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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叶姗 《当代法学》2014,(3):110-119
职业伤害防治法律制度构建的传统思路是保障工伤致残雇员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充分的经济补偿,而工伤保险基金则重在赔付工伤致残雇员工伤保险待遇或伤残待遇。雇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而致使其暂时不能或未能适当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工伤致残雇员的劳动给付障碍风险应当如何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公平分配殊值研究。在劳动关系存续过程中,雇主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和卫生保护负有谨慎注意义务,如果雇员因工致残是由雇主的过错导致的,雇主应当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雇轻度伤残雇员或拒绝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解雇限制义务,从而使轻度伤残雇员享有更充分的解雇保护权。  相似文献   

2.
谢增毅 《法律科学》2010,28(3):127-134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和许多国家的立法,雇主解雇雇员必须具备正当事由并遵守正当程序,雇主缺乏正当事由或违反正当程序将承担不当解雇的责任。雇主不当解雇雇员责任的确定需考虑雇员的工资收入、工龄、剩余工作年限、找到类似工作的可能性、寻找其他工作的费用等复杂因素。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则过于简陋,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既具有可操作性又能反映雇员实际损失的赔偿规则。  相似文献   

3.
张平 《清华法学》2012,6(2):164-172
解雇权与就业权存在着冲突,是劳动法面对的难题之一.法国劳动法就解雇权的规制,经历了从私法思维到社会法思维的转变.私法思维把劳动合同视为一般合同,把解雇权视为形成权,因而解雇权不受合同法以外的法律之限制.但是,社会法思维把解雇权社会化了,解雇权不再单单是私权.国家开始介入解雇权的行使,要求解雇必须实体上具有“真实且严肃的理由”.雇主还必须遵守严格的解雇程序.任何实体上或者程序上的违法将导致雇主面临经济上甚至刑事上的惩罚.而且,法国劳动法还设置了独立的劳动司法机构,这是规制解雇权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4.
各国解雇保护制度上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反映了对雇主解雇权不同水平的限制。当前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日益突出,劳动力市场的失衡加剧,如何对劳动者进行解雇保护成为当前争论的重点。本文指出各国劳动合同立法中的解雇保护制度是基于雇员处于弱势地位,应当通过严格限制解雇权来实现对雇员的保护,这种立法上的保护包括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5.
解雇制度对劳动者的就业权构成直接影响,法律对解雇权行使进行了必要的禁止和限制.承认并看重解雇权对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构成重大影响是两岸学者的共识.对劳动者提供解雇保护在两岸法律中既有相通性,也有各自的特点.解雇保护的预告期与补偿金制度是两岸都采用的,却各有自己的特色.追究雇主非法解雇的法律责任在解雇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罗勇 《法学评论》2015,(3):173-178
解雇行为具有形成效力,雇主的解雇决定送达劳动者即发生消灭劳动关系的后果。劳动关系的属性使得不当解雇的事后救济往往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失。建立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有条件限制解雇行为的形成效力是现代国家的普遍作法。我国现行法律不仅未在实体法中规定解雇争议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权,也未在程序法中设置相应的保全措施,使得劳动者在司法救济期间的相关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赋予部分劳动者在解雇争议处理期间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以及建立行为保全措施,构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7.
调职权论略     
调职权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而享有的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权利,这一权利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规则的约束。以调职权的权利来源为划分标准,可将调职权分为法定调职权与约定调职权两种类型。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调职权与解雇权、惩戒权关系最为密切,三者既有相同之点又有差异之处,因此在区分调职权与解雇权、惩戒权的前提下,寻求三者之间的协调,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贾锋 《现代法学》2013,35(5):185-193
对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基准的度量,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内在逻辑构成涵摄社会救助权的给付范围、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三个维度要素。其中,给付范围是从横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对象、主体以及项目进行规范,可以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在场以及在场的排序问题。而给付上限和给付下限两个维度则是在给付范围科学界定的前提下,从纵向的视角对国家给付义务的给付程度进行规范,是决定社会救助权具体国家给付义务是否履行以及履行的效果问题。  相似文献   

9.
美国的推定解雇制度源自20世纪30年代的劳动法。全美劳动关系委员会(N LRB)指出推定解雇是指雇主通常通过造成不可容忍的工作条件或者通过报复雇员参加劳工集体行动而强迫雇员辞职。美国基于“违反契约理论”认为推定解雇是因为雇主的行为构成对合同义务的根本违反使得事实上雇员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而提出辞职。美国《职场安全与健康法案》中明确了雇主的一般安全责任。如果雇员能够证明敌意工作环境的骚扰或歧视达到不可容忍的限度,以至于任何处于该职位的理性人都将被迫辞职,并且该雇员的辞职决定在该特定的整体环境下是合理的,那…  相似文献   

10.
"指导案例18号"从"末位淘汰"这一焦点问题切入解雇语境,直言不应以"末位"等级定义"不能胜任",更不能单纯以"末位"为由作出解雇决定,乃是立足于立法之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补强。然补强之时,或因学说准备尚且不足,整个论述总难免停留于问题的表面,对于"末位"与"不能胜任"之间的具体关系,始终未予厘清,其指导性价值亦难免因此而受限。要突破这一限制,就必须从根源入手,深入挖掘解雇语境下胜任能力评价所应秉持的衡量标准、考察维度及其证明之法,并以坚实的理论支撑,继续探索判旨背后的未尽事宜,探索"末位淘汰"之制的真正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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