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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法制与经济》2005,(5):61-61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某旅游社组织的一日游。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其中有一项是意外保险条款.上书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后来我听别人说.国家对旅游意外保险金额有具体规定.5000元的保险金也太低了。  相似文献   

2.
数据     
《法人》2014,(1):10-10
5000元每晚——三亚2014年春节旅游饭店指导价上限 近日,三亚市物价局向各旅游饭店下发了《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及自助餐价格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规定,2014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间/天。  相似文献   

3.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依法惩治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受贿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本文拟就《意见》第一条规定的以低价购房等交易形式受贿犯罪的具体认定问题,进一步作些讨论。一、如何掌握定罪的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和386条的规定,个人受贿犯罪的起刑点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个人受贿5万元以上的。一般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所周知,房产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往往伴随巨额的资金流动,些许不正当地优惠打折就可能使受贿金额超过5000元乃至5万元,于是必然提出的问题是,能否单纯按照上述法定的数额标准掌握此类受贿犯罪的认定尺度?  相似文献   

4.
1992年3月,农民刘某价值约2500元的小四轮拖拉机拖车被盗,后刘某在农民钟某家发现了自己的拖车,但已被仲某拆卸。钟某向刘某提出私了,刘某却以向公安机关告发要挟,索要现金5000元才答应私了。案发后,对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不但知情不举,还借机以向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持这种观点的人对刘某敲诈勒索应认定的犯罪金额又有二种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刘某敲诈勒索的犯罪金额应认定为2500元;因刘某所得的5000元中,有2500元属实际所受损…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有这样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生产伪劣产品的价值超过了五 万元,但销售金额却未达到五万元。由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将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规定为生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使得对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难以认 定。请问,对此应如何处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阚文通 阚文通同志: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 为。…  相似文献   

6.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银行结算业务收费进行进一步规范,并从3月1日起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根据《通知》规定,银行结算手续费标准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每笔由原来按票面金额的1助降为0·5%收取;银行汇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手续费每笔均为1元;汇兑。单位主动查询和退汇手续费每笔均为0·5元;本票、支票手续费每笔为0.6元,其中,使用清分机的地区手续费每笔为1元;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汇款手续费:50O0元以下的,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50OO元以上(含5000元)的,均按50元收取;挂失手续费按票面金…  相似文献   

7.
2001年以来,我区民事抗诉案件规定了一审案件提请抗诉标的额不得少于5000元;二审建议提请抗诉标的额不得少于20000元。笔者认为民事案件提请抗诉规定标的额有诸多不妥之处。  相似文献   

8.
林福久的腐败生涯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始,又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终结。 4月20日上午8点半,这名昔日飞扬跋扈的腐败者,被押上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聆听自己曾供职其中的鞍山市检察院在公诉书中的各项指控。 公诉书中指出,“被告人林福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且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数罪并罚。” 鞍山市检察院指控林福久贪污事实3项,金额60多万元;指控受贿事实47项,金额600多万元,绝大部分为主动索贿。事实上林福久违纪违法收入的总额已经超过50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林福久利用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6,(8):57-57
今年初,我公司委托某中介公司寻求建材合作伙伴,并与其签订了合同,约定中介公司为我公司找到合适的伙伴后,我公司支付5000元报酬。中介公司根据我方的要求找到了甲公司的代表,我公司与甲公司就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但是后来我们双方并未达成合作协议。中介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我公司按约定支付5000元报酬以及1000元实际支出的费用。我公司认为,既然我公司没有与甲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中介公司无权主张5000元的报酬和1000元的费用。请问,我公司的做法是否有道理?  相似文献   

10.
在浙江省金华市2011年两会上.永康市代表团为了整顿会议纪律,颁布了一个“临时规定”:只要有代表开会迟到,罚款1000元起步;如果缺席半天以上。最高罚款5000元。规定没几天。就有三位代表被罚了款。永康市代表团的这种规定,笔者以为是极其错误。  相似文献   

11.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  相似文献   

12.
自2017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 西方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大意是法律要像旅行,得随时准备明天出发.随着户外活动的盛行,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势有必要.陕西出台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日备案,否则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安徽出台的条例是否借鉴了陕西的备案制暂不得而知,但安徽在国内率先将违规探险被困要求救援需自付费用纳入法条,可谓敢为人先.  相似文献   

13.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军在-次演讲中,坦陈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的起点定罪量刑标准,已经不合时宜,应当及时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14.
票据诈骗罪作为《刑法》规定的8种金融诈骗犯罪之一,近年来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诈骗犯罪增长最快、发案率最高的罪种,在1998年-2001年北京市发生的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80件金融诈骗案件中,有40件为票据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财产损失大是票据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的突出表现,而且极大地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应予重点惩治。在此背景下,对实践中认定票据诈骗的一些常见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澄清,颇具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16.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最近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意见稿”规定,泄露用户信息的快递企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商业保险对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有详细的规定,理赔过程比较简单。而责任赔偿涉及到客运合同违约责任与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的竞合,可以选择在不同国家起诉,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赔偿程序非常复杂,争议较多。  相似文献   

18.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销售金额”,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中多有分歧,我们于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4月联合作出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谈一下对伪劣商品金额相关问题的理解。一、关于销售金额、货值金额的计算《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金额是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依据此解释,销售金额不仅包括已得收入,还包括应得收入。所谓应得收入是指可期待收入,亦即伪劣产品售出后可得到的对价。一般情况下,买卖双…  相似文献   

19.
遭遇地震、海啸等被称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游客并不能获得“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只有游客自购的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才会得到理赔。据悉,这次遭遇海啸侵害的大多数出境游客由于没有购买旅游保险,损失巨大。  相似文献   

20.
杨安  张磊 《天津检察》2009,(2):33-34
“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在此,笔者结合上述规定和司法实践,谈谈对财产性利益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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