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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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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对登记离婚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目前的法律规定存在某些明显缺陷和漏洞,体现在离婚登记程序过于简化、离婚登记审查内容过于简单、在离婚时限上没有任何限制、没有离婚无效和撤销制度等。我们应当正视问题,抓紧通过完善立法来弥补缺陷、修补漏洞。包括缩小离婚登记的适用范围、设立离婚无效、离婚考虑期、离婚公示等一系列制度、赋予人民法院以撤销权等,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离婚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2.
因婚姻不忠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的是离婚案件中的典型情况,无过错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有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也不在少数。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造成诉讼过程中频频出现举证难、认定难和赔偿难的问题。应当从法律制度和审判机制入手进行改革,通过完善《婚姻法》相关内容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适用机制,使法律救济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难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与保障。  相似文献   

3.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对离婚设立了三项救济制度,即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和经济帮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救济制度,既能排除婚姻当事人因离婚而陷入生活困难的后顾之忧,保障离婚自由,又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4.
登记离婚在我国是广泛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特别是随着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实施,简化了登记离婚手续,登记离婚被越来越多的离婚者所采用。在充分肯定登记离婚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负面效应,即登记离婚中法律干预功能弱化,实践中利用登记离婚规避法律的事件屡见不鲜,这说明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  相似文献   

5.
《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有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受害人无过错、请求权人有被损害事实和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等五个方面。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意义重大,但仍然存在不足,需要适当放宽请求权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确立过错相抵原则,扩大损害赔偿范围,以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6.
离婚诉讼中的公司股权分割既受婚姻法律规范之约束,又受公司法律规范之调整,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难点,而现行法律规范又明显无法适应实践之需要。因此,我们应该着眼于立法。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之需求。  相似文献   

7.
别居制度具有保障婚姻自由、避免冲动离婚、解决婚内强奸以及完善离婚制度等重要意义,我国法律应从别居与离婚的关系、适用条件、启动程序、效力、终止等方面予以全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修正案中首次确认的一项制度,实施这项制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这些要件的认定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适用该制度时的关键所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实践中尚存在一些困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需不断总结和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英国离婚法律制度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强调"离婚慎重";在离婚时重点保护弱者一方和子女利益;立法技术的成熟和结构的完善.在中国婚姻家庭法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离婚问题一直是争议焦点,英国离婚法律制度中有关弱者一方权益保护的内容,尤其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0.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婚姻法》中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令其承担一定的财产责任,以示法律对其过错的惩戒。对离婚中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则对其损失进行补偿,对其精神予以抚慰。离婚损害赔偿在法律上的确认,并不会导致“人格商业化”。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发展,登记离婚在我国呈逐年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我国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发展、对人们婚姻状况的影响去反思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缺陷,探讨如何从立法层面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离婚登记法律制度,对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们幸福和谐的指数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12.
内地与香港的离婚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两地离婚实体法中关于离婚条件、离婚方式、离婚法律后果等规定不同,离婚程序法中关于离婚管辖权、审理方式、判决等制度也存在着冲突。这些冲突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一事两诉、挑选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困难等。对于内地和香港离婚法律冲突的解决,国内学者提出了统一立法模式、单方立法模式、国际私法解决模式、司法解决模式,通过对上述四种模式的利弊分析可见,用司法协助的模式解决两地离婚法律制度冲突最为可行。  相似文献   

13.
离婚制度不仅应当保障离婚自由,还应当最大限度的减少离婚带给当事人的不利影响。因此,离婚扶养制度能够为离婚中的弱势一方提供法律救济,平衡各方利益,对离婚救济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立法关于离婚扶养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陷,本文针对这些立法上的缺陷,要不断完善扶养期限、标准;完善救助性扶养;增加补偿性扶养的规定,对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理论创建和相关立法提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当前中国正在进行婚姻家庭法的修改 ,有必要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一些有益经验。本文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以及婚姻财产的分割等方面比较分析香港、澳门、台湾和大陆离婚制度的特点 ,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离婚制度以及建立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目前缺失民法典、亲权和与离婚后抚养权有密切关系的监护制度体系建构的前提下,离婚后父母子女抚养关系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修正和立法.在广泛参考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在有亲权制度和监护制度框架下制定的离婚后抚养权的立法和制度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婚姻法上抚养权概念的属种关系和层次关系、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权利的法律地位、离婚后抚养权与直接抚养权的区别和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通过立法修正和重新认识达到完善立法和司法、更好地保护离婚后父母和子女权益之作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婚姻法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现行离婚损害赔偿纠纷出现的新问题无法全面有效地进行调整而备受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的范围过于狭窄,离婚时无过错方举证困难,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不够客观和细化。应从行使离婚赔偿请求权时间的立法、离婚损害赔偿法定过错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举证责任采取一般原则与特殊原则相结合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本文简要谈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由来、现状及构成要件,提出了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同时对如何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意见和设想,以促进该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8.
德国离婚立法不仅运用立法技术对两愿离婚进行了实体上的限制;而且在程序法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对两愿离婚进行干预.这些制度设计体现了德国离婚立法对两愿离婚的国家干预和保护的立法政策.这一立法政策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理论根源.德国两愿离婚的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国协议离婚的立法具有一定的弊端,应借鉴德国和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促进国家权力依法行使的同时,更进一步完善、确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婚姻家庭编完成了从单行法回归民法典之路,成为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系更加完整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和谐家庭、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进一步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登记离婚适用"冷静期"制度,婚姻退出机制更为完善;新增夫妻债务认定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规则、家务劳动补偿规则等内容,顺应了时代变迁,促进家庭财产结构与时俱进.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立法上体现了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的价值,婚姻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和谐社会亦是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0.
香港与内地的离婚制度在立法渊源、立法背景与立法技术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差异的存在 ,使两地的离婚制度显现若干不同 :香港的离婚程序采取单轨制 ,内地的离婚程序采取双轨制 ;香港的法定离婚理由采取列举式 ,内地的法定离婚理由采取例示制。探寻两地离婚制度的异同 ,对于调适区际婚姻关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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