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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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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前,我国公司法律责任的设置存在根本性缺陷,即预防理念的缺失,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阶段公司设立的环境条件缺失、环境保护法律相关准入规定的缺陷、环境风险内控预防机制的空白、行政处罚手段的滞后性以及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尚未"危险化"等。以预防理念全面"绿化"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需要从如下方面加以努力:完善环境准入立法、建立以环境风险应对为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责任体系、行政处罚方式的科学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前置"及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修订。  相似文献   

2.
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冲突及其化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静 《河北法学》2008,26(3):34-36
地方政府具有三种环境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地方政府的环境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之间、行政责任内部存在冲突,其本质是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矛盾以及地方环境利益和地方经济利益的矛盾。化解地方政府各种责任形式之间的冲突,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贯彻地方政府的法律责任和对地方政府进行诱导刺激。  相似文献   

3.
生态文明演进与社会形态变化对环境法律责任机制提出了新的需求与深层考验。环境法律责任必须突破"禁锢于‘复仇与报应’、局限于‘事后追责’、拘泥于‘损害赔偿’"的传统思维惯性,否则必将面临效力不彰的境地。从重整的路径看,环境法律责任机制应从"责任根据、责任功能、责任内容、责任方式"等不同层面展开,形成一个相互联动的体系。通过推进"从复仇到报应到该当"的责任根据演进、环境权益的"恢复、赔偿或补偿"的责任内容复合、社会连带的责任方式填补,将有利于环境法律责任机制在联动体系中实现优化,夯实与彰显环境法律责任机制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21,(1):186-198
环境问题的发展客观上导致了环境法律责任理论和实践对惩罚的过分倚重,当前,环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有明显加重惩罚的倾向。但是,重罚思路并未取得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在理论上也缺乏逻辑基础且背离主流导向,需要及时矫正以避免制度失败和导致社会不公。应当全面认识法律责任的惩罚、补偿和预防功能,承认惩罚性责任在环境法律实施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认清其局限性;准确认识补偿性责任在环境法中的实现方式和作用空间,以及预防性环境法律责任的有限性及必要性。进而,以环境保护秩序维护和环境利益保护为目标,充分发挥不同法律责任方式的功能、合理配置法律责任规则,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建立环境法律责任之间的有机联系,方可形成功能协调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保障环境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5.
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邓纲 《现代法学》2012,34(1):186-193
经济法学界对法律责任已有20多年的研究,在法律责任的一般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多种学说。在这些研究中,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称谓、独立性问题争议尚存;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特点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在具体责任形态方面,经济法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承继了传统法律责任,同时又以企业社会责任、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纠正性广告等形式展现了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特色。相关研究的争议和困惑反映了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概念术语范畴体系的矛盾冲突,这主要是经济法学非传统的新兴交叉学科特征所决定的,用"经济"一词在传统术语上贴标签式的研究进路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6.
剖析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不难发现其既没有明确法官违法审判的诉讼法律责任,也没有明确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责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掣肘和前苏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影响。在程序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现实背景下,重构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尤显必要。诉讼法律责任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且该制度是确保民事诉讼程序自治和实现诉讼公正及诉讼效率的必要保障。因此,强化正当程序理念,整合现有法律规范,明确法官违法审判的诉讼法律责任,细化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责任,使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实现体系化并切实得到落实,乃是确保民事诉讼法正常施行的必要举措。  相似文献   

7.
论设定法律责任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责任的设定应当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包括:(1)社会合理性原则。这是一个总括性、根本性的原则,它具体化为社会自我防卫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张力和协调问题。(2)节制性原则。它要求在整个社会的责任体系安排中,尽量少设定法律责任,而在设定法律责任时,要在可能和允许的范围内贯彻最节约、最不严厉、最人道原则。(3)比例原则。它要求责任应当与行为损害的具体度量相适应。(4)统一性原则。它要求法律责任体系的内在一致性和形式的协调统一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颁行于1979年,随着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立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自然环境却日趋恶化,随之带来的治理成本成为政府及人民难以承受之重。那么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达到治理的目的,就是我国的法律工作者及学者们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环境法律责任区别于传统的法律责任,在具备承担不利后果的应当性这一普遍共性之外,还具备设定目的多样性的特殊性。因此,本文从分析我国的环境法律责任入手,深入剖析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的设立目的及分类,通过对目的及类别的分析,再对责任的设定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一直是我国法律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分析了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 ,并提出如何确认公司终止后的环境法律责任的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有产品召回制度的相关规定表明,将召回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来理解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其根本原因在于产品召回制度是因应现代社会需要而建立的,并非是传统理论和制度推演的产物。着眼于现代风险社会的特点,在传统的补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之外,确立预防性法律责任既符合现实需要,也是对法律责任体系的充实和深化。产品召回制度应当作为一种预防性法律责任来理解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随着信息化、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政府部门所面临的管理环境也越来越开放化和复杂化,政府公共管理如何面对"危机管理"是一个亟待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通过厦门PX项目的梳理,本文试图解析危机产生即解决过程中的政府的责任和信息沟通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我们从生态文明的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估我国的环境立法。环境法律责任立法是环境立法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生态文明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面临着环境法律责任主体范围过于狭窄、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等突出问题。未来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一方面要扩张环境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要通过责任强度的提高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引起整个社会包括法学界的普遍关注。政府是食品安全领域中的监管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负有不可替代的责任,但现行法律中对政府的监管责任的规定却十分不到位,存在重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轻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对政府监管责任规定概括、缺乏可操作性、不全面以及无相关责任追究程序等问题。为此,必须完善食品安全中的政府监管法律责任,从归责原则到具体法条的设定,都应做到科学、具体、行之有效,使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4.
论《环境保护法》法律责任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设计存在下述缺陷:责任主体单一,只注重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忽视了对地方政府和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约束;责任形式单一,过于依赖行政处罚,缺乏配套的民事、刑事责任;部分行政处罚的设计不合理;"限批"措施虽行之有效,但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责任追究方面,缺乏公共环境损害的追偿机制和公众的诉讼监督机制。因此需要在修订时增设地方政府、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改进行政处罚的设计,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与民事、刑事责任追究连接起来,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公民和环保组织公益诉讼权。  相似文献   

15.
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外部行政法律责任所侧重的是解决 对公民等主体受侵害权益的事后补偿问题,内部行政法律责任的实现则是预防和减少行政违法的根本,而实现内外部行政法律责任实现过程的统一,即实现行政法律责任的转化,则是达到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我国在内外部行政法律责任实现过程中脱节的现状,笔者提出了建立行政法律责任的转化制度,实现责任形式从“外部”到“内部”、责任主体从“行政机关”到“行政人”转变。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政府经济法律责任直接沿用传统行政责任的形式,追究机制也是直接套用行政责任的追究机制。随着我国加入WTO,形势的发展对我国现行的政府经济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在现实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政府经济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公益诉讼机制,以促进我国政府经济法律行为的进一步合法化,使其在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发挥更好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7.
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将要在明年1月1号实施,该法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环境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该法,仍存在诸多问题。由此,本文立足新环保法及我区背景,在对企业环境责任追责难等现状分析其根源基础上提出扩大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内容、合理加大对污染企业惩罚力度等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现行矿业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稀少且越位,故应检讨与重构.在矿业领域,行政法律责任挤占民事法律责任,导致民事法律责任缺位与行政法律责任虚位.在矿业的权利和义务设置方面,政府既是矿产物权归属主体又是矿业开发的管制者,政府与市场的职能没有边界.政府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由此设置的义务与职责决定了法律责任的方向.因此,应重构矿业行政法律责任,界定法律责任主体,明确法律责任的方向,理顺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政府转变职能和脱离市场,是矿业行政法律责任归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产品召回制度相对于产品己经存在缺陷而言,是通过修理、更换甚至销毁产品而实现的施;相对于因缺陷而导致普遍性损害尚未发生而言,是针对未来损害的一种预防措施。因此,其法律责任的功能既具补救性,更具预防性。正因如此,产品召回制度相应的导致了法律责任一些新的发展趋势。第一,责任构成要件:从现实损害到未来损害。当传统的"法律义务——惩罚性或补救性法律责任"的法律治理模式己无力应对现代风险社会的挑战时,就生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发展和完善,公司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维护公司合法经营获利的同时,对于公司承担的社会法律责任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本文详细梳理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的法律责任,就公司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律体系规范公司社会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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