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中国代孕制度之立法重构——以无偿的完全代孕为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满景 《时代法学》2009,7(4):73-79
我国现行规章对代孕持一概禁止的态度。由于特定形式的代孕具有权利基础,符合公序良俗,能缓和家庭矛盾,符合市民社会中“人”的影像和中国传统文化,加之域外立法例对特定形式代孕的承认,这一切,使得特定形式的代孕在我国的合法化深具可行性。我国未来代孕立法的基本原则,应坚持人工生殖技术的共有立法原则与代孕技术的特有立法原则相结合的模式,未来立法应对代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因代孕引起的亲权确认纠纷、探视权纠纷逐渐增多,在当前无法可依的前提下,代孕协议效力、代孕生育亲子关系应如何让认定?本文将结合国外相关立法、我国国情与实际探究上述问题,并试立足当前法律现状与国情合理构建代孕制度。  相似文献   

3.
董一平 《法制与社会》2011,(28):267-267
由于对代孕的规制.难度大、争议多,我国应当结合本国实际,制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规划,按照行政规范、民法调整、单独立法三个阶段分步骤的规制代孕行为。  相似文献   

4.
史芳  钟云明 《法制与社会》2012,(36):272-273
血脉延续是个体需要、在个体决定的范畴内,委托他人代为孕育子女,满足个体需求,该权益是值得法律予以保障的.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代孕”情形冲击着公序良俗的传统内容,影响着传统家庭的价值现,但是,只要对该新生事物加以引导和规制,在不突破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更好地保障需求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肖鹏  叶子云 《行政与法》2014,(4):108-112
代孕是目前解决妻子不孕不育问题的一项人工生殖技术。本文认为,在我国代孕合法化有其现实基础和法理依据。在肯定代孕合法化的同时,应当在代孕类型、代孕委托人、代孕母以及代孕合同等方面对代孕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以避免代孕合法化带来的社会弊端。  相似文献   

6.
当代孕母亲提供子宫进行代孕时,使得所生下的婴儿会有较多的父母。而委托代孕的契约父母通常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只因本身无法生育才需委托他人代孕,委托父母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物质上都做好养育孩子的准备。因此,在一般的代孕纠纷中,应当推定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契约父母为法律父母。  相似文献   

7.
当今社会正在快速发展中,后代繁衍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将来都是是人类经久不变的主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让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梦想了.现代的代孕技术让原来不能生育的人们能够真实的体会到成为父母的平凡喜悦,但同时这个领域中也引发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本文首先阐释代孕行为的基本概念,详细分析了有关代孕行为的现状和其伦理及法理分析,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总结了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李炜 《法制与社会》2010,(9):268-268
公安边防情报收集活动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和准则,按照法律边界和道德边界,可以将边防情报收集活动划分为三个地带:非法地带.“恢色地带”和合理地带。三个地带中的公安边防情报收集活动各不相同,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制边防情报收集的非法地带和“灰色地带”,确保公安边防情报收集活动的正规化、法制化。  相似文献   

9.
股份回购操纵市场“灰色地带”的形态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回购与操纵市场的关系非常复杂,不宜简单地将其作为操纵市场的例外情形。要防控股份回购被利用以操纵市场,立法宜区分三个地带分别加以规制,其中对灰色地带的规制最为困难。股份回购操纵市场的灰色地带又可细分为非黑非白型与似白而非型。对前者宜通过建立安全港规则,配套责任机制进行规制;对后者应在健全信息披露规则的同时,补充大股东、内部人减持的隔离期、区分股份回购与债转股回购及转股的隔离期,并完善隔离期的限制情形与期间规定。  相似文献   

10.
比较法视野下代孕案件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孕既可分为局部代孕和完全代孕,也可分为利他代孕和商业代孕.有的国家完全禁止代孕,有的国家有条件接受代孕.影响代孕合同效力的因素主要有公共政策、合同的商业性、代孕中的血缘关系以及女性身体权等,它们或单独、或共同否定代孕合同的效力.尽管我国法律禁止代孕,但代孕现象却客观存在,我国法院审理代孕案件存在定性模糊、适用法律不当、判决理由不清、以调解方式纵容违法行为等问题.建议我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求确定案件的性质,以正确适用法律;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分析“公序良俗”的内容,增强裁判的说服力;调解结案应关注其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1.
代孕生育合理控制与使用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孕生育的出现反映了传统伦理与科技发展之间的冲突,并给我国的法律体系带来冲击.为了保障不孕夫妻的生育权,防止代孕生育技术的滥用,国家应当充分认识代孕生育的积极和消极作用,扬长避短,建立有效的机制适度开放代孕生育,对代孕母及委托夫妻的主体资格、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代孕契约的法律规制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实现代孕生育的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2.
焦红艳 《政府法制》2013,(34):46-46
如今,江宁(化名)夫妇的儿子小彬彬已经一周岁了。这个南美籍门人代孕而生的孩子,健康状况良好。  相似文献   

13.
刘佳君 《法制与社会》2013,(18):246-247
代孕,作为一个近些年逐渐在国内兴起的行业,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传统家庭关系中脆弱的伦理防线,加之没有具体有效的法律进行调整,出现了乱象丛生的现象。本文从代孕的发展和我国现在面临的问题出发,分析得出了一些应对代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策略,我国应本着积极的态度寻找解决的方法。  相似文献   

14.
15.
杜金松 《法制与社会》2012,(34):278-279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代孕等人工生育方式已经渐渐的被应用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中,但这一技术的出现虽然给不孕不育患者带来了希望,但是它同时也强烈冲击着现有的伦理道德观,冲击着现有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刘长秋 《法治研究》2016,(3):140-147
有限开放代孕并没有体现法律的实体正义,借助代孕才能实现的不孕者的生育权是一项不为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伪权利,有限开放代孕并不能维护社会和谐。禁止代孕至少是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法律对代孕的禁止是为了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负面效应控制在人类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不在于消灭代孕。我国现行禁止代孕的立法存在明显欠缺,需要加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代孕行政规制模式的选择,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代孕规制的效果。目前,世界范围内主要有完全禁止型、有限开放型和非统一规制型三种代孕行政规制模式。我国现行行政规章对代孕所采取的完全禁止模式,并不违背行政规制的基本原则,相反,它是一种更尊重人性的且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行政规制模式。然而,出于更有效规制代孕之需要,我国现行代孕规制在制度设计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蔡领 《法制与社会》2016,(5):295-296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代孕不仅在技术上也在实践上具备了实现的可能性。由此而发生的代孕子女的监护权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在新形势下解决代孕子女的监护权问题成为了迫在眉睫的关键。由于代孕实现方法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导致代孕子女的血缘来源的多样性,这无疑给现实中法院判处代孕子女监护权案带来了新的考量标准。经过本文的考量,血统说是当前国内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对于子女监护权的判断依据,然而单纯适用血统说的相关理论是否适宜也是本文的讨论中心。  相似文献   

19.
曾毅 《法制与社会》2014,(12):225-226
医学科技的进步使得代孕成为现实,使得人类能突破自然生理缺陷的限制去创造生命,对那些不能正常生育下一代的人们来说是天大的福音。可是伴随而来的争执不断,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代孕使得我们这个本来已经很复杂的社会更加搅乱。面对代孕的何去何从,法律应给出一个明确。  相似文献   

20.
代孕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认可代孕合同行为的观点与否认代孕行为效力的见解激烈碰撞。本文认为如何解读代孕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代孕合同的效力如何为关键点,文中抛开实务中代孕引起的种种纠纷,仅以个人视角分析代孕合同的效力,以期为实务中解决代孕问题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