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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特殊职责人员与其"照料"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危害后果严重,舆情空前关注,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国家修改刑法以对该行为进行规制。《刑法修正案(十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新增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充分体现了刑法对未成年女性的特殊保护。刑法在回应社会各方关切的同时,要严守罪刑法定的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要求对新增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细致解读,同时尽可能厘清该罪与类罪的衔接问题。首先,特殊职责人员的含义解读和范围划定应当符合规范保护目的,在保护未成年女性的同时也要避免范围的不当扩大。其次,该罪构成要件中"性行为"的认定应当与强奸罪保持一致,且未成年女性明确的性同意并不构成出罪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最后,在司法适用中,应尽可能查清事实,注意此罪与强奸罪的界分,主要包括:性同意仍需采用"不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在对胁迫行为做扩大解释的同时厘清其与非胁迫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罗森贝克通过对实体法规范的精细分析,提出了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规范说。罗氏从实体法入手研究证明责任分配的方法对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我国刑法规范之间存在着犯罪构成要件规范与阻却犯罪成立规范的对立,从重处罪规范与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规范的对立。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应是控辩双方应对有利于己方的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结合相关认定标准,通过司法推定方式证明其"确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从非法获利状况、帮助行为情况、帮助下游犯罪造成的损害以及再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关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不应对此处"犯罪"进行限制解释;本罪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最终仍应根据本罪第3款规定择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尚不健全导致其合法权益易遭受不法侵害,《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设立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但本罪在具体适用方面存在潜在的扩大化趋势。基于限缩解释论对本罪的理论基础和规制边界进行限定,通过对立法背景和相关案例的分析,建议在性犯罪的基础理论——性同意理论基础上补充性剥削理论,以此揭示本罪的实质特征。需要界定特殊职责、实行行为和其他出罪事由,以此进一步完善本罪的司法适用,以实现未成年人权利自由和打击犯罪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强奸幼女”问题的症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最近,最高法院做出了一个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解释招来了很多反对与谴责之声。最主要的反对理由是:没有一个强奸  相似文献   

6.
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存在着故意说、过失说和复合罪过说,分析污染环境罪的"故意"与"过失"形式,同时结合污染环境罪所体现的因果关系直接性与必然性的犯罪特质,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主观内容为直接故意的污染环境罪与它罪形成了法律上的竞合关系,处于半独立法律状态;间接故意形态下污染环境罪则完全处于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犯罪本质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关于犯罪本质主要有社会危害性说、法益侵害说和伦理规范违反说,但社会危害性说和法益侵害说存在不同的问题。本文主张基本伦理规范违反说,刑法立法和司法中的若干问题可以证明该说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推定是根据经验规则和事实之间的盖然性常态联系考虑而确立的一种假定,是根据已知事实得出推定事实的法律机制与规则。在诉讼中合理运用推定,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明,使某些不必要通过证据加以证明的要素直接得到确认,同样可以起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刑事法律规范中,适当创制推定规范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推定将导致证明责任倒置,与无罪推定原则相左,必须严格限制。为了确保刑事推定的正确运用,在创制我国刑事推定规范时,应当对推定的适用条件、方式等诸方面予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9.
刑法第292条第2款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在司法适用上呈现出极为混乱的状态。究其原因,乃因为对立法精神的解读存在偏差。该规定既非法律拟制,也非注意规定,而是可反驳的立法推定。其意旨在于,在不违背刑法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减轻犯罪检控的证明负担,并实现严密刑事法网之效果。这一立法推定应全面适用于主观罪过、因果关系和共同犯罪人的认定。对此,应基于立法精神和刑法基本原理,有针对性地确立推定规则和反证标准。  相似文献   

10.
侵财型犯罪在女性犯罪中所占比重较大,影响也较广泛。调查结果显示侵财型犯罪女性与正常成年女性相比,在多项个性因子上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11.
转化犯是对犯罪转化形态的一种概括。刑法理论上的转化犯,主要指罪与罪之间转化情况,它包括轻罪向重罪的转化和重罪向轻罪的转化。转化犯具有的特征有:转化前的犯罪和转化后的犯罪都是独立的罪,转化前的罪与转化后的罪之间存在特定转化关系,转化犯从转化后的罪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社会生活的交涉性大大增强,客观上导致了犯罪手段的多样化、隐蔽化以及犯罪率的可能提升,恐怖袭击等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权的暴力犯罪日益凸显,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代表的开放式罪刑规范,兼顾了刑法的稳定性和前瞻性,在维护社会生活安定性方面有重要的工具价值。从规范角度考察,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亦有明确的内在限定性,受犯罪构成其他要素的制约,符合罪刑法定主义明确化的司法标准。革除重刑主义的流弊,以刑法的谦抑性重塑刑事司法的品格,是克服开放式罪刑规范被"口袋化"滥用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增设是为了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本罪的正确适用前提是对主观构成要件中的“明知”准确解读。对于“明知”的认定存在“明确知道”说、“明确知道+可能知道”说、“明确知道+应当知道”说的争论。传统学说对本罪“明知”的理解过于狭窄。应当对本罪的立法原意及保护法益进行考察“。明知”包含“可能知道”符合合目的性解释原理与司法解释的规范要求。对“应当知道”应作出扩张性解读,其不仅属于司法用语,也有实体法上认定犯罪故意“明知”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周兆进 《前沿》2013,(22):71-72
财产犯罪保护的法益主要存在所有权说、占有说、修正说.所有权说认为财产罪保护的法益是财产所有权,此说对于违禁品、违法财物等作为犯罪对象时不能很好解释;占有权说不能很好解释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修正说是相比较为合理的,但是过于繁琐很难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刑法上的占有包括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在非法占有下,所有者以及其他本权的占有者恢复权利,不发生侵犯财产法益的问题;未经法定程序没收的财产利益也应该是财产罪保护的法益.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目前存在办案机关调查取证难、被害人维权难与被害人获得赔偿难等问题,给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带来挑战。我们应坚持“依法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政策,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中心,不断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延伸检察机关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打击网络性侵等方面的职能,以司法保护助推“五大保护”,增强未成年保护工作合力。  相似文献   

16.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分则中二十五个罪名的主观要素,但只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上述三种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上述三个罪名的"非法占有目的"要进行特别证明.因此,研究"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总结,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同环境犯罪紧密关联的渎职类犯罪,本罪的法益不单是“人的生命健康权以及财产权”,还应当包括环境法益。本罪在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性表述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不利于本罪在实践中的合理适用,应当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解释本罪构成要件要素应有的涵义,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中,应当基于客观归责理论,借助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合理认定因果关系。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因此,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人员对环境损害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不应当以此罪论。从实践看,被监管人(第三人)对环境损害结果的发生更多表现为故意。本罪在适用过程中,还应注意竞合问题,在刑法没有作特别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8.
作者在该书《引言》中说 :“犯罪和刑罚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犯罪和刑罚是基于对罪与刑之间关系的某种认识。然而在刑法学中 ,刑罪关系被认为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 ;人们对刑法的研究 ,通常是在确信犯罪必然受到处罚 ,刑罚可以遏制犯罪的前提下进行的 ,总是在对刑罚与犯罪某种自在关系深信不疑的命题下讨论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 ,分析犯罪的性质、形式、个数和形态 ,论证刑罚的种类、目的和适用方式等问题 ,而对这一前提本身并不作专门的、系统的讨论。这样 ,刑罪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中的一些问题 ,就不能在刑法学中得到回答。”…  相似文献   

19.
目前,网络猥亵行为后果严重却缺乏合适罪名规制,司法机关只能通过猥亵概念的扩张乃至类推解释将其入罪。传统法益观点无法为网络猥亵的界定提供帮助,也缺乏说理功能,因而需要对猥亵犯罪的法益进行重新解释。猥亵犯罪的法益应界定为个人法益中的性维持权,性自由是违法阻却事由而不是本罪保护法益。性维持权以法益主体的人身为核心,不涉及法益主体人身控制行为。单方发送性淫秽信息、偷窥、偷拍等行为不符合猥亵行为定义,属于类推解释。虚拟性侵中不存在法益主体,没有刑法意义。VR性侵破坏了他人的性维持状态,属于猥亵行为。  相似文献   

20.
美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建立是基于这样的共识,即未成年违法者与成年罪犯在可谴责性和可改造性方面存在本质的区别,从而应该对未成年违法者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重在对他们进行改造性的教育,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当未成年人被指控犯有某种犯罪行为时,通常是在少年法庭而不是在常规刑事法庭中进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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