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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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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认为,要想走出举证期限制度适用的困境,有必要从科学设定合理的举证期限、确定举证期限的临界点、界定新证据的含义及引入费用制裁法做起.而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灵活掌握如何适用举证期限制度的问题,以促进该制度如何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相似文献   

2.
赵钢  华桦 《法学论坛》2004,19(6):63-66
确定一个合理的举证期限既是科学设置举证时限制度的必备内容,也是其得以良性运作的重要前提。对于举证期限的确定,有关司法解释虽然明确了当事人商定和法院指定两种不同的方式,但却没有能够作出细致的规制。鉴于此,本文分析了有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讨了当事人商定举证期限和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各自的利弊得失,并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理顺二者之间的应然关系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4.
有限理性与立法程序的设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表现在立法程序中就需要我们从一种重视立法结果的立法思维方式转向一种重视“过程理性”的思维方式。但是,正是因为如此,立法程序也有着内在的局限,因此,需要一种宪政民主程序给这种“过程理性”设置一种价值底限,那就是要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5.
王卫国 《法制与社会》2012,(19):120-121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确定了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并对举证期限进行了规定。本文对此进行讨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当事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从而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本文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举证时限制度的法理基础,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结合、程序的效率价值、程序的安定价值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7.
举证时限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里面设立的一项新的制度。该制度运行至今GA年有余,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褒贬不二。本文指出举证时限制度的确与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状况存在冲突,需要对其加以一定的改造。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行政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时限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导致歧义 ,应参照行政复议法关于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模式 ,建立被告举证制度等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举证时效制度,是指法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该期限内举证的,可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但有证不举或逾期举证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对逾期举证不予采信的一种制度。本文将要探讨的仅限于民事、经济诉讼中设立举证时效制度的问题,当前,人民法院正着力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该项制度的设立当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我国对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重要改革及意义自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中…  相似文献   

10.
论经济法的程序理性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现代程序价值观的演进中实际暗含了经济法的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律精神 ,这是中国经济程序法存在之可能性及其必要性的客观反映。同时 ,经济程序法本身也可以为中国经济法的存在和成长提供外在支持 ,这是由现代程序法本身的价值功能目标所决定的。中国经济法完全可以通过程序理性而使得自身的法精神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1.
王青松 《特区法坛》2003,(78):33-34,38
近年来,在民事诉讼研究领域,庭前准备程序的独立程序理念日益受到关注,作为庭前准备程序创新瓶颈的举证时限制度更是备受青睐。举证时限制度,质言之,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全部的证据材料,逾期法院不再接受该证据材料并不进行质证、认证活动的诉讼期间制  相似文献   

12.
期限问题是仲裁程序中的大问题。期限设置的价值在于给各方当事人充分的时间展现实体争议问题,同时,保证仲裁程序的效率。在各方当事人高度合作的理想状态下,期限可以灵活安排。但是,在当事人拖延程序的情况下,仲裁庭对期限的理解与运用便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3.
当前法律制度和学理解释对于案件审理的全部程序并没有进行完整细致的划分,只是按照审级的不同划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等。现有法律只对于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作出了规定,对于案件审理全部程序的审理期限以及除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外其它部分审理程序的审理期限没有规定,故而造成了绝大多数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能够在规定审限内审结,但其它部分审理程序冗长无序,给当事人造成诉讼周期漫长繁冗、时间成本过高的局面,最终因正义大幅迟到而造成非正义大幅蔓延的现象。本文将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之间的诉讼程序为主要研究对象,提出审后程序这一概念,对于该段程序的特点、现状、问题和解决之策进行研究,以探索解决诉讼程序漫长繁冗之路。  相似文献   

14.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时限制度,民事诉讼实践中延误举证而延滞诉讼现象的大量存在,妨碍了程序公正的实现,诉讼效益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对于"新的证据"的界定一直是民事诉讼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新证据界定的必要性,主要从时间条件、主观条件、证据特性等方面对新的证据进行界定,力求澄清认识,加深理解,准确运用新证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在一起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因超过举证期限才申请司法鉴定,被告对此提出异议。2008年12月24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7.
举证时限制度的冷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价值目标上,举证时限制度不仅偏离实体公正,而且不可能真正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不能真正体现和实现程序正义.大陆法系国家几乎找不到类似中国举证时限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国家有举证时限,但其是以陪审制和漫长、充分的证据开示为依托的,且设立举证时限、证据开示的真正目的不是在于提高效率,而是发现真实,破除"竞技论"的弊端.如果说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属于外国制度的大胆引入,那么,忽视了其制度背景和功能实质的移植是难以达到立法目的的.  相似文献   

18.
举证时限制度的冷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平安  马登科 《法学论坛》2006,21(1):91-100
在价值目标上,举证时限制度不仅偏离实体公正,而且不可能真正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不能真正体现和实现程序正义。大陆法系国家几乎找不到类似中国举证时限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国家有举证时限,但其是以陪审制和漫长、充分的证据开示为依托的,且设立举证时限、证据开示的真正目的不是在于提高效率,而是发现真实,破除“竞技论”的弊端。如果说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属于外国制度的大胆引入,那么,忽视了其制度背景和功能实质的移植是难以达到立法目的的。  相似文献   

19.
举证时限是证据制度中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民事诉讼中尚未建立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制度,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严重影响了诉讼的公正和效率。本认为,从诉讼效率和诉讼公正的高度来看,应把举证时限的界标定在一审开庭之前,这一举证时限的确立与实施必须有配套的审前程序加以保障,举证时限可以有例外情况,但法律对此要作出明确规定,以防止当事人滥用,在对当事人举证行为严格规制的同时,应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亟待扩大。  相似文献   

20.
吕斌 《法学杂志》2001,22(6):32-34
本文根据司法公正的主旨 ,对我国刑事诉讼举证制度中所存在的控辩双方取证权利、举证义务、对案件知情权的不对等、法庭处于偏听等现象进行了分析 ,为保障辩护律师对案情的平等知情权和调查取证权 ,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利 ,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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