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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立法对持有型犯罪的规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新刑法采用散在型的立法方式,规定了一系列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条),持有假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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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是作为与不作为。但有的学者提出,持有是犯罪行为的第三种形式,也有的学者认为,持有是不作为的犯罪行为形式。本文持行为二形式论的基本立场,认为持有属于作为的犯罪行为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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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持有行为的性质归属问题一直以来在学界就饱受争议,归纳各家观点不外乎四种:作为说、不作为说、作为与不作为择一说以及第三种独立的行为方式说.本文认为将持有行为作为独立的第三种行为方式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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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行为作为持有型犯罪的核心概念,其法律性质问题已成为刑法学界的研究热点和争论重点。现有行为理论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存在作为说、不作为说、作为与不作为择一说、独立说四种学说。但这些划分标准各有不尽合理之处,因而以此为基础的各种学说也就难免存在某些缺陷。本文在确立持有属于行为的基础上,从另一行为划分标准——因果关系说出发分析论证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并得出结论:持有是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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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持有行为不是不作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990年我国刑事立法中首次明确出现“持有型犯罪”o这一来自异域的法律现象以来,“持有行为”便以其独特的容姿吸引了理论界的关注,并引发了一场关于持有行为性质认定的争论:有人主张应将它归属于作为或不作为,有人认为应视之为一种独立于作为与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种行为形式。后一种观点集中体现在《三论第三犯罪行为形式“持有”》”(以下简称《三论》)一文中,得到了学界许多人的赞同与支持。《人民检察》1999年第2期上的《论刑法中持有行为的归属》(以下简称《归属》)一文,认为第三行为形式的观点“不符合逻辑”,仔细读过此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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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实际上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作为型犯罪和不作为型犯罪的堵截式犯罪构成。立法者之初衷并非为了极少数非因其他犯罪行为而持有毒品的情况设立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而是为了惩罚持有状态的先行犯罪或者续接犯罪。如果直接证明持有状态的先行犯罪或者续接犯罪有时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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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有”的行为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持有的行为形式 ,学界存在第三行为形式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认为持有是独立于作为和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犯罪行为形式 ,是一种新型犯罪行为态样。目前 ,学界持这种观点的人较多。否定说则认为持有并不是独立于作为和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犯罪行为形式。笔者认为 ,持有并不是一种新的犯罪行为形式 ,完全可以将持有划入作为的行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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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错误属于基本理论问题之一 ,一般归入犯罪主观特征中加以阐释。本文对行为性质错误从概念界定、错误成因、主观因素以及行为性质错误归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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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刑法对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确立了偷税罪、抗税罪、妨碍追缴欠税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10余种罪名。但是关于纳税中“不申报”行为的定性,刑法却未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以致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问题观点不一,认识混乱。不申报纳税的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它造成国家税款的巨大流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从法律角度,尤其从刑法角度对这~现象加以分析,对于统一认识,正确适用法律,遏制税款流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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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行为是近代以来的刑法学者试图解决的一大难题。但是,现有行为理论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根本缺陷。运用马克思分析劳动过程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和抽象全部人类现实活动,通过对现有行为理论的剖析、拷问和批判,可以看到行为应当是行为人控制或者应当控制客观条件作用于特定对象具体存在状态的过程;刑法中的行为并不是一个孤立存在,而是一个多维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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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5
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新刑法所确定的400多种犯罪中,有一类可称之为"持有型"的新型犯罪尤为值得注视。对持有型犯罪的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必将出现若干十分棘手的问题。现试就这些问题作一些分析。一、持有型犯罪的基本含义及种类所谓持有型犯罪,是指因某种不法状态客观存在,而该不法状态在现象上又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主体,因而引起该主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直接归属"在条文的表述形式上多数规定为"持有",如第128条1款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第282条2款的非法持有国家绝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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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不同于作为或不作为犯罪,它是一种具有独立行为方式的犯罪类型。由于尚未造成任何法益的实际损害或危险状态,持有型犯罪因而是一种"抽象危险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持有型犯罪包括涉及假币、枪支弹药、毒品等管制物品或限制流通物品的犯罪,不包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刑法对持有型犯罪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刑罚权的扩张,对持有型犯罪的刑罚设置应当谨慎,应当体现现代刑法理论中的轻刑化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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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聊是网络色情现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裸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部分裸聊行为如发生在单个成年人之间、发生在隐蔽场所的,因不会扰乱社会秩序,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裸聊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应当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而网络裸聊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破坏社会道德风尚,引发家庭矛盾,导致社会不安定,我们应当用刑法来加以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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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刑法理论中,持有既是犯行方面的术语,又是犯意方面的术语,既包含了主观要素,又包含了客观要素。而在我国刑法理论中,持有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下的持有。我国刑法中的持有与英国刑法的持有并不相同,本文通过以下对中英刑法理论持有的内涵以及性质的比较分析,以期对于我国刑法持有理论的发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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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王中德修订后的刑法明确持有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因而持有型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已经再次为我国刑事立法所确认。但迄今为止,刑法学界对持有型犯罪的概念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远未形成认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笔者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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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对策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近期接连发生的酒驾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也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严重缺陷。基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对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具体来说,可以考虑通过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增设新的罪名、完善刑罚设置等方式改进现有刑法立法规定,从而有效地遏制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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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经常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如在某国企承揽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偷工减料问题,而要保障建筑安全,则又必须完全拆掉已经盖好的楼层及地下层,重新打桩补桩,而这样重新施工初步估计则可能要花费数百万元。针对该偷工减料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观心态为故意的情况下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企业管理人员则会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