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迟延交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了。在这部法律中,对迟延交付给出了独特的定义,这个定义是在结合我国海运的实际情况,以及考虑了一些条文的操作性后得出的,很有新意。但笔者认为这个定义下得还有不妥之处。本文试图从迟延交付问题的历史发展、各国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然后对我国《海商法》的迟延交付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2.
一、两种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形国际海上运输的迟延交付货物,通常发生在目的港,是承运人向收货人(即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迟延,这是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话题,其所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已经被大家多次讨论,而且大多问题都已经达成共识。但是,还有一种通常发生在装运港的卖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迟延(卖方的迟延交付有时也发生在目的港向买方迟延交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值得大家讨论的题目。两种交付货物的迟延,发生的地点不同,交接货物的对象不同,所适用的法律及责任方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但两种迟延交付也存在着联系。国际海上货物…  相似文献   

3.
1978年《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提出了迟延交付损害赔偿问题,在此之前的1924年《海牙规则》和1968年《维斯比规则》都未将该问题明确化。但这并不能说明迟延交付是一个新近产生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5.
我国《海商法》第50条将迟延交付作为承运人的责任从法律上加以了规定,这一规定在航运界以及与之有关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各方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分析及评价这一条款,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条文本身着手,就迟延交付索赔过程中依序产生的若干法律问题提出初步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论适航责任     
从历史上考察,曾有过三种不同程度的适航责任:一、严格适航责任;二、克尽职责使之适航;三、船东过失责任。惟自“海牙规则”采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的责任以来,该适航责任已为绝大多数海运国家(包括我国)所采纳。故今日谈到适航责任,大都指该克尽职责适航责任而言。有关适航的含义、适航的标准、适航的时间等直接与适航概念相关的内容,时人多有论述,惟就适航责任的意  相似文献   

7.
非承租人的船舶滞期费和迟延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航次租船合同”(VoyageCharterparty:Voy.C/P),本文简称为程租合约或C/P,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①从“出租人”(Owner)的立场上看,“运费”(Freight),包  相似文献   

8.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因货物损害引起的赔偿纠纷较多。追究责任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对海运货物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不尽一致,海运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与普通民事责任又存在不同之处,研究海运货物损害(油污损害除外,油污损害有专门的公约调整)赔偿责任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留置权的性质及其影响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性质影响着留置权的构成及实施,它不仅是留置权体系的基础,而且是实践中承运人运用货物留置权首先应明确的问题。遗憾的是,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往往过于重视货物留置权的结果而忽视其基础,从而,实践中经常有错误留置的出现,承运人不但未能及时地收回运费及相应费用,反而饱受承担赔偿责任之苦。  相似文献   

10.
原告: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下称保险公司)被告:蒙特里斯航运公司(下称航运公司)(M.B.MOUNDREASSHIPPINGCO.SA.)一、案情1995年5月4日广西桂林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托运人在湛江港向“JOHNYC”轮提供4245吨广西滑石块,货物装上该轮后,中国海运代理湛江分公司代表船长签发提单。同日,广宁矿产有限公司(下称广宁公司)作为被保险人与作为保险人的本案原告签订了保险合同。承保了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金额为457611美元。“JOHNYC”轮于1995年6月10日抵达卸货港阿姆斯特丹港,1995年6月14日…  相似文献   

11.
湖北省××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方”)于1992年7月31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大连××××货运公司(以下简称“租方”)偿付该司所属Q轮由日本细岛至大连的运费、船期损失及因租方违约而造成船方Q轮下一航次的运费损失(并加计利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1993年10月10日对此作出了终局裁决。现将该案的裁决书摘选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2.
前不久,一票货物自大连出口至日本,由于承运人管货的过失出现严重货损,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提货后拒付货款,卖方无法实际控制与处分货物,钱货两空,于是在中国某地海事法院起诉承运人。那么,卖方(即托运人)在提单已经转让的情况下,是否还享有运输合同下的诉权①?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该海事法院否定了托运人的诉权,认为“当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已经为收货人合法持有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随提单的转让而一并让与给合法的提单持有人,包括合同诉权。因此,该提单项下的货损货差只能由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与此同时,我国另一地…  相似文献   

13.
论提单仲裁条款的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航运企业正在修订提单条款。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原来的格式提单没有仲裁条款,只有管辖权条款。对于提单里是否订入仲裁条款,即规定有关提单的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处理,各方意见不一。其争论焦点在于提单仲裁条款的效力究竟如何,是不是能够使我国航运企业掌握解决争议的主动权,能不能减少我国远洋船舶被扣的现象。本文将围绕提单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探讨我国航运企业提单是否应订入仲裁条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海上货物留置权即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船东在货主未能支付运费及相应款项的费用时所采取的扣留船上货物的权利。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船东收不到运费及相关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留置货物即为船东所采取的减少该类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15.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责任期间,是指保险人承担货损风险责任的期间。英国海上保险法称之为“风险的开始与继续”,我国货运险条款称之为“责任起讫”。保险人只对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标的因承保风险所致的损失负担赔偿责任。保险责任期间是海上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它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直接相关。以往我们分析保险合同时,往往较多地注重对  相似文献   

16.
关于纯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争论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由来已久。从法理上说,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赔偿;在当今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大的法律发展趋势中,对纯经济损失不予赔偿的做法似乎不合时宜。但是,外国法院出于现实的考虑,很早就确立了拒赔纯经济损失的判例原则。纯经济损失索赔额往往数额不小,且涉及多方关系人,因此确定其赔偿原则不仅直接关系到索赔人与被索赔人的切身利益,还将对我国航运业及其相关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7.
再论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兼论民事责任构成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违反法律规范实施倒签提单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长期以来,中外法学界、司法界对倒签提单是违反法律规范韵违法行为的认识并没有什么差异,而对这种违法行为引起的后果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责任却产生了分歧。争论的结果,虽侵权责任说占了主宰,但对这种“归责”并未真正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18.
[案情] 1992年1月28日,长江上游八母子河段关刀峡水位为1.7米,此时八母子河段属控制河段(八母子河段在关刀峡水位为9米以下时为控制河段)。其中河段内虎皮滩处有效航宽为60米。1月28日18时51分,重庆长江轮船公司所属的长江02003船队驶人控制河段。当晚能见度良好。 1月27日,原告所有的忠县江南号机船(额定功率为63.25千瓦),装载柑桔3033件(重量为102.74吨,价值人民币  相似文献   

19.
一、引言众所周知,国际间海上货物运输,除杂货船运送货物依赖公约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外,租船运输主要是根据契约自主原则,由合同双方自行商议订立。因此在订立租船合同时,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及解释对船东和租家正确履行合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标准合同格式如金康、纽约土产等都订有一系列较为常见的合同条款,这里我想着重阐述航次租船合同中解约条款的运用。  相似文献   

20.
论船舶碰撞新概念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船舶碰撞是海事侵权纠纷中最普遍、专业性最强、审理难度最大的一类案件。司法实践中常常为一宗海事案件是否可认定为船舶碰撞,是两船间的碰撞还是数船间的碰撞产生不同的意见。那么,什么是船舶碰撞?它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提出了“船舶碰撞的新概念”,新概念的价值何在?笔者仅就以上问题略述己见,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