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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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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南阳市一名交警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在钱没来得及取的情况下,先抓了个抢包贼。这名交警被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的同时,也在质疑: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  相似文献   

2.
沈冰 《法律与生活》2010,(17):42-43
一个颇具实力的大企业为何和一个小小的荣誉称号“过不去”呢?这起撤销见义勇为称号官司的背后,写着两个字——利益。  相似文献   

3.
“感谢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对见义勇为家庭的无私帮助。”7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律师与见义勇为英雄手拉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上。见义勇为英雄代表对帮助他们的律师由衷地表示感谢。为了维护见义勇为英雄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不再“流血又流泪”。  相似文献   

4.
前段时间,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全国各地推荐了61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候选人,不少媒体广为传颂。有关见义勇为的记载最早出现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标准。在学术界,有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是为了使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利益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  相似文献   

5.
本文标题叫作《且慢“见义勇为”》,并非《且莫“见义勇为”》;就是说,我不反对“见义勇为”,我赞成“见义勇为”,只是劝君不要性急,不妨放慢一点,在“见义勇为”之前先搞好“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连发言权都没有,哪来的见义勇为权呢?“见义勇为”比“发言”难多了,一般都要“挺身而出”,常见的后果是皮肉受苦,躯体伤残,有时甚至会光荣牺牲。  相似文献   

6.
他,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8年来,为群众调解各类纠纷13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先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60余次,15次负伤,4次住院,头、手、腿多处受伤致残,他先后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见义勇为英雄”,被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去年9月,他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  相似文献   

7.
12月17日,全国第二届好人论坛“搀扶老人的道德与法”在华南师范开讲。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广东正在修订完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诬告见义勇为者将被追诉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春华 《检察风云》2023,(16):58-59
<正>电线杆斜立于路面上,存在安全隐患。一村民自发处置,不料电线杆突然倒下致其受伤。伤者的行为是义务帮工还是见义勇为?电线杆倒地是否属于建筑物倒塌?伤者应否自担部分损失?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以下简称“婺城区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判决。自发处置时受伤2021年9月13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某处水泥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车辆在行驶中与马路一侧的电线杆(以下简称“案涉电线杆”)发生碰撞。电线杆上端由钢绞线牵吊,斜立于路面上。  相似文献   

9.
王奥 《法制与社会》2011,(34):271-271
见义勇为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见义勇为立法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符合法律的价值取向,同时又要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问题区别对待,为见义勇为的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0.
“见义不为”面面观华勇贵当前,对于遇见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或发现国家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时候,社会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为维护正义,不怕流血牺牲;一是见义不为,绕道而行,或充当看客,或起哄添乱。后一种态度与社会发展相悖,与...  相似文献   

11.
2002年9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政法委在28团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余建民为保护职工生命财产与歹徒殊死搏斗,壮烈牺牲的英雄行为。农二师党委、28团党委分别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师号召开展向余建民同志学习的活动。农二师见义勇为理事会给余建民家属抚恤金1万元,兵团保险公司农二师分公司奖励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28团奖励3000元。全团干部、工人、学生、家属等捐款1600余元,以表达对英雄的敬意。  相似文献   

12.
曾庆金 《法制与社会》2011,(28):192+202-192,202
见义勇为是人类高尚的善举,可是“见义勇为者赔钱坐牢、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使广大民众深感困惑。引发见义勇为困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见义勇为者来说,在操作中注意以下五个方面才能化解困惑:一是有义才为;二是适时而为;三是适度而为;四是量力而为;五是证据维权。  相似文献   

13.
任建平一生坎坷,中年得子,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他没职没权,又不希望走歪门邪道去给儿子升学铺设道路,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及子女在中招,高招中可以加10-20分的成绩,看到这条消息,他忽然想起自己年前一起救人的事情,可申报“见义勇为”。为了儿子,他开始走上申报“见义勇为”之路,最终公安机关把他的行为定性为“邻里互相帮助行为”。本该7天答复拖了10个月!任建平一怒之下,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6月5日,此案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公开审理,任建平成了我国首例见义勇为者状告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并引起当地媒体及有关专家的关注。为儿子考学申报三年前“见义勇为”,“无奈”好人状告公安局引风波——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1月6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交警王斌,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时,只身将持刀抢劫的歹徒擒获。第二天,王斌的事迹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王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为其颁发见义勇为奖金2000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3年前,南阳曾有3名交警因见危不救,引起领导批示,最后被清理出公安队伍。 王斌在获得荣誉和奖金的同时,也引发了警察抓歹徒是不是见义勇为的讨论。  相似文献   

15.
2012年8月30日,经过长达五年的漫长维权奔波,对以捡破烂为生的安徽籍打工仔、现在暂住浙江温州市信可街里瑞港的主人朱昌会来讲,是个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这天。温州市鹿城区见义勇为领导小组,—次性发放抚恤金20万元给见义勇为女英雄朱婷婷的父亲朱昌会。2010年9月,温州市公安局认定朱婷婷见义勇为遭害是“因公牺牲”。  相似文献   

16.
什么是“义”?我们都希望自己在危难之时,有人能见义勇为。我们也希望自己可以拥有英勇的精神,能够见义勇为,救他人于危难之时。但是,在现实中,见义不为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不时会发生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故事。既然我们希望看见见义勇为,不希望看见见义不为。那么,什么是“义”?《孟子》中说道:“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对这句话进行简单理解就是,“仁”是我们安居之家,是我们向往之地;“义”是我们“回家”的正路。我们望文生义,可以把“义”字理解成歧途中的正路。  相似文献   

17.
见义勇为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徐国栋 《河北法学》2006,24(7):2-17
对古犹太法、英美法、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见义勇为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不同法域的见义勇为立法涵盖范围不同、立法重心不同的结论.阐述上述差异的原因,评价道德法律化运动对见义勇为立法的影响,研究中国的见义勇为立法人性标准设定过高与警力不足问题的关联以及见义勇为立法实效问题.  相似文献   

18.
据2月10日《华商报》报道,西安青年梁某等见义勇为,与持刀行窃的数名小偷搏斗,其中一名倒在血泊中。当时附近店铺以及候车的群众包括国家官员上百人围观,但无一人伸手援助。在国外,不少国家在刑法中规定了“见危不救罪”,如美国、俄罗斯、德国等,我国关于规定“见危不救罪”的呼吁也是此起彼伏。应该看到,“见危不救罪”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刑事法的反面激发  相似文献   

19.
李志刚 《检察风云》2011,(24):37-37
“彭宇见义勇为反受诬”等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小悦悦被车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漠然而去,见义不为之事在当今社会愈演愈烈!  相似文献   

20.
见义勇为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属于道德范围。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见义勇为这一行为开始与法律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不仅仅是在道德范畴探讨。见义勇为在本质上是道德问题,然而我们应该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奖励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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