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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劳伦茨·冯·斯泰因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整体国家"学说的最后一位杰出代表.他的社会-国家思想在德国的思想语境中,吸收了19世纪初浪漫主义"有机国家"学说和黑格尔的现代国家观,并通过对工业化时代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思考,以及德国政治现状的考察,形成一种学理综合.斯泰因的社会-国家思想,尤其是他对政府行政提出的见解,具有鲜明的现代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基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特有的文化传统、法律思想与行为模式而形成,在近现代法治改革的历程中,因"西方化"法律理念的影响,逐渐丧失其强大的生命力。本文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法律思想入手,深入挖掘其现代社会价值,为人民调解制度、教育与惩罚相辅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探寻其价值基础与历史渊源。  相似文献   

3.
墨子"尚贤"思想是墨子社会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传统人才管理思想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他的人才观、选才观与"使能"思想,在当今企业人才管理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同时,其"尚贤"思想对强化人才意识、构建和谐社会、遏制人事腐败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研究的逻辑起点,目前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对价值的界定和理解方式在哲学界早已饱受诟病。从马克思交往实践观这一视角出发,价值不仅是一个表明主体与客体关系的范畴,也是表明主体与主体关系的范畴,是这两种关系的产物。马克思交往实践观很好地揭示了"客体满足主体需要"、"主客体关系说"的价值内涵对人的拒斥和消解,还价值以"属人性"——价值就是人的价值。依此,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研究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术语体系"和"解释框架"都值得商榷,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确切的表述应是思想政治教育效用价值,是否有利于价值的开发和提升是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效用价值的根本标准。  相似文献   

5.
中国的法律文化理论兴起较晚,但事实上,散见于各类法典及与法律相关的价值观、社会观的法律文化传统已在潜移默化中运行了几千年,并对现今中国人的法律观的形成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拟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演变对当代中国人法律观的形成之影响作一次动态的剖析,并以此作为完善当代中国人法律观途径的起点和出发点。  相似文献   

6.
作为经济关系载体的市民社会内在地需要法律的调整,市民社会的发展一方面产生客观的法权要求,另一方面又由于自身的不自足性需要法律的调整,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只有在国家法律的调整下才能稳定和有序地运行。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今天的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7.
沈玉堂 《前沿》2010,(17):77-80
团体诉讼是指社会团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成员的利益,依据特定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者团体成员授予的权利,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不作为之诉或者损害赔偿赔偿之诉,并享有独立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一种群体诉讼机制。团体诉讼在法理上有两大理论基础即市民社会理论与程序保障和纷争解决一次性之平衡理论。  相似文献   

8.
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工具是庞德社会控制论法学的主要思想。该思想具有强调法律的"强力"、法律的社会价值以及社会控制手段的理性化等特征,实现了社会学与法学的交融,对美国的立法、司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庞德的这一思想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为我国依法治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9.
竞争诉讼具有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主体广泛、成本较低等基本属性,需要实体法支撑,具有较高的程序价值,虽存在影响竞争诉讼实现的情况,但应构建起诉主体、竞争审判机构和特殊的竞争诉讼制度,并在非利害关系人起诉、调解、诉权处分等方面做出程序安排。  相似文献   

10.
政府监管和法院诉讼都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方式。放松政府监管不仅意味着给社会更多的自主和公民更多的自由,还意味着以新的社会控制方式替代传统的社会监管方式,意味着强调法院在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通过诉讼实现执法从而实施对社会的控制,是政府监管与法院诉讼两种社会控制方式的结合,这标志着政府执法方式的一个重要的改革取向。建立和完善"官告民"制度,在"官告民"机制中政府行使的诉权实际上就是政府对违法行为的指控权,这不仅意味着行政 司法的新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确立,意味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结合,还意味着社会控制方式的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11.
现代国家能力是国家运用基础能力所能取得的社会配合程度。国家的汲取能力、渗透能力与协商能力体现出的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基础能力。董必武人民主体观、人权个体观、统一战线"人人"观所体现的对人民群众主体利益与人权个体利益的关切,成为我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的力量源泉,更成为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将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现代法律的终极关怀。董必武的人民主体思想对现代国家能力的发展、运用与提高,具有重大的认识论和实践论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文化是共同制约法律制度并且决定法律制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地位的价值和观念.它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可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法律文化是法治的支撑,中国和西方由于在国家的起源方式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具有诸多差异.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比较和探究中西法律文化之间的这种差异,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社会经济效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梁家峰法律价值是法哲学中的价值观念部分,是法哲学研究中的重要一环。法律价值是法律对社会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即法律社会主体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法律价值是一个动态的社会历史范畴,同时又是一个多层次、多元的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一些西方学者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视角出发,对"社会"范畴界定有唯名论和唯实论两种观点,唯名论和唯实论两种观点从局部上都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因素,然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马克思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考察"社会"范畴,在广义层面上超越费尔巴哈的类——社会概念,揭示了社会是一个系统,在狭义层面上超越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认为社会高于国家、决定国家。马克思对"社会"范畴作出了迄今为止最为科学、合理的阐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范畴的正确理解,不仅应重视西方学者社会范畴的启迪作用,更应以马克思"社会"范畴理论为指导。  相似文献   

15.
乔飞 《求索》2012,(5):48-50,64
晚清梨园屯教案中,民教双方为争夺玉皇庙地基产权,先后进行了五次诉讼。产权纠纷的背后蕴含着丰富的中西法律文化内容。西方强调当事人之"权利",清政府重视国家之"权力";教会强调少数人的权利自由,中国民间主张多数人的意志至上,教会法与中国民间法呈现出"理性"与"情感"之冲突。中国民间社会的法律心理具有"集团本位"色彩;在梨园屯,这种法律心理的形成与民间的神祇信仰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6.
王志 《湖湘论坛》2003,16(1):18-19
法学和美学本属于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学科 :法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 ,属于理性研究范畴 :美学研究美的现象及其规律 ,属于感性认知研究范畴。然而如果把法律现象当作审美对象加以分析 ,人们便可以借助法学和美学的结合发掘出某些对法学的研究和发展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新视角和新见解。本文拟从法律美的表现、特征和内在机制、价值效应等几个方面对法律之美命题作一点尝试性探讨。  一、法律之美的现象表现如果说对法律现象进行审美评判 ,不难发现理想状态下的法律现象具有下列美的表现 :(一 )法律自身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表…  相似文献   

17.
瞿磊 《理论月刊》2005,(6):10-13
对市民社会批判性检视,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政治思想共同的生长点.黑格尔企图以代表客观精神的理性国家,克服基于"原子式个人"的契约国家观和市场经济和谐论.马克思纠正了黑格尔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的"头足倒立",发掘出国家的私有财产根基,从而给理性国家除魅.通过批判人在政治共同体和市民社会中的双重存在导致的异化,马克思超越政治解放实现人类解放宏伟理想,彰显了马克思学说"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8.
青年之发展是古往今来事关国家建设事业成败之大事,当今世界,无论政治制度如何不同,经济水平差异多大,地域分布位居何方,每一个国家都十分重视这一问题的研究,并与当下的社会追求、社会政策、社会改革、社会实践相呼应,从而寻找人之发展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关照,为此社会的发展理念必须由"物"转向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观点,"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最终的目的就是人的发展,而狭义的社会建设更具有对青年发展的价值追求,它可以通过建设主体的互构、建设内容的展开、建设方法的实践达至对青年发展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9.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不仅需要发挥"无形的手"(市场)与"有形的手"(政府)的功能,更需要依靠"社会的独立之眼"(公民社会组织)的力量。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在逻辑基点、思维范式、价值底蕴等方面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不谋而合的思想资源。正是由于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公度性,才使得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优势与功效。  相似文献   

20.
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作为国家与个人之间严重刑事争端解决机制应具有的法律功能,就必须树立法律真实观、正当程序观与消解冲突观等与现代刑事诉讼相适应的新型诉讼理念。法律真实要求刑事诉讼过程必须以现有的证据事实为基础,必须尊重蕴含程序正义价值的刑事程序要求;只有保证刑事诉讼的过程公正,实体公正的实现才具有正当性与可能性;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协同于刑事争端的最终解决,罪责得到确定,权利与秩序得到恢复。法律真实、正当程序与消解冲突等理念成为成熟而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根本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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