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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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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首先从法规范学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法律二元格局存在的现实性,这是本研究的前置性问题;其次,笔者论述了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之间的冲突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应对这一冲突的所采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国家统一法的变通和法律规避;最后,基于前述研究,笔者以为,无论以何种方式解决法律冲突,国家法与民族法的妥协与合作不失为处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法律冲突之良策.  相似文献   

2.
国家法和彝族习惯法之间既有冲突又有融合。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在民族地区的法制统一,就应当深入研究习惯法与现行法制的冲突及调适问题。在彝族地区应当构建民间协调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对彝族习惯法批判地继承,使用体现国家法价值趋向的习惯法。  相似文献   

3.
婚姻是被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制度、文化、人伦所认可的夫妻关系。任何时代婚姻形态的变化都与社会的前进发展密不可分,并与社会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方面相互作用与影响。我国现行《婚姻法》从优生学和伦理学角度出发,规定了相应的结婚禁止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结婚禁止条件呈现出滞后性,不能更好地满足婚姻家庭的实际法律需求,如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拟制血亲和直系姻亲结婚问题、何种疾病禁止结婚问题等。《婚姻法》应当对这些方面进行更加全面、科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刑事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民族地区农村刑事法领域中,民间法与国家法无论在实体法方面还是程序法方面,都存在着冲突,要充分发挥刑事法治在民族地区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必须正视和正确调适这种冲突.  相似文献   

5.
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禁止性要件的某些规定不是很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婚姻法》的实施效果。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禁止性要件的规定,既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群众普遍认可的婚姻关系的限制,又要实现法律与现实生活间的和谐。  相似文献   

6.
东南亚地区在沦为列强的殖民地以前,大多是以封建方国或者部族社会的形式存在,并没有向西欧社会那样建立了完整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二战结束以后,东南亚的民族主义思潮受到反抗殖民统治、获得独立自由的影响,成为东南亚纷纷独立的重要动力因。但这种"民族主义"的形成并没有统一的国家民族认同作为基础,只是作为反抗殖民主义的一种独立意识。而东南亚地区由于先天宗教、民族的巨大差异,使得这些地区在争取独立以后虽然在行政区域上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而存在,但却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民族认同,这成为了阻碍东南亚民族国家建构过程的困境。东南亚国家在面对这种困境的时候进行了调适来缓解这种认同危机,获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民族国家的建构进程。  相似文献   

7.
公共冲突是事关公共利益的冲突。随着社会变迁与利益格局变化,我国公共冲突问题日益凸显。基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多民族、多宗教的文化背景,民族地区的冲突治理问题更为复杂。有效治理冲突是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期望,也是推动全国冲突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目前,国际地缘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宗教文化以及传统管理体制是影响民族地区冲突治理的主要因素,需要治理主体创新理念、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探索长效机制、构建开放式治理格局来因地制宜地有效治理公共冲突,实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8.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是不容回避的。作为主要在民族地区适用、调节其社会关系的秩序规则.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源远流长,影响深厚,给人类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从习惯以及习惯法是法制的基础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的积极特性角度看,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然而,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同时存在较多的冲突。在国家法治推进、二者冲突难以避免的现实情况下,一个实现二者对话的制度安排是绝对必要的。文章以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为例对于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文化与国家法的关系问题进行浅谈,认为应该通过民族立法解决二者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赔命价”——一种规则的民族表达方式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杀人“赔命价”是一种古老的民族习惯法,在许多民族地区都曾存在并发挥过现实的规范作用。随着民族习惯法的回潮,该现象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是,在当今社会里“赔命价”习惯法与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形成悖论。应当在深刻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解决该习惯法与国家统一法制的矛盾冲突,在两者之间形成沟通与融合。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台湾同中国内地的统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将保留其原有法律基本不变,中国将出现一国两制四法的局面.由于4个地区都是互为独立的法域.施行互不相同的法律,因此,在中国区际交往中,当某一事项或某一争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时,究竟应当适用哪个地区的法律处理争议的问题,亦即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这些法律冲突涉及到各种法律关系,如宪政法律冲突、合同法律冲突、管辖权冲突等.但是,不管怎样,这些冲突都是发生在单一制的同一国家中的,因此,对于法律冲突的协调就显得尤其重要,而且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相似文献   

11.
在美国普通法婚姻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长期广泛的司法争论中,反映出的是法官和学者对婚姻本质的不同认识,普通法婚姻的支持者认为,婚姻只能是一种契约,根据契约法,婚姻基本依靠有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自由同意;普通法婚姻的反对者将婚姻视为一种公共关系,婚姻是公共秩序的重要基础,而不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私人契约,作为一种公共制度,国家在其中享有利益和权利——也许甚至是责任——去干涉婚姻。但再往深里探究,这一契约与公共关系之争的表面之下,掩藏的是国家调整婚姻的同一目的——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同的只是在契约的框架下,法院更加有效地私人化了家庭私人范围内的妇女和子女的依靠。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新旧《婚姻法》的比较研究,肯定了新《婚姻法》在旧《婚姻法》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有益的修改和发展,但仍存在着许多有待完善之处,必须引起立法者和理论界重视。  相似文献   

13.
符号学作为侧重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人文社会科学与法学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在它的影响下诞生了结构主义符号法学与逻辑符号法学。符号学与法学不仅具有外部契合性,也有内部契合性。符号学方法通过作用于法学中的权利客体视角,将开创法学研究的新维度与新视野。  相似文献   

14.
关于婚姻法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制度和社会婚姻关系的现实是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古代社会,婚姻是以家族为中心,受到帝王的支配,也构成了专制制度的基础.中国婚姻法的现代化进程开始于20世纪初,随着新中国婚姻法的制定而得以完成,但是婚姻法的现代化并不等同于婚姻状况的现代化.由于法律没有独立的地位,政治和道德因素的任意干涉使公民的婚姻权利与自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本文认为,婚姻法必须体现婚姻自由的原则,而婚姻法的实现有赖于法治的进步,有赖于国家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尊重.  相似文献   

15.
婚姻的概念是整个婚姻法学的基础。我国的婚姻法认为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的法定结合。这一规定源于男女因为婚姻结为夫妻,组成家庭,生育子女的历史传统,其内在的要素是强调男女两性的结合与结合的合法性。现实生活中生育与婚姻分离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性之间的情感依恋和组织家庭共同生活的追求客观存在,对传统的婚姻概念提出挑战。同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婚姻概念的使用实际上存在着合法婚姻与非法婚姻的差异,不能保持法律用语的同一性。揭示婚姻的概念需要从婚姻的内在规定的分析出发,研究婚姻固有的特征,区分婚姻学上的婚姻一般和法学上所规定的现实婚姻制度,区分婚姻、合法婚姻与非法婚姻,并由此揭示婚姻制度的法学涵义,提出完善婚姻认定的法学思考。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婚姻法具有极大的进步性: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克服了原有婚姻法的一些弊端,完善了法律体系。修改后的婚姻法仍存在缺陷:内容不够全面,有些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条文存在逻辑上的错误。本文对修改后的婚姻法的进步性与缺陷进行了分析,并希望立法机关制定单行法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弥补缺陷。  相似文献   

17.
关于婚姻法(修正草案)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 (修正草案 )还有许多不完善和值的商榷的地方 ,作者提出了如下几点修改意见 :1.增加家庭关系、特别是家庭成员间财产关系的规定 ;2 .无效婚姻应当完善宣告制度 ;3.修正夫妻财产约定后的债务清偿问题 ;4.修改“抚养”为“共同生活”,使法律规定更加准确和完善 ;5 .一些法律用语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8.
婚姻利益包括婚姻当事人利益、家庭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婚姻法作为婚姻家庭社会管理的主要工具,具有保护多重婚姻利益和实现婚姻家庭功能的目的。运用类型分析法,以婚姻法中的利益冲突类型为线索,通过剖析婚姻法的规范设置,梳理我国婚姻法利益配置特点,探究其利益配置规则。  相似文献   

19.
对现行《婚姻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婚姻法》已于 2 0 0 1年 4月 2 8日起施行。婚姻法的修改使我国的婚姻法制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也是中国立法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但修改后的《婚订法》中增设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以及对事实婚姻和夫妻财产制的有关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看仍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  相似文献   

20.
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该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涉外婚姻家庭案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该法实施之后,我国涉外婚姻家庭案件将以该法为基本的依据。因此,该法的实施,对我国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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