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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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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决裁决(preliminary ruling)制度是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以下简称 ECJ)对欧洲联盟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重要手段,是 ECJ 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建立联系与合作机制的重要途径。在先决裁决程序中,成员国法院在对特定案件做出判决之前,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相关规定就特定问题向 ECJ 请求做出解释性判决或有效性判决.并根据 ECJ 的先决判决对特定案  相似文献   

2.
一、欧洲法院的基本情况欧洲法院是欧盟的最高司法裁决机构。欧洲法院以欧盟法律为准绳,负责维护欧盟所有决议的执行,保障欧盟法律得到尊重,对欧盟的条约和规章做出终裁性解释,对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与成员国同类规定相矛盾的各种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相似文献   

3.
本文探讨的是欧盟私法日益增多背景下欧洲法院在私法领域的重要性.同时,本文试图解释私法先决程序(referral procedure,vorabentscheidungsverfahren)*的角色转换和欧盟私法支离破碎的特征.欧盟法分散的特点导致欧洲判例法显得很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本文将用《布鲁塞尔条约》、对消费者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司法审查以及非物质损害赔偿中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欧洲合同法原则》和《共同参考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对欧洲私法基本原则的需求.就刚才提到的那些例子而言,这两份文件都提供了原则层面的、值得推荐给欧洲法院参考的解决方案.本文的最后一部分讨论的问题是:欧洲法院以目前的形式能否胜任一个拥有五亿人口的联盟的民事司法工作.由于仍应坚持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国家的状况,因此可以考虑在综合法院(the General Court)——也就是此前的一审法院——的层面实现欧洲法院的去中心化.  相似文献   

4.
初步裁决程序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机制 ,对欧共体司法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初步裁决程序渊源于一系列法律文件 ,主要包括欧共体的基础条约和欧共体法律框架下的一系列公约。对于初步裁决的请求机构 ,欧洲法院采纳所谓的“功能论” ,即按照某机构是否行使着“法院”或“法庭”的功能作出裁量。初步裁决作出后 ,对请求裁决的成员国的法院或法庭产生拘束力。  相似文献   

5.
许睿  李允载 《法学杂志》2001,22(5):64-65
依照《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以下简称《罗马条约》) ,欧洲法院对于私人诉讼主体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是没有管辖权的 ,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因国家违反欧盟法的行为而带来的损失应如何寻求救济 ,欧洲法院在Fran covich案等一系列案件中 ,借助于第 1 77条赋予欧洲法院的初步裁决权和第 5条向成员国规定的义务 ,确立了国家对于违反欧盟法律给个人带来损害而承担的责任———国家责任。一、国家责任 (stateliability)的确立根据《罗马条约》的规定 ,欧洲法院的诉讼管辖权仅限于两种 ,即一个成员国或代表欧盟的一个…  相似文献   

6.
欧洲法院初步裁决制度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前 《河北法学》2007,25(6):158-163
初步裁决制度是欧盟法中的一项特殊的法律程序制度,适用初步裁决制度的案件占欧洲法院受理案件量的大多数.欧洲法院通过初步裁决制度对欧盟法进行解释,积极扩张其司法管辖的范围,促进了自身和成员国法院的合作,保证了欧盟法律在属于不同法律体系、适用不同诉讼规则的各成员国法院的统一适用,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就初步裁决的运行机制、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该制度的改革等进行了深入的探研,以期获得对欧盟法的这一重要制度的一个正确、客观、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仍然作为欧洲联盟基础条约之一的《欧洲共同体条约》第177条规定:“欧洲法院有权对下列事件作出初裁:①对本条约的解释;②对共同体机构及欧洲中央银行条例的效力的解释;③对由理事会决定而成立的各种机构的章程(如果这些章程如此规定时)的解释。当这样的问题向某一成员国的任何法庭提出,如果该法庭认为对此问题作出决定必须使其能够作出判决时,该法庭可请求欧洲法院给予裁决权。当提交某一成员国法庭的案件中出现这样的问题,而根据其国内法它的决定没有法律上的纠正效力时,该司法机构应将此案提交欧洲法院。”①初裁是指:在成员国的法院进行…  相似文献   

8.
欧洲法院与欧共体环境法的发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 欧洲法院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欧共体是通过条约形式建立起来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共体法院 (简称欧洲法院 ,theEuropeanCourtofJustice)是欧共体四个主要机构之一 ,其职能是解释和适用欧共体条约 ,确保欧共体法在各个层次得到遵守。法院由成员国一致同意任命的 15名法官和 9名大律师 (AdvocatesGeneral,AGs)组成 ,任期六年 ,每三年补选一次 ,可以连选连任。法院院长从法官中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 ,也可以连选连任。欧洲法院的管辖权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 ,受理欧…  相似文献   

9.
欧洲法院于 2 0 0 3年 9月审结的Biret公司案突破传统做法 ,在某种程度上承认WTO裁决在内国法院的可援引性 (invocability) ,这一判决将可能对整个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起到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0.
张智勇 《法律科学》2003,(3):98-103
欧盟所得税是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欧共体基础条约、二级立法以及欧洲法院判例的总称。欧盟所得税法对于欧共体市场实现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努力 ,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 ,由于欧洲法院的作用有限 ,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趋同还需要在立法上予以统一。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所得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伏军 《河北法学》2007,25(4):161-165
《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赋予了欧洲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组织与人事安排、财政等方面的高度独立性,其目的在于保障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的顺利实现.欧洲法院的司法裁决表明,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是一种有限的、功能性的独立,并不是绝对的独立.欧洲中央银行不能在欧盟法律框架之外独立存在,但在该法律框架下,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的独立行使会得到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2.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作为欧共体司法制度的核心 ,一直是西方学者研究欧共体法律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围绕欧洲法院管辖权的法律基础 ,全面分析欧洲法院的管辖权性质和范围 ,着重讨论阿姆斯特丹条约下欧洲法院管辖权的新变化及该变化给欧洲法院未来的司法实践所提出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欧共体条约》第234条的规定赋予成员国法院及仲裁机构在自己的案件中就有关欧盟法律的问题向欧盟法院要求先行裁决的权利。其内容是: 欧盟法院对下列事项享有先行裁决的权力: (1)本条约的解释; (2)欧盟机构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规章的效力及解释; (3)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规章建立的机构制定的成  相似文献   

14.
条约的解释——以DSB上诉机构的裁决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条约的解释问题属于法学方法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和32条所体现的约文解释法是否为DSB所遵循实际上关切到WTO成员的主权是否被所谓的争端解决机制所侵蚀。在世界多边贸易谈判日趋艰难的时节,通过对条约的解释DSB大体成功地解决争端,给世界贸易体制增加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也给人们提出这样的疑问:已有的WTO条约体系真的是完备自足的法律制度吗?DSB解释条约的界限在哪里?DSB是下一个欧洲法院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一系列的学术努力,而从DSB的裁决中总结其解释条约的方法应是必要的一步。  相似文献   

15.
施小燕  漆彤 《财经法学》2015,(3):104-114
欧洲法院在近期的一项裁决中确认了网络信息领域的'被遗忘权',引发各国对于隐私权和表达自由之间的价值取舍、搜索引擎公司的地位和责任以及'被遗忘权'是否构成新型贸易壁垒等一系列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欧洲法院在该裁决中确认了搜索引擎的活动属于《欧盟数据保护指令》调整范围中的数据处理,设立于境外的谷歌公司及其在西班牙境内设立的分支...  相似文献   

16.
评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贡献及其限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欧洲联盟条约》之前 ,欧共体法的一体化价值、基础条约的框架性特征和二次立法的低下立法效率三者共同构成了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正当性基础。《欧洲联盟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所规定的从属原则和相称性原则表明 ,非一体化已经成为欧共体法价值中一个新的维度 ,法律将不再只一味为高歌猛进的一体化过程提供支持。相应的 ,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理念和实践将表现为司法能动和司法自我克制的双重色彩。  相似文献   

17.
《罗马条约》中没有规定个人对国家违反欧盟法的行为有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对于现实中出现的这类问题 ,欧洲法院以加强对个人的有效保护为原则 ,借助于《罗马条约》第 1 77条及第 5条的规定 ,在Francovich案中确立国家责任原则 ,并在Factortame案中进一步细化了这一原则。本文旨在探讨此原则的确立与发展及其影响。  相似文献   

18.
<正> 在日益衰退和相互依赖的国际市场上,各国都在力图利用在域外扩大本国法规的办法来减少外国和外国公司的行为对本国市场造成的有害影响,这种现象正在日益增多。《欧洲法院》已使治外法权适用于罗马条约关于限制贸易活动的条款,例如1972年的染料公司案(The Dyestuffs Case)。但是,美国法院早已主张最广泛地行使治外法权。当前,在  相似文献   

19.
<正> 一、概述 欧洲统一是自民族国家产生以后,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未经革命和暴力的国家消亡实验。对于这样一个空前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所展开的研究,无疑极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与欧洲统一的其他努力相比,欧洲共同体的最大创新之处在于:通过法治的途径保证共同体的存续和建设,以实现统一的目标。作为一个包含着国际法因素,具备联邦法某些特征的超国家(supra—national)性质的过渡型法律体系,欧共体法不仅造就了欧洲共同体,也是欧洲共同体不断追求自己目标的主要手段。 欧洲法院是欧共体内唯一的司法保障机构,其职责在于在解释和适用条约方面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它对共同体法律事务享有专属和强制管辖权,其司法裁决和咨询意见具有强制效力,保证了欧共体法  相似文献   

20.
海牙上诉法院在ParfumsChristianDior,SAv.Etos ,BV案中对来自共同体市场外的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进行了解释。在本案的判决中 ,荷兰法庭适用了《欧洲商标指令》(theEuropeanTradeMarksDirective)第 7条 ,《统一布鲁克斯商标法》(theUniformBeneluxMarksAct)第 13条A款 ,《欧洲共同体条约》有关商品自由流动条款以及欧洲法院现存的判例法。荷兰法庭最关心的是各成员国商标法的充分协调问题。这在商品首次销售后商标权人权利用尽方面显得特别敏感。这是平行进口案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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