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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和好屋"调解组织在当前基层矛盾化解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其调解工作的成功同一支出色的"老娘舅"队伍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密切相关。这种新型纠纷调解模式,既是基层矛盾纠纷处理中司法和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也保证了当事人纠纷自决意识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2.
梁宏辉 《法制与社会》2011,(23):122-123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优势与我国农村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从目前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实践来看,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完善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是健全我国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3.
在实现和谐社会,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背景下,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知识产权纠纷的特征以及与调解优势的契合,决定了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能够发挥比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更好的作用,在实践中,调解被广泛地运用在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也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制约了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针对司法、行政、民间等不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手段的特点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赋予了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历史使命。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罗干同志指出,要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各种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并立足司法调解,着重提出了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有机结合的具体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人民调解》2008,(7):26-27
去年下半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立足基层、化解矛盾、为民服务、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出发.认真研究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在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了“三联一聘”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全县农村调解民间纠纷1864件,调解成功率达98.5%.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其中调解涉法上访疑难纠纷24件,成功率达100%。  相似文献   

7.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  相似文献   

8.
行政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有效措施,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转型,行政调解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化解民事纠纷这么简单了.行政纠纷的日益复杂,诉讼高潮的到来要求将灵活、有效的行政调解制度引入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中来,从立法层面上给予行政调解新的内涵,通过制度完善,真正实现行政调解解决行政纠纷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对行政纠纷的行政调解角度出发,探讨了行政调解的内涵、原则、效力等内容,并对我国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模式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大调解制度依托调解这种传统纠纷解决模式,以各种社会与政府资源的整合为手段,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对当今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运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大调解机制在减轻法院工作压力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就纠纷当事人而言,较多的人倾向于法院调解,大调解机制的运行效果不够理想。改进的措施在于,充分发挥其他调解作为自发秩序的自治力量,强化其作用。  相似文献   

10.
依法调解平息民间矛盾纠纷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如何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江苏省高淳县桠溪司法所在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总结出了“三个五”调解法,对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法律》2010,(6):19-25,73-80
从古至今,我国是一个崇尚和谐的民族,特别看重人伦之间的和谐。正因如此,调解这种以协商为基础的纠纷解决机制,一直被认为是最理想的纠纷解决机制。调解在民间的适用甚为普遍,尤其在乡土社会,调解往往是农民解决纠纷的首选方法。  相似文献   

12.
梁宏辉 《行政与法》2014,(8):117-121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及加强与诉讼的衔接等方面完善该制度,以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3.
本刊 《人民调解》2020,(2):14-1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相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新时代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价格争议纠纷是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其他矛盾纠纷也会通过价格争议反映出来。  相似文献   

14.
关于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面对当前我国纠纷和矛盾激化的现实,必须在充分认识到纠纷的不可避免性和适度纠纷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致力于构建公平、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使所有的社会纠纷和矛盾都有正式的解决途径。纠纷解决机制必须符合基本要求和标准,并贯彻司法最终原则,同时重视协商、调解方法。  相似文献   

15.
赖锋 《人民调解》2007,(9):38-39
社会矛盾纠纷多种多样,涉及的人员和调解适用的法律千差万别,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也千变万化,不可能存在一种公式化的调解模式。但是,调处矛盾纠纷也有一些普遍适用的基本方法,掌握这些基本方法,对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试就调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方法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赫然  张荣艳 《当代法学》2014,(2):115-124
社会纠纷多元调解是化解社会纠纷的创新性实践机制,在政府大力创新社会治理的指导理念下,研究社会纠纷多元调解的基本法理,思考化解社会纠纷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多元调解的类型及存在的问题,深化不同调解方式的衔接,合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将推进新时期多元调解机制的创新实践。本文通过对于实践样本的实证分析,试图形成新时期中国社会纠纷解决的普适性经验。  相似文献   

17.
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解决的现状及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友华 《知识产权》2010,20(1):52-59
知识产权纠纷迥异于传统民事纠纷,具有结果难以预测、纠纷交叉、当事人利益目标多元等特殊性。我国当今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诉讼为主导的运行方式,其中,知识产权诉讼机制的困境在于程序的拖延;诉讼调解的难题则在于其悖离了调解的中立性原则。各纠纷解决方式难以协调、高效运行。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是从客体要素出发的,较少关注当事人的个体因素对纠纷解决之影响。而纠纷解决过程实质上是当事人利益博弈的过程。因此,应运用博弈理论,从当事人的预期利益目标出发分析不同纠纷解决方式下风险一收益,将知识产权纠纷类型化,并配置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8.
陈丹 《行政与法》2015,(2):6-11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专业化、组织化等优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由于行政调解的内涵、特征界定较模糊以及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不明晰等问题的存在,有必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下重新界定行政调解的内涵,分析其特征、优势,并确立其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9.
转型期的社区纠纷以内生型纠纷为主,外生型纠纷则与经济发达程度、城市化程度呈正比,二者均属于"可控型纠纷"。作为内生型纠纷解决机制,社区调解体现出了纠纷解决合作主义,涉及"政府/社区"与"调解者/当事人"两个维度。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社区调解合作主义的发展向度是:纠纷解决机制应以力量整合的面目出现,强调不同调解力量的合作;政府力量与社区调解力量合作的结果在于实现一种强制性平衡与整合性均衡,通过政府主导下的基层政府与社区力量之合作实现基层社会的有序与协调;政府力量的选择性介入须严格限制,且把握好介入的适当性,以确保社区/民众的纠纷解决自主性。  相似文献   

20.
实施“三调联动” 促进社会和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罗干同志明确指出,要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形成多种调解并举的机制。他说,要处理好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关系。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在调处社会矛盾中,各自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二者紧密相连,不可替代。凡是经人民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性质的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避免和减少这些非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进入司法领域,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同时要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其他调处矛盾主体的关系。肖扬表示,要抓紧研究和摸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思路,尝试和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发挥工会、妇联、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交警队、派出所等与当事人联系密切的单位和部门在解决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激活调解资源,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法院调解。当前,各地在探索构建三种调解衔接配合工作体系中的具体做法很多,湖南省实施“三调联动”就是其中之一。“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的做法已经比较成熟,有一定借鉴意义。有的做法尚需进一步研究探讨。现将湖南的主要做法简介如下,供各地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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