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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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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概说以礼为中心的礼法结合论,是中国儒家传统的法律思想。沈家本的礼为体、法为用的法律思想,正是渊源于儒家。沈家本也正是运用这个思想武器来考察中国法学之盛衰的。沈家本开宗明义地说:“孔子言:道政齐刑,而必进之以德。礼是制治之源,不偏重乎法,然亦不能废法而不用。”这就是他论说法学盛衰的思想之纲,是他的思想核心。  相似文献   

2.
董仲舒"天人三策"之后,西汉朝廷确立了"独尊儒术"的统治策略。此后,汉朝又不断地推进儒家的德礼之教向郡县法秩序的渗透,皇帝诏令及地方官的政务均为此种努力的表现。在"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律独尊时代,郡县是皇帝对民众之垂直统治的基点,法律则成为民众的唯一行为规范。然而,在重视儒术的汉代,郡县既是皇权统治的施展空间,也是朝廷将儒家的德礼之教付诸实践的空间。正因为此,儒学对郡县法秩序的影响不断扩大,此种影响的扩大则又是中国古代儒教国家得以形成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3.
《论语·为政》所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后汉书·陈宠传》有"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礼的纲常原则指导着古代法律的制定,礼的规范也不断促使法律化、条文化。循礼守法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儒家思想通过引礼入法,将具体的礼制规范引入法律,礼成为是非善恶、罪与非罪的标准。本文着重从"礼"的起源、儒家思想中的"礼"在传统法中的体现、礼与法的关系、对"礼"的评析,深入探索"礼"对古代法律的深刻影响极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孔子是说,用政令来训导,用刑法来整治,老百姓知道避免犯罪,但并没有自觉的廉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教来整治,老百姓就会具有自觉和廉耻之心,并且心悦诚服。孔子与卫文子还有一段精彩的对话,对这里的论述作了发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慎刑思想研究--兼与20世纪西方慎刑思想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冯卓慧 《法律科学》2006,24(2):144-163
中国古代法中慎刑思想是其主流思想。它发端于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汉代又在儒学与阴阳学等影响下进而承继和发展为“德主刑辅”的立法观。延至盛唐进而发展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此后,宋、明、清均承继之,并在慎刑措施上各有建树。中国古代法的慎刑观受经济地理、宗法血缘以及儒、道、佛三教合一的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长期存在并持续三千多年之久。中外慎刑思想比较,共性在于刑法中仁爱观、教育观有其通性的一面。故而我国当今刑法改革中可吸收西方举措中人道主义的一定措施。在中国,这种吸收具有传统文化的思想积淀。  相似文献   

6.
东周以降,礼崩乐坏,君、师分离,士阶层出现,“得君行道”观念随之产生。孔、孟认定道尊于势,不能得君,则以明道自任,道即为赋予礼以内在道德上的根据,彰显其仁心,其治道之重心在礼。战国中晚期,“势”观念勃兴,尊君思想张扬,荀子在“道”与“势”之间游移,因要尊君,遂将礼外在规范化,在治道上礼法并重。战国末期,成为思想界主流的法家,将尊君推到空前高度,因得君之切而牺牲了行道之实;因尊君而尚法,其法治沦为君主“治”臣下和人民的工具。先秦时期,士阶层从强调“行道”逐渐转向“得君”,与治道从“重礼”向“尚法”之演变大体一致。  相似文献   

7.
东周以降,礼崩乐坏,君、师分离,士阶层出现,“得君行道”观念随之产生。孔、孟认定道尊于势,不能得君,则以明道自任,道即为赋予礼以内在道德上的根据,彰显其仁心,其治道之重心在礼。战国中晚期,“势”观念勃兴,尊君思想张扬,苟子在“道”与“势”之间游移,因要尊君,遂将礼外在规范化,在治道上礼法并重。战国末期,成为思想界主流的法家,将尊君推到空前高度,因得君之切而牺牲了行道之实;因尊君而尚法,其法治沦为君主“治”臣下和人民的工具。整个先秦时期,士阶层从强调“行道”逐渐转向“得君”,与治道从“重礼”向“尚法”之演变大体一致。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学说占有很大比重。这是一种以“仁”为主要内容,以“礼”为主要表现形式,以“中庸”为主要方法的策略思想体系。两千多年来.儒学思想已成为历代治国韬略的根本。儒学的这一大韬略、也成为凝聚中华民族力量的重要精神支柱。  相似文献   

9.
两汉时期是承周秦之制度、启唐明之规模的重要历史时期。以汉律为代表的汉朝法律制度,在封建法制史上不仅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而且标志着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最后确立。两汉狱政思想继承了西周“明德慎罚”思想的核心,融入了改造了的儒家内容,体现在宽缓治狱、恤刑悯囚,等级治囚、优礼长吏,秋冬治狱、春夏缓刑等方面,指导着汉代监狱立法及治狱实践,并对后世封建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法制历史中礼与法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作者认为:礼制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确认的人们和社会总的行为规范,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历史始终受着礼制的支配和影响,是一部礼法结合的历史。作者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证了中国法制历史中的礼法关系:(1)礼的概念,从礼法混乱到礼法结合;(2)礼治与法治不是水火不容,儒家并非无视法的作用,而法家也不否定礼制,礼治与法治后来渐趋合一;(3)礼对法具有支配和影响作用,礼是立法的根据,礼制规范被移植为法律,礼制是适用法律的原则;(4)中国古代的礼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总的政策纲领。  相似文献   

11.
管仲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修旧法 ,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国语·齐语》)。这里的“旧法” ,指旧礼法制度 ,既包括礼 ,也包括法。“业” ,即改造创新的意思。这是管仲在齐国进行内政改革的指导思想。管仲的法律思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四维不张 ,国乃灭亡”西周时期 ,经过周公制礼 ,使礼上升为国法 ,成为奴隶社会两种法律规范形式之一 ,起着法的作用。姜尚建齐治齐 ,坚持“以礼治国”的思想传统。管仲任齐相之后 ,继承了这一传统 ,非常重视礼在治国中的作用。他在《管子·牧民》篇中说 :“国有四维 :一维绝则倾 ,二维绝则危 ,三维绝则…  相似文献   

12.
杨师群 《北方法学》2010,4(2):118-125
荀子思想在有关性恶、法制方面颇有创意,其礼法融合、圣王之治诸内容成为中华法系之内核。然而论及法为工具、礼为根本的基础上演化出的“化性起伪”、“君上之势”、“圣王之治”等有关的政治法律思想时,其思路却相当幼稚,使中国的制度文化深陷专制之泥潭。  相似文献   

13.
张娜 《新法规月刊》2016,(4):142-149
史书多有“汉承秦制”的记载,并且除郡县、职官、律历等制度之外,在法制方面也多有秉承。20世纪以来出土秦汉法律文献的问世印证了这一点。不止于此,已有学者发现汉对秦法制除继承之外,也有发展变革之处。以出土秦汉《田律》的相关内容为中心,揭示了汉对秦法制的具体变革。汉较秦在田、道等规划管理制度上有所加强;从秦到汉阴阳五行思想呈现逐步向法律领域渗入的趋势;汉初基本继承了秦的赋税名目,但有一定减轻。此外汉代加大了对马牛的重视与保护力度,在酒禁政策上也有所发展。  相似文献   

14.
罗斌  刘少夫 《法制与社会》2011,(29):13+15-13,15
以儒学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对世界法律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学是以“仁”思想为形上依据的,这一点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儒学“仁”思想的源流及含义并不清晰,见仁见智。本文以文献研究与分析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儒学唯”思想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揭示出“天→道→天(道)人合一→仁”这一中华传统文化(包含法律文化)形上依据的发展过程。本文介绍的是“天→道→天(道)人合→”的思想演化进程。  相似文献   

15.
李平 《清华法学》2016,(4):179-196
以儒家学理演变为线索,在战国子学互动的情景下进行观察,可对先秦礼法之争作出新理解。按此,礼法之争乃是战国儒家应对黄老"道法"理论强势兴起而产生的理论变化的表征,或日儒家与道法学话语主导权之争。孔子变宗周"德礼"为"仁礼"之际,老子之"法象"论与墨子之"法治"说奠定了战国黄老家道法学的基础。早期儒生错失了道法理论初创和勃兴,到战国中期黄老之学倾盈天下时,不重"法"的儒学已被边缘化了。第四代以后的儒者被迫做出应对,表现为孟子式的被动介入、《大戴礼·盛德》的主动参与和《周礼》式的超越整合。最终,具有礼法合流色彩的荀子以最大化妥协的态度融会道法学,提供了以礼统法的新模式。经历韩非的过激尝试,荀子模式最终在董仲舒那里获得了落实,至此先秦礼法之争方告终结。  相似文献   

16.
透析整个儒学发展史,儒学的生命力除了与其意识形态地位有关外,更大程度上在于其中充满现实冲突与融合的现实主义精神。李觏则是在秉承先秦儒家的思想基础上,阐发了“礼统内外”、“礼顺人欲”、“学礼成圣”的思想,继续从理论上系统地深化了儒学的现实主义精神。  相似文献   

17.
秋天 《中国律师》2006,(9):52-55
迪者,开也,启也;泰者,通也,和也。启而通之,圣人之道;开而和者,王者之理……迪泰律师,禀先哲之明训,立仁爱之大道,欲以法而示人之道,欲以理而攻人之心,俾天地融融,生民洽洽,此有“法”而无“法”之至境欤!——迪泰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18.
以儒学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对世界法律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学是以“仁”思想为形上依据的,这一点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儒学“仁”思想的源流及含义并不清晰,见仁见智。本文以文献研究与分析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儒学“仁”思想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揭示出“天→道→天(道)人合一→仁”这一中华传统文化(包含法律文化)形上依据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19.
徐爽 《现代法学》2004,26(5):187-192
《道与中国法律传统》意在检讨道与中国法文化之间的关联:道,乃中国文化传统的支点;而中国传统的法律则被包裹在礼的“玄想”当中。道,为礼与法提供了一个最高范畴和绝对价值;同时,道又通过道法、道术等各种渠道层层渗透进中国法律传统之中。  相似文献   

20.
咏康 《法学》1994,(11)
儒学在未来的中国社会里能够复兴吗?以儒学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法律文化能象古代罗马法哪样,成为法制现代化的起点吗?多年来学术界见仁见智,争论不休。郝铁川的新著《儒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比较令人信服地回答了儒学法文化能否复兴的问题。 全书除序言之外,共有八章。序言“市场经济呼唤法律文化的更新”表明了作者研究儒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这一课题的现实意义,即:它不是发思古之幽情、无病呻吟,而是有感于观念落后于现实的状况而作。第一章“儒家思维方式对当代中国立法技术的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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