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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行为表现为一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对暴利行为均有所规制。本文主要从民法规制的角度,通过对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暴利行为的渊源及规定说明,分析我国立法上存在的缺陷,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理论和技术,对其立法体例,构成要件,效力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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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三个部分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在我国的立法情况、我国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的几点立法建议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主要讨论的是适用要件,对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六个要件进行了分析,认为只有在客观上具有情势变更事实,时间上发生在合同成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原因上具有不可预见性,主观上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影响须使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救济须无其他救济途径方可适用。第二部分对情势变更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客观情况、学者争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讨论了当前立法与实践脱节的现状。第三部分从立法方式、处理方式、适用限制三个角度提出了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立法建议,认为宜采用民事实体法的形式立法,处理时应由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用该原则。同时,对特定行业交易和法律条文的适用顺序加以限制,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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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阐述情势变更原则含义,然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产生与实务进行研究。通过对情势变更原则在中国台湾和内陆的产生与发展的分析,最后提出立法建议和构建我国情势变更制度体系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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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立法及司法环境对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进行研究,希望能明确其判断标准和适用余地,使这一制度能更好的发挥其在民事法律中的作用,并最终保证民事交易的公正性与效率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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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损失规则的比较研究--兼评中国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的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公平价格理论为切入点,从历史考察和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非常损失规则发展到暴利行为、显失公平制度的历史背景和思想基础.各国此类制度实质上与我国关于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的立法具有理论联系.在此基础上,乘人之危只是显失公平主观构成要件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法律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将其作为意思表示的瑕疵予以单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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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与体系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较之于显失公平的单一要件说,采取二重要件说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比较法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立法及司法的本意。依体系解释可知,显失公平制度三位一体,由三个层级的法条构成,首先表现为不完全法条的公平原则,其次具体化为显失公平的效力规则,再次具体化为主要规定客观要件的其他完全法条。在逻辑上,显失公平的合同类型仅为双务合同与显失公平制度的救济对象仅为消费者这两个流行命题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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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虽然在我国立法中未明文规定,却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本文探讨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并借鉴德国的实践经验,引发对我国关于这一问题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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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影响是由衡平法本着公平正义原则发展而来的一种确认合同效力的制度,它不仅为英美法系国家广泛运用,而且也开始为大陆法系国家吸收和借鉴。我国合同法未对不正当影响进行规制,而英美法上的判例实践所形成的原则对我们处理类似的情形具有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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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格式条款阻却正义、伤害社会,德国和欧盟法确立了不公平条款制度,通过对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格式条款的否定来控制格式条款的内容,保护弱势合同当事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和欧盟法,在格式条款制度之下建构不公平条款制度,而不应将其整合到现行颇具争议的显失公平制度之中。我国不公平条款制度除了建立公平性审查的一般规则外,亦应当建立不公平条款"黑名单"与"灰名单"以及公平性审查之"豁免"规则,为法官、当事人、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指引,为格式条款自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和司法审查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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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了显失公平制度,该制度渊源于德国民法典、前苏联民法中的暴利行为规定和台湾地区“民法”中的显失公平制度。我国学界对于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性质长期存在争论,现有立法也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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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民法的立法实践中,将更注重客观结果上不均衡性的显失,公平合同也纳入到可撤销合同之列的做法,表面上似乎与契约自由原则有着根本性的冲突,但实际上却体现着现代民法所追求的实质正义理念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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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社会经济对契约正义的渴求也日益强烈。本文试以现代民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例,简要说明显失公平规则在近代法上的立法现状,分析其演进过程,并指出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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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合同制度中都信奉“意思自治”和“契约信守”原则.当事人应依约定忠实、完全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合同成立后难免会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自身的情势变更而使合同继续维持原有效力,就会使合同目的落空或者显失公平.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和政治形势对我国经济活动影响很大,更是增加了合同成立基础丧失或者动摇的风险.尤其2008年的金融危机等异常情势变更更加显现了法律在这方面的漏洞.因此,考虑到经济社会等环境的变化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情势变更原则应该尽快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对此原则作了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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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既定目标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能够大大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政策、执行方法和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本文将通过研究我国社会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状况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分析总结出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出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完善对策,以期加快社会保障法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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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形,是否允许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法院依职权变更,在《民法总则》生效的背景下仍然具有探讨空间。在实践层面,适用可变更合同规则的案例具有一定比重;价值层面,变更权背后反映了多种价值间的折衷权衡;在社会效用层面,可变更合同规则在某些案件中可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在"变更废弃"的背景下,虽然可以通过"解释先于撤销"和"部分撤销"规则、情事变更原则和减价条款发挥部分替代作用,然而诸种替代解释方案均有局限,不能完全替代可变更合同规则的制度功能。在我国民法典尚未编纂完成之际,《民法总则》尚有修改余地,应抓住机会恢复变更合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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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法》赋予了法院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强制批准权。并明确了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这一制度对促进债务人的重整,实现破产法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宗旨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同时,由于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条件设置不够完善,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普通债权人的保护可能不利,甚至显失公平,进而又违背了破产法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立法宗旨。对此,需要法院能够正确理解强制批准权,并遵循合理程序规范审慎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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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合同法中的显失公平规则为研究对象,从基本理论展开分析,借鉴两大法系的相关规定,比较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我国显失公平规则的现存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