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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小参  世威 《法律与生活》2011,(24):56-57
2011年10月中旬,家住河南省焦作市温县番田镇的李老汉从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郑大成赔偿李老汉夫妇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共计2万元。走出法院门口,李老汉长长地叹了口气:九泉之下的儿子,该瞑目了吧。李老汉的儿子李光辉在与好友郑大成一起盗窃时,不幸坠入井中,负责望风的郑大成惊吓中扬长而去。  相似文献   

2.
两个小伙子结伙盗窃。一人动手一人望风。不料想。负责动手的小伙子大意失足,竟然坠入井中,负责望风的同伴惊吓中扬长而去。最终的结果是坠井小伙溺亡。那么。在这起非法行为中.溺亡小伙受不受法律保护?望风者的逃跑行为又该当何“罪”呢?这起案例引起法律界人士的争议。2011年10月,“望风者”因见死不救。被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2万元。  相似文献   

3.
何欣 《政府法制》2010,(22):27-27
家中遭遇窃贼,本来已经很窝火,但墙上居然还留着小偷的字条儿,“我记得应该有台笔记本啊,怎么今天没放家里呢?那个黑色的手机和灰白色的外套你们就别找了,我借去用了。记得搞卫生啊。”这是一位网友将家中失窃的事抖搂到网上。“白天出去玩了,晚上回家才注意到墙上贴个字条儿,还是写在月饼盒上的。”  相似文献   

4.
论“见死不救罪”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吴玲 《法制与社会》2010,(10):269-270
湖北荆州市长江大学15名见义勇为大学生搭人梯救落水儿童时,一渔船停在不足5米处,大学生多次硫求船主施救遭拒,船主称“活人不救,只捞尸体”。当天,3名大学生救人时牺牲。在此次事件中,八凌打捞有限公司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因我国刑法中尚未写入“见死不救罪”,“见死不救”无需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但在法国、德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刑法典中,都有“见死不救罪”这项罪名,因此,我国是否也应将“见死不救罪”写入我国刑法?对那些举手之劳,丝毫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的“见死不救”的行为,要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智勇 《法庭内外》2006,(9):33-35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团伙盗窃案件。案件被告人均为聋哑人,且多系未成年人。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案件背后的故事——  相似文献   

6.
毕然 《江淮法治》2010,(20):28-29
两个30出头的少妇,一个是公司白领,一个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她们通过QQ聊天相识,但不久却反目成仇,女白领通过语言刺激和威胁恐吓,将女主持人整出了严重精神障碍。弄出病来的女主持在协商解决问题不成后。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赔8万余元。 这两个少妇到底聊了什么?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见死不救事件的多次发生,使得其逐渐与刑法和犯罪联系起来。笔者认为,不宜将"见死不救"行为设定为犯罪,因为有道德义务不应成为追究"见死不救"行为的依据、"见死不救"入罪不符合刑法制裁措施的不得已性原则、惩罚"见死不救罪"客观上存在可操作性等问题。对于见死不救行为,可以通过严厉打击渎职、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完善党纪、政纪,使国家工作人员身先士卒,通过立法奖励和鼓励见义勇为,以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等措施来应对。  相似文献   

8.
2011年10月的“小悦悦”事件将“见死不救”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一个法律人,从法律角度思考对“见死不救”问题进行规制是职责所在.在这里本文从剖析“见死不救”的类型出发,探讨法律对“见死不救”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罚涉及刑法学中的不作为犯理论。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 ,可以说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的危险 ,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关系 ,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 ,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的时候 ,行为人的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和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 ,“见死不救”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10.
金祖飞 《法制与社会》2010,(18):281-282
由于"见死不救"行为导致此类诉讼案件的增多,无论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都对此给予了很大的关注。那么,究竟"见死不救"所蕴涵的内容何在?其罪与非罪的界线和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果有罪,是西方的"见危不救罪",还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或是他罪?这就是"见死不救"所引发的一系列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法律与生活》2012,(14):22-22
一天凌晨1时许,某市市民滕先生在某酒吧喝得醉醺醺的,后回到自己停在酒吧门口的轿车内睡觉。几小时后一觉醒采,他发现身上的iPhone4S手机、钱包不翼而飞,钱包内有现金700多元。  相似文献   

12.
马楠 《法制与社会》2011,(32):247+253-247,253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潮中,类似于"见死不救"这样的不和谐音符不断的刺激着人们的视听神经,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效应也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关注。在道德的约束和示范作用不足以规制人们的行为时,刑法介入的可能性和应然性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问题。一场是否应将"见死不救"的道德丑相纳入到刑事视野的争辩悄然展开。本文围绕刑事立法理论,从"见死不救"行为自身的危害性入手,并结合刑法自身的特性,对此问题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13.
李国民 《政府法制》2011,(34):22-24
小悦悦事件引发舆论追问10月21日零时32分,两岁大的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永远停止了呼吸。这个几分钟内连遭两辆车无情碾轧的孩子,终究未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小悦悦走了,那段记录惨剧全程、见证人性善恶的视频却永远留下了:画面中,已经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过的小悦悦倒在血泊里,一个、两个、三个路人从她身边走过,但没有人过来拉她一把;  相似文献   

14.
周弘 《法制与社会》2012,(17):69-70
本文以小悦悦事件为出发点,结合近来屡屡发生的见死不救事件,分析见死不救行为的产生原因,分析了有无特定职责或义务行为人的不同表现。参考中国古代对此问题的法律约束及国外立法例,认为在道德规范难以约束的现今,应该设立"见死不救罪"以保护危难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进而阐述了设立此罪的必要性,讨论构成要件等。  相似文献   

15.
黄骏 《政府法制》2011,(31):34-35
成人礼在拘留所里完成 年近花甲的检察官徐焕遇到过形形色色的盗贼,熟悉他们攀比、炫耀的心理。但无论如何也没人敢将自己的盗窃履历编得这么离奇:不到五年时间,共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车辆500多起,“没有哪个罪犯愿意不顾后果地坦白罪行,除非有立功机会主动坦承余罪的举动本来就跟盗窃的侥幸心理相悖”。  相似文献   

16.
6旬老妪,凌晨去菜地摘菜,不幸触电身亡。子女欲讨说法,却苦于无钱打官司,法律工作者仗义执言,打了一桩——年过60岁的刘满琴,原为资阳市雁江区伍隆镇炮台村8社人,后带着两儿一女改嫁雁江区砖瓦厂退休职工任某为妻'之后,又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刘  相似文献   

17.
一边是受难者临危时的苦苦挣扎,一边却是路人无动于衷的袖手旁观.近日小悦悦事件激发了人们对“见死不救”的思考.学界关于见死不救现象也颇有争议:到底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还是需要用最严厉的刑法加以规制?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一直是刑事立法中无可避免的趋向,本文就见死不救的犯罪化问题进行论述,旨在对见死不救入罪到底有无合理性和可行性表达明确的态度.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令人震惊的见死不救事件。如在安徽阜阳,一名研究生仅仅对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自己新婚妻子的面小便的男子说了一句“没修养”,竟被这一伙人追打至河中溺水而死,而周围几十名围观者对着被害人凄凉的求救声竟毫无恻隐之心,眼睁睁地看着风华正茂的国家高级知识人才沉入江中;在广东某地,一位奋不顾身求助落水儿童的中学生在救人后力不从心,身处险境,闻讯赶来的四名警察竟然在岸边袖手旁观,最后,英雄含恨而死;肇事车辆将人撞伤后逃逸,被害人躺在公路上几个小时无人过问;患者因未能预交住院押金而被医院拖延治疗……相关报道屡见报端,不一而足。  相似文献   

19.
小悦悦事件后舆论哗然,部分人主张将“见死不救列入刑”.这种做法真得能够阻止这些冷漠事件的再度重演吗?本文开门见山提出命题,阐述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其次从三方面论述了“见死不救入刑”的不可操作性;紧接着道出见死不救的真正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得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反而却应将奖励见义勇为纳入法律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郑法 《检察风云》2013,(22):64-65
正在充气的汽车轮胎突然不翼而飞,不偏不倚将过路行人砸翻在地。面对飞来的横祸,受害人经多方探寻,终于找到“涉案元凶”共三人。可不想,他们却相互推诿责任,均称自己与“血案”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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