国革命博物馆。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夏燕月,该馆馆长。被告: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法定代表人:郭泰来,该公司董事长。原告张林英、董沙贝、董沙雷、董一沙因与被告上海广元艺术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北京工美…  相似文献   

9.
原告:庄志和,男,37岁,北京市人。 委托代理人:花长荣,广东省深圳天明美术印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告:广东省深圳天明美术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绍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伟刚,广东省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专利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赛吉,广东省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10.
原告:钱钟书,男,86岁,中国社会科学院干部。 委托代理人:陆智敏,北京市中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人民文学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陈早春,社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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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谚云:案例是法律的细胞。法治的完善、法学的进步,离不开法官对这些鲜活案例和司法实践的探索与思考。2009年本刊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合作开办“审判前沿”栏目,主要刊载知识产权法官对最新知识产权案例的研究与评析,以期展示三地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的新进展、新动向、新成就,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提供学术引导和审判参考。  相似文献   

12.
原告: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Twentie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住所地美国特拉华州肯特县多佛市南州大街229号。 代表人:玛丽·安妮·哈里森,高级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张永宜、张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大世界,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14号。 法定代表人:潘洪业,总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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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简称“福克斯公司”)因与北京市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大世界(简称“音像大世界”)发生侵犯著作权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是电影作品《独闯龙潭》(COMMANDO)、《虎胆龙威》《DIEHARD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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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兴良,男,45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张彦博,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陈兴良因与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图书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自己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d-library.com.cn)使用原告的三部作品。读者付费后就成为被告网站的会员,可以在该网站上阅读并下载网上作品。被告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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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例探讨在未经表演者许可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使用其表演、使用程度以何为限,以及是否存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构建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内的众多非营利性组织或公益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对于促进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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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一销售盗版软件的非法网站经营商被判I侵犯著作权。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判决该网站(http://cadcam.iscool.net)经营商林荣鹏两年有期徒刑,不予缓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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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据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对思想及事实的独创性表达.具体认定作品时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一定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者抽象的思想本身;2.是否由创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等因素:3.是否属于智力劳动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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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路,董事长。 原告: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 法定代表人:王笑然,副社长(无正职)。 二原告委托代理人:李大中,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曾昭明,台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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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国础,男,52岁,四川省重庆市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美工。 委托代理人:赵泽隆、张和光,四川省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叶毓山,男,55岁,四川美术学院教授。 委托代理人:孙绍文,四川省重庆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邓章涛,四川省重庆市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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