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它是一个极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 ,在我国 ,注册会计师因为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早已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 ,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77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对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一案的复函更是引发了会计界的“诉讼爆…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事务所是为公众传递财金信息、发挥着资本预警作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它的运作是否规范,对于经济的发展能否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影响举足轻重。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自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4日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问题出具复函(以下简称最高院法函[1996]56号)以来,注册会计师不断…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事务所是为公众传递财金信息、发挥着资本预警作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它的运作是否规范,对于经济的发展能否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影响举足轻重。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中毕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股标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自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4日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问题出具复函(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法函[1996」56号)以来,注册会计师…  相似文献   

4.
刘仕英  代传明 《法制与社会》2012,(35):98-99,107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业务中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注会行业的发展。文章详细阐述了虚假验资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规制虚假验资行为的意义,出现虚假验资行为的原因及现行规制虚假验资行为存在的问题,旨在如何规制虚假验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处罚几乎全部与虚假陈述有关。2002年度国家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共抽查了16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检查发  相似文献   

6.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  相似文献   

7.
许多奇 《河北法学》2002,20(2):123-126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执业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性质和构成要件 ,即违法执业开具不实报告、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特别对因果关系和过错中的过失等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出具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在诉讼中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抗辩事由 ,而未与委托人构成共同侵权则能够成为事务所减轻责任的抗辩。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之一是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平常我们将这项业务称之为验资。具体地说,就是对在我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相似文献   

9.
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进行探讨,提出了具体对策:一是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明确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制度;二是推进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监管,强化政府行政监管;三是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制度;四是推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诚信体系。  相似文献   

10.
论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风险的强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海军 《时代法学》2005,3(1):61-64
注册会计师在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时 ,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法律风险 ,与审计质量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也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我国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 ,促使注册会计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应有的谨慎性 ,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维护投资者及其自身的利益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注册会计师因虚假验资 (会计界更愿意称为不实验资 )而成为被告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现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被判赔偿后自动解散,有的事务所因屡遭诉讼而被迫停业,有的事务所在一年之中被四次推上被告席,最后连事务所的办公桌椅都被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会计界有人惊呼中国注册会计师现在已面临“诉讼爆炸”的时代,不少事务所被迫停止承办验资业务,有些事务所甚至呼吁事务所联合起来抵制验资业务。   我们曾数次担任因验资而成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的有关责任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思考…  相似文献   

12.
论注册会计师责任体系的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面临立法相对滞后的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的开始,对行业管理、执业范围、组织结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理论探讨已经提上日程。本文以立法的背景为参考,分析现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的不适性;从法律责任功能的界定、法律责任体系的构建、法律责任鉴定机制的完善以及行业发展的立法对策等方面提出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3.
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对注册会计师的涵义进行了阐述,结合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的现状,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几个颇有争议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展述。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应该定性为侵权责任,以便于更加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文章对审计界和法律界在归责原则上的对立进行了分析,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更适宜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为其归责责任原则。从过错推定原则出发,只要会计师能证明其出具证明时没有过错,就应该可以免责,从而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对审计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损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仅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还有整个社会环境和市场机制的因素。  相似文献   

15.
当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由此引发了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种种诚信危机,本文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会计行业是经济运行的明灯,会计行业的效率直接导致了经济运行的规范与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责任与风险并重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点,那么注册会计师在担负了更多责任的同时,又面临了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和约束呢?本文在此试做讨论。  相似文献   

17.
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要承担的风险、责任越发突出,尤其是在民事责任领域,存在着法律之间矛盾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明确法律责任不仅可以维护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更有利于促使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戴琼 《经济与法》2003,(11):8-10
“银广夏”事件的曝光.以会计师事务所为首的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注册会计师法》是在1993年10月通过的,距今已有10年,这十年间.会计师事务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有必要对其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态的规定进行检讨,以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