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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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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罚金基准。厘清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经营数额、获利数额的关系,对区分取得利益型犯罪和经营利益型犯罪,正确界定违法所得极为重要。但在司法实践中,因违法所得客观上存在难以查清的现象以及主观认识上的分歧,从而造成定性争议、量刑档次争议、罚金争议等适用困境,故而需要从法益保护出发,适时修改刑法,取消违法所得作为唯一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修改其作为罚金基准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退赃退赔,不是一个简单的量刑情节问题,其事实认定和实际效果,直接关系到被告人、集资参与人和利害关系人等多方财产权的利益衡平保护和矛盾纠纷化解。应完善集资参与人、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的程序规定,通过规范诉讼结构,保障查明涉案财物权属事实,准确认定用于退赃退赔的财物范围;在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情况下,明确一般涉案人员承担与其罪责相适应的退赃退赔责任范围;修正退赔顺位的执行规定,明确被执行人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对除赃款赃物外的其他财物民事债权人享有同等顺位按比例等差分配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诈骗罪犯罪数额内涵之解读——2元手续费所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数额是社会危害及其程度的最集中的表现,其在个罪中应具有自己特定的涵义.与诈骗罪相关的犯罪数额主要有:诈骗行为指向数额、被害人处分(交付)财物数额、犯罪所得数额、被害人的损失数额、以及挥霍数额和追缴、退赔数额等.这些犯罪数额都能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但在反映的程度上以及功能上具有差异性.一般而言,诈骗罪基本构成中的数额应是犯罪所得数额,即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取得的财物数额.在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数额内涵的情形下,其应是损失数额.在行为犯模式下,数额应指犯罪指向数额,且其只有量刑上的意义.诈骗罪修正构成(仅指未遂)中的数额应是犯罪指向数额,其是评价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典将犯罪情节规定为影响罚金数额的唯一因素,司法解释将犯罪人的财产状况纳入影响罚金数额的因素的范围。在罚金数额的确定过程中,在犯罪情节之外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是实现罚金刑刑罚目的的必要举措,是克服罚金刑存在的固有缺陷的重要手段,为罚金刑的顺利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决定罚金的数额时.应当以犯罪情节为主要依据,而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只不过是需要附带考虑的因素。我国晚近的两起“天价罚金”案分别从正反两个角度提供了关于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对罚金数额影响的极好的标本。  相似文献   

5.
当前在我国针对自然人设置的刑罚体系下,单位犯罪主体的刑罚仅限于罚金刑这一种。不可否认,针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规定,存在着种种不足,具体包括:刑罚体系上存在问题,逻辑上欠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本罪的罚金过于统一;罚金刑数额规定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设定如下解决措施: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增设资格刑;对单位犯罪的罚金数额与自然人犯本罪的罚金数额加以区别对待;规范罚金刑的数额。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适用效果。因此,需要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承担主体、罚金刑数额的裁量依据、单位犯罪后“关停并转”的罚金刑适用以及执行中的完善等四个方面来探讨单位犯罪罚金刑适用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7.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密切相关,我国立法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民刑衔接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十分不利。这些缺陷包括涉案财物的民法属性未予重视,非原物型违法所得的责任财产功能被否定,追缴、没收的民法属性和民事法律后果缺乏规定,责令退赔、返还财产边界不清,赃款赃物的善意取得缺乏依据以及犯罪工具没收范围的确定标准缺失。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对上述缺陷逐一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8.
论无限额罚金刑之缺陷及扑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无限额罚金,指刑法典不规定罚金的数额,而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的刑罚方法。无限额罚金与限额罚金、倍比罚金、日额罚金共同构成刑法中的罚金剂制度。新刑法对不少犯罪规定了无限额罚金。但无限额罚金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待更多的研究和运用。本文拟对新刑法中无限额罚金刑的特征、无限额罚金之缺陷及补救作一点不成熟的探讨,期引起更多关注,一、新刑法中无限额罚金刑的特征综观新刑法分则对无限额罚金刑的规定,具有以下特征:其一,无限额罚金涉及面广。在刑法分则中,对第三章至第七章中的一些具体犯罪规定了无…  相似文献   

9.
罚金刑执行难是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其立法根源在于刑法总则所确定的罚金刑适用根据的单一性,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适用罚金刑规定的僵化性;其司法原因在于罚金刑的判决具有盲目性,罚金刑的执行主体不够具体.因此,从立法上讲,应完善刑法总则关于确定罚金数额根据的规定,改进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适用罚金刑的规定,同时增设罚金易科制度.就司法而言,应摒弃罚金刑适用的盲目性,并统一罚金刑的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罚金刑,这似乎与其普遍没有经济来源的状况相悖;理论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罚金刑,如何适用罚金刑等问题,学者们也各执一词;我国现行刑法只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规定采取从宽责任原则,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对其罚金刑的适用,但仍矛盾累累。对未成年人犯罪处以罚金刑无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还是从实现罚金刑自身目的之角度看都是不合适的。为此,现行法律应做出相应修改,以期解决实践中存在之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没收程序规定的没收对象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这与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犯罪所得不一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包括:违禁物、供犯罪所用之物和犯罪产生之物和犯罪取得之物。我国程序法上的违法所得包括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了保障没收程序的顺利执行,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应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进行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老鼠仓行为”犯罪之正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七将老鼠仓犯罪规制在内幕交易罪条款之下,纯粹基于一种经验解读,而非规范解读。这种经验解读直接导致老鼠仓犯罪规范属性的错位。实质上,老鼠仓犯罪应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对其宜采用背信罪与特别背信罪的形式予以规制。如果从背信的视角来审视老鼠仓犯罪构成要件,其规范构成宜做如下修正: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滥用法律权限或违背受托义务,以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利或损害本人利益,利用其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或者授意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或者利用受委托管理的财产,从事类似非法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相似文献   

13.
依据最高两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科学认定“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数额”是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准确定罪量刑的关键。同时,还应当注意区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之间及侵犯知识产权具体犯罪之间的牵连、竞合关系。从完善立法的角度考虑,严格限定侵犯商业秘密有关犯罪的犯罪对象、规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票据犯罪结果,数额及既未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犯罪结果 ,主要是指票据犯罪行为对票据法律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票据犯罪数额的认定 ,应以票据兑现数额为依据。虚假票据所记载的数额与真实有效票据所记载的数额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票据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界限 ,以行为人是否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票据经济利益。伪造变造票据犯罪的既遂未遂界限 ,主要把握是否完成了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填写行为。  相似文献   

15.
对未成年犯可以适用罚金刑,但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限制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范围。在未成年犯罚金刑裁量的过程中,在确定能够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之后,还需要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的不同适用方式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裁量问题加以具体分析。在确定未成年犯罚金的数额时,应当比照成年犯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予以确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6.
在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的前提下,老年人实施盗窃之前会权衡犯罪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通过构建老年人盗窃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分析影响老年人盗窃行为的各个因素作用的大小,结论表明,当前我国老年人盗窃犯罪防控应以提高犯罪惩罚可能性为首要战略,辅之以提高罚金数额和犯罪预期机会成本。  相似文献   

17.
金融机构或工作人员向客户开具的存款凭证形式上的真实有效性及主观上真实存款意思的存在是客户资金成为金融机构的存款资金的前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挪用犯罪的区别不在于客户资金是否具有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性质,行为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并将其归个人使用的,属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挪用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交叉型法条竞合,应适用重罪名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8.
作为受贿罪行为对象的干股,意指收受人未出资而获得的具有相应资金对应、可定期收取红利的合法股份,应根据公司性质确定干股价值.干股受贿未遂具有区别于其它新型受贿犯罪的独立认定规则.在受贿股份真实性缺失的前提下,股份只是给付国家工作人员高额红利的借口,检察机关应当直接将所分红利计入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9.
刑事法律是保证公司社会责任的最后配置,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一道形成对抗公司违法乃至犯罪的天网。公司社会责任,在一定意义上需要通过公司刑事责任得以最终实现。因此,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意味着公司犯罪刑罚的加重。完善我国公司刑事立法的建议是:以责任一体化为目标,使公司刑事责任等同于自然人刑事责任;加重刑法对公司犯罪的刑罚;加重责任人员刑罚,加大罚金刑和自由刑并用。  相似文献   

20.
刑罚阶梯的内在逻辑决定了罚金刑的裁量空间应当以判决时犯罪人的现有财产为限。法官不仅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数额,还应参酌判决时犯罪人的财产状况,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空判”,维护法律的威严,厘清财产刑刑罚阶梯的内在关系,又有助于未成年人罚金刑的适用和随时追缴等制度的完善,维护财产刑刑罚体系的自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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