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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里有一则故事:一只青蛙从洼地里潮湿的家蹦了出来,大声对所有的野兽宣称:“我是一个医术高明、能治百病、博学多才的医生!”一只狐狸问他:“你连自己的跛足和起皱的皮都不能治,怎么能给别人治病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病人”给人治“病”,别人是不会接受的。同时,“病人”也根本不可能给人治好“病”。然而现实中却不乏类似“青蛙”这样的人,他们本身是“病人”,却处处以“医生”自居,要给别人治“病”。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一句最为人称道的廉政格言。他说,“钱”是什么?“钱”就是两个持“戈”的士兵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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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这句成语,恐怕许多人都明白其含义。对于犯错误的人来说,能够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洗掉身上的污渍,割掉病灶,引以为戒,亡羊补牢,仍不失为聪明之举。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犯了错误,不是老老实实检讨自己的过失,却寻找种种借口为自己狡辩,千方百计掩盖错误,到处托关系,走后门,想方设法规避批评和处分,他们把这种行为也认为是“亡羊补牢”。在办理某些案件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事情,当某人因违法违纪受到组织查处的时候,被查处者采取的“亡羊补牢”措施出现了:今天甲的电话,明天乙的条子,后天丙的游说,接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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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牧羊人,养了成千上万只羊,但是此人生性吝啬,视财如命,从不肯对别人施舍。有个骗子想让他破点财,于是想方设法接近他,很快就取得了他的信任。一日,骗子对他说:“我认识一户人家的女儿,人长得漂亮,而且温柔贤淑。咱们是好朋友,如果你愿意娶她为妻,我可以帮你去提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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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就是去找乐,但乐的感觉不同。捡漏是感觉占了别人便宜的乐,这种乐,有涵养的人,自己一般不讲的,只是和朋友一起欣赏时,朋友会说:“噢,你捡了个大漏,”自己也暗自高兴。也有人喜欢在配中找乐趣,很难得。什么是“配”?就是把不全的器皿配全;把不成对的单件配对;把不成套的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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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靓号”应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全国首例“靓号黑客案”的物权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国首例“靓号黑客案”二审判定移动电话“靓号”不属于刑法上的财物范畴,从而否定其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这是二审法院受刑法学理论界关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的“有体性说”错误指导的结果。“有体性说”的错误根源在于对民法中无体物与有体物相区分理论的错误理解。我国刑事司法实务界应该主动舍弃“有体性说”,并应从盗窃罪犯罪对象的几个基本特征入手,认定移动电话“靓号”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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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违法行为的人即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采取了拘留、逮捕措施,后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并及时释放的,国家是否承担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的赔偿责任,在刑事赔偿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无罪赔偿说”,认为应当赔偿,只要最终结论是无罪就应当赔偿。主要理由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或者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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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错误论是一个涉及面广、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又有相当难度的课题,本文拟就刑法中错误的定义、分类和若干具体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于各位刑法先进。〔1〕一关于刑法中“错误”之定义关于刑法中“错误”的概念,学者们表述不一,概其要者,主要有如下两类:一类是苏联学者和我国刑法学者所主张的,笔者暂称之为“认识错误说”,主要代表观点有,“刑法上所说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2〕“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事实情况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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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名著《贞元六书·新原人》中,冯友兰先生说过很有意思的一句话:“人常是有错误的。但其错误并不在他是自私的。不在他求他自己的利,而在于他往往不知什么是他自已的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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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丑妇总得见公婆”说的是某种无奈,不过是拿“丑妇”做例子罢了。其实,丑妇最明智的办法是大大方方去见公婆,随之很坦诚地对公婆说:“我自知我很丑。如果您能接纳我,我很感谢。而且,我力求用我的孝敬和勤劳弥补我的不足。”我相信有此诚实,事情总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二怕就怕为了掩丑,刻意地甚而十分过分地大肆“整容”、“美容”,将自己“美化”得人不人,鬼不鬼。尤其是当公婆恐惧得后退多步时,丑妇反倒颇为傲慢地说:“少见多怪!这是真正的‘现代美’,懂吗?”三我们常常见到这样的情况:某些确实经过自己努力做出了成绩的人,别人也基于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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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云路在其新书《温情马俊仁》中披露:马俊仁说,人活在世上,要讲三种话,第一种是大面上的话,有真有假,这种话可以在人多的时候公开讲,如果你出了名,还会在电视、报纸上讲;第二种是私下话,那也有真有假,其中还有很多生气的话,随便说过就过;第三种是心里话,这种话有的可能憋在肚里一辈子。 马俊仁是体育界的大名人,他的这段话可谓名言,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具有普遍性。我们每个人,可以沉思一下,你在领导、同事、朋友、父母、妻子、子女面前或背后,是否分别说过“大面上的话”、“私下话”和“心里话”?不知别人说过没有,反正 我说的次数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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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房地产集团总裁任志强说,他“只给富人盖房”,并说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他要让—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人们称他屡发“狂言”,招致很激烈的批评。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所以笔者认为他有权利说他想要说的话,这是他的自由。但是别人也有权利对他的话发表不同意见,这也是每个公民的自由。因此我也要对他的“狂言”表达一些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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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动机错误有二元论与一元论之争.二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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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长疯了,买不起房的急疯了”,可是也有这样一些人,有意、无意拥有了更多的房子,他们又用多出的房子去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些人,从广泛的意义上,被称为“房东”。有人说,就是这些越来越多的“房东”和更多的想做“房东”的人,拉高了房价;也有人说,他们的存在改善了房地产行业结构,市场本来就该如此。本刊记者走进这个圈子,去探究他们究竟过着怎样的“房东”生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