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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一人公司系指股东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的产生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在我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实行一人公司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一人公司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投资者的理性选择是建立一人公司制度的主观要求。所以,一人公司制度在我国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增设“失权”后果看似对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限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仍存在与我国资本制度不相兼容、未能抓住表决权关键要素及与相关制度混淆适用等问题。司法实践已出现限制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判例,其裁判理由存在较大差异,无法为表决权限制做出合理解释。以公司章程的契约性质为基础,先履行抗辩权的对等原则可为限制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提供理论借鉴。对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作出限制可使公司与瑕疵出资股东间形成平等对抗,从而对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进行有效平衡。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逐渐弱化的趋势,瑕疵出资本身并不直接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对该股东进行权利限制甚为必要.现行立法虽已建立起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的基本制度框架,但仍存在着权利限制对象模糊、限制范围不尽明确、瑕疵补正后权利恢复规则尚不健全等诸多弊端.完善的路径为:权利限制的对象应扩展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界定权利限制的范围时应将“权利本身不加限制是否会在实质上影响到其他股东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标准;对瑕疵出资所做的权利限制毋需以章程有规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为前提;章程对于股东权利的限制应有合理的边界;对于瑕疵补正后权利恢复是否具有溯及力问题的判定,应充分考虑该出资瑕疵本身是否直接影响到公司对于瑕疵出资所涉及财产的有效利用及该财产在公司中功能的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不再一味强调限制、约束、规范、管理,而要强调鼓励、推动、支持、促进,从而实现了一些法律规则和制度的突破.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改革了公司资本制度中的最低资本额定、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的比例结构、转投资的限制与取消、股份回购制度的限制与放宽等;完善了中小股东的保护制度,设置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的请求权、公司司法解散请求权、股东代表(派生)诉讼权等制度.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和公司经营中经常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因此,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缺陷与弊端,势必影响公司健康发展,法律对这些情况应另有所规定。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因此,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缺陷与弊端,势必影响公司健康发展,法律对这些情况应另有所规定。  相似文献   

7.
股东出资行为是公司活动中最为重要的行为之一,其出资财产是公司成立、存续、开展经营活动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物质基础,是公司独立人格之最重要构成要素.当前我国规制股东出资行为的相关立法还不够完善,导致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确定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主体、责任性质、责任范围,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中都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对公司法修改的若干意见--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公司法>存在的缺陷也日渐暴露,对它的修改已提上议事日程.文章从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立法原则、股东的出资以及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等方面浅谈<公司法>中资本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下,为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必须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瑕疵出资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相当普遍。围绕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规制这一命题,本文探讨了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认为在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形下,应排除该瑕疵出资股东的有限责任保护,由该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过分倚重以及对违反出资义务法律责任规定的疏漏,使整个社会长期以来对“资本”的担保功能存在误解的同时,却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对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在实践中,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极为普遍,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其他出资人、公司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经常因此而起。总结我国公司法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改进我国有关违反出资义务法律责任的规定,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1.
认缴资本制的施行旨在鼓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赋予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利益。股东的期限利益应当最终确保公司出资义务的完成,并满足债权人对公司的期待利益。股东恶意延期出资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认缴出资制度的本意,甚至有架空该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风险,应当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2.
出资制度是公司法的一个核心制度,虚假或抽逃出资表现在各种各样的股东行为中,应当结合行为标准与主观标准来综合认定,这样股东出资形态的认定才是完整的、准确的.对虚假和抽逃出资的规范应当在均衡考量的基础上,补充股权处置的规则,完善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两人公司股东出资流转问题的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人公司中 ,股东出资无论转让给另一股东还是非股东 ,在适用法律上都要遇到冲突。对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股东出资转让的限制、股权评价方式进行探讨 ;提出了出资转让因立法之故而产生的适用法律的困惑 ,以及相应的解决设想。  相似文献   

14.
股份转让是泛指股东将已经依法取得的股份通过合法的方式转让给他人的民事行为。股份一经转让,股份上所代表的股东权或股权因此而转让给他人,由他人行使。但是,由于股权所代表的权利不能简单地以物权、债权的形式表现,比较复杂,该转让行为的确认或转让后果的确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条款,对股份转让行为再做分析,显然十分必要。一、股份所有权的确认。1.股东资格的取得。依据新公司的第3条、第28条、第84、8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司股东地位必须以认缴出资为前提,如果不能如实出资将负有补足出资、填补出资的义务,并对其…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上的出资义务是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股东依法向公司履行的一项给付义务。违反该项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制约。股东权限制理论是从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角度作出的制度安排,但这一理论安排没有考虑到具体的违反出资行为对公司及守约股东的损害程度,而且不能明确何种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事实上,赋予公司和守约股东抗辩权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守约股东的利益。在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下,股东转让股权的,无论受让人善意与否,均应当连带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在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启动失权程序,终局性地解除违约股东的股东资格,以达到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公司资本真实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关于无限公司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限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就公司债务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连带责任的公司。它的财产由股东出资组成 ,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经营风险很大 ,每个股东都要参与经济管理。因此 ,国家立法者应尽可能提供所有可能和必要的公司形式 ,以供市场主体采用。应尽快建立无限公司的制度体系 ,以适应市场经济主体需求多元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不实的民事责任规定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公司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订价额的,应当由股东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出资不实股东的责任是违约责任,已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责任是资本充实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的缺漏与弥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均对公司归入权制度做出了规定,这有利于防止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利谋取私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但较之以国外立法,我国法律规定仍有不完善之处,建议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团体诉讼机制,以激励中小股东的诉讼热情,使归入权制度切实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为依据,对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民商事纠纷中所应承担的出资责任进行类型分析,归纳出七种责任类型,提出了目前如何适用法律的办法和依据,并就今后司法解释关于股东出资责任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0.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态及民事责任,是公司法领域的重要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 对此规定过于简略,存在诸多立法缺陷.因此,有必要从实用主义视角出发,将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引入公司法领域,解决有关股东出资的司法实务问题,进而在立法和制度层面完善公司法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责任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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