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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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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行为的对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明 《法制与社会》2012,(19):239-240
《劳动合同法》制定之初的目的在于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自其实施以来,劳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们也看到了由于劳动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追责机制的不完善等使得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规避劳动合法的规定,最终导致劳动合同的所追求的目标未能完全实现,我们在探讨劳动者权益保护时便要从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行为入手,通过对规避行为及产生原因的分析寻得更为有效的反规避措施.  相似文献   

2.
侦查行为失范的若干制度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公众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刑事执法尤其是刑事侦查活动。在充分肯定侦查机关对于缓解社会冲突,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做出业绩的同时,对侦查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也不断出现。笔者认为,侦查行为失范不能简单地用个别人员素质不高,技术装备落后来解释。从理性角度审视,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制度层面。本文试就几种常见侦查失范行为的制度原因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侦查行为。侦查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侦查行为失范,是指侦查行为抵制或者变样实施法律、规避法律(即逃法)。如果不有效遏制,必将动摇刑事诉讼的根基,难以实现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目前,侦查行为(本文  相似文献   

3.
我国已通过附属刑法规范为技术措施规避行为设定了刑事责任,但因没有具体罪刑规定而尚存刑法适用上的漏洞。规避行为的类型有规避实施行为和规避准备行为两种。我国应运用刑法理论,将规避实施行为视其性质和目的而纳入刑法已有的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范中规制,又应增修法律将规避准备行为纳入不同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新的刑法规范中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4.
自CEPE实施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主要涉及到来自国外的产品通过港澳实施规避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的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自身的缺陷导致我们无法对规避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提出了解决对外贸易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5.
无论立法者的愿望如何,我国民事、经济法律在其实施后所产生的效果与立法机关的立法宗旨相去甚远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这种立法宗旨与法律效果的差距,有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原因,有执法不严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监督不力方面的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社会个体通过自身的力量与国家法律相抗衡的结果.这种与民事、经济法律相抗衡的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违反民事、经济法律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除了表现在公开的对抗法律的违法行为之外,越来越多的是不与法律公开对抗而以合法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是违法的行为.对于前者,笔者称之为“普通的违反民事、经济法律的行为”,对于后者,笔者称之为“规避民事、经济法律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信托制度是建立在法律规避基础上。追求真善美是信托之规避法律的动因,委托人和信托人之间坚实的信任是信托中规避行为得以实现的深层次原因。  相似文献   

7.
一、规避经济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规避法律行为,作为法学理论上的一个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内涵.规避经济法律的行为应该表述为:行为人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故意采取各种手段,设法规避法律制裁,以获得法律优惠的行为.从这里可以看出,它具有以下特征:1.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是这种行为的基本特征.规避经济法律的目的可能多种多样,但逃避债务则是目的之一.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这种目的,即使规避了法律,实现了逃避债务的后果,也不能视为规避法律的行为.如行为人是出于偿还贷款、上交税金、生产急  相似文献   

8.
王显勇 《法学》2021,(1):133-154
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对性骚扰行为和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行为的规范,确立了工作场所性骚扰双阶段两行为的制度架构,架设了通往其他部门法的桥梁。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规制应采用双阶行为理论,这一法律现象中包含着人格侵权和工作利益损害两个阶段,对应着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和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行为,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法律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规制经历过原初形态的就业歧视模式、发展变态的结合论模式、趋势定态的分离论模式的演变历程,已从单一行为裂变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与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行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从就业性别歧视发展到人格侵权,受到多元化法律规制,应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防治性骚扰行为从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中独立开来,从依附于性骚扰行为的抗辩事由转变为法定独立义务,受到多层次的法律规制,用人单位从旁观者变成了行动者。  相似文献   

9.
李腾 《法制与社会》2010,(28):58-59,68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以其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相对弱势方的利益而为实务界和学术界所称道,用人单位用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方式规避法律的现象的存在使得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水平大打折扣,而不同法院对法律适用的不同意见也使得实践中出现同类案件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同的情况。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实践中针对用人单位利用补签劳动合同的方法来规避而引发的补签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我国部分企业一度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采取了在关联企业内变更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单方操纵企业规章制度等多种行为。该行为为了缩短劳动者的工龄,逃避了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图从分析关联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做法着手,研究其行为的合法性,分析其背后深层次原因,并从法律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供立法和政府相关部门参考,以此更好地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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