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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 毫秒
1.
论刑事辨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辨认是侦查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一种侦查行为,其实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性要求,辨认笔录的使用也必须符合证据规范.对此,域外国家立法大都对其进行了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断通过判例对其加以修正;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辨认制度,现有的相关规定简陋粗疏,无法对侦查实践进行指导与约束.应当改进我国的辨认制度、明确辨认的法律性质、完善辨认规则体系,加强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规定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2.
辨认程序与辨认结论正确性的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辨认结论与一般的言词证据可能由同一个人作出,但辨认与提供证言却存在着不同的心理基础,辨认主要建立在"再认"之上,而提供言词则主要建立在"再现"之上.合理的辨认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辨认过程的许多因素都会影响辨认的真实性.遵循合法的程序,遵守符合心理规律的辨认规则是获得正确辨认的程序保障;把握辨认的心理机制,审查辨认过程的影响因素,可以评价辨认证据的真实性程度.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7,(2):80-88
侦查辨认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人员组织的对与犯罪有关的人、物品、文件、尸体或者场所进行辨识的活动。辨认笔录是其呈现的证据形式。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包括:侦查辨认准备不适当、违反辨认规则、辨认笔录的制作存在瑕疵、对是否应当组织辨认把握不准确等。建议从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侦捕、侦诉、诉审关系出发,建构辨认规程、辨认笔录审查机制、辨认配套制度等制度,加强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权等权利和其他辨认参与人权利保障方,以期缓解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辨认制度。  相似文献   

4.
徐进 《法制与社会》2013,(34):195-196
刑事辨认这一侦查措施在协助案件侦破、指控犯罪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因法律规定不完善、不统一,导致实践操作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建议从确认及时辨认原则、从严把握禁止暗示原则、完善分别辨认原则、规范辨认过程、加大物质投入等方面入手,对刑事辨认这一侦查措施进行完善,以期更好的发挥刑事辨认措施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当前在刑事辨认程序中存在办案人员不当组织辨认或错误地采信辨认结论等不当行为,这是导致错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在立法层面尽快明确刑事辨认证据调查手段之地位,系统规定各类刑事辨认的适用条件、操作规则、监督保障机制,规定辨认结论的采纳与采信规则;在实务层面切实加强对司法实务部门工作人员认知科学和心理学有关知识的培训;在理论研究上,多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  相似文献   

6.
辨认人的感知、记忆、辨识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均可能存在错误,而辨认错误是导致刑事误判的一项重要原因.英美法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辨认笔录证据能力规则,其中,美国以传闻法则、律师帮助权和正当法律程序对审判外辨认进行规制,英国则通过传闻法则与证据排除规则对先前辨认陈述予以规制.我国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规则极为不完善,辨认人及辨认笔录制作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亦极为疏漏.为此,有必要从准入规则与排除规则两个层面对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规则予以建构.  相似文献   

7.
辨认是侦查机关较常采用的一项取证手段,但是由于立法粗糙、重视不够等原因,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什么时候应适用辨认程序,如何适用辨认程序,以及怎样完善辨认关于辨认制度的立法,是本文试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吴新原  余华 《政法学刊》2001,18(6):69-70
人的相貌是进行个人识别的一个重要方面,面部整容术可对人的面貌特征如眼睛、脸型、鼻、口唇、额角形状、眉等做出若干改变,直接给刑事相貌辨认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在刑事相貌辨认工作中必须采取相应对策,需要对整容后所产生的部分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韩旭 《证据科学》2012,20(2):165-176
辨认笔录作为新型的证据种类为新《刑事诉讼法》所确认,在辨认程序缺乏立法规制的情况下,如何对其可靠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成为实践中的难题。"两院三部"联合制定的《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初步确立了辨认结果的审查判断规则,为法庭审查和采信辨认证据提供了一定的根据。但是,在辨认录像制度、见证人在场制度以及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尚未有效确立的情况下,对具有"传闻证据"性质的辨认笔录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不但难以发现辨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问题,而且无法完成对辨认结果可靠性的实质审查任务。本文针对我国侦查实践中常用的列队辨认和照片辨认程序,提出了具体的审查内容和方法,对"暗示性辨认"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规则。对于辨认结果证据能力的认定,可以借鉴美国的"总体情况规则",采用"可靠性"判断标准,对于违反辨认规则获得的辨认结果,并不当然否定其证据能力,当该结果获得了"真实性的情况保障"时,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10.
辨认是侦查实践中常用的一种侦查措施。由于我国立法的粗疏,辨认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因辨认错误而引起的错案时有发生。本文从辨认与错案的关系入手,探讨辨认错误的成因,进而提出构建我国辨认规则的想法,以期能规范辨认行为,提高辨认的准确率,减少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古立峰 《法律科学》2004,22(2):48-57
中国刑事司法实践基本上一直沿袭着旧有的刑事政策以及与此有关的惯习操作 ,在程序上与刑事诉讼的法治化要求多有抵牾 ,刑事政策的合理化是以“自上而下”的权力型改革模式作为推动刑事诉讼法治化的根本动力。虽然刑事政策逐渐受到学者的关注 ,但因囿于价值判断和视野局限而造成对社会事实缺乏有效的分析 ,所以 ,对“理解”中国刑事司法的问题助益无多。而以一定的社会理论为分析理路 ,或许是研究刑事诉讼中的刑事政策的一种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2.
蒋丽华 《犯罪研究》2006,(3):41-46,55
刑事鉴定程序的完善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刑事鉴定程序法治化程度的标准。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程序的规定,至少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相互矛盾(鉴定被规定为七种侦查行为之一,而鉴定的主体却并非仅限于侦查主体);二是缺乏可操作性(如回避);三是无法可依(如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四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不利(如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知情权)。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无法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因此有必要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13.
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专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相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更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还需要完善,以进一步有利于对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应当从程序法的角度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作出特别规定;应明确肯定无罪推定原则;应增设特别帮助和保护原则;应增加规定讯问时辩护律师在场;应为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设置特别的程序法律后果。同时,关于合适成年人在场和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制措施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程序公正与刑事诉讼中的鉴定启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启动权本质上是举证权,而不是准司法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启动权的配置具有单向的控方主导型的特点,有违程序公正理念,削弱了当事人的举证权,与大陆法的"鉴定权主义"和英美法的"鉴定人主义"制度均存在差距,不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可以通过赋予辩方有条件的鉴定启动权和救济权的方法对鉴定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耀军 《法学论坛》2007,22(5):105-111
根据控审分离原则,对公诉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范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但是,为了制约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保障被害人人权,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强制起诉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赋予被害人申请法院强制起诉的权利.对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合理性及限度,对于改革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重新鉴定是鉴定救济的一种重要途径,它在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综观我国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有关重新鉴定的规定甚少,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存在众多缺陷。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重新鉴定程序的启动频率较高,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损害了司法的尊严。鉴于此,有必要找出刑事诉讼法律对重新鉴定问题规定存在的缺陷,并针对缺陷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完善我国重新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7.
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之倡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学栋 《河北法学》2006,24(10):123-126
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体系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是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母子法关系的链结点,是刑事诉讼法治秩序的需要.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的不完善影响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我国宪法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我国的宪法性刑事诉讼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吸收司法解释中“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的原则和精神,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确立了统一的简易程序,重新界定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审判组织、审判程序,有助于促进我国司法机关以正当的程序高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但是,统一的简易程序在被告人自愿性的保障、审判组织的设置、审理方式和量刑程序的规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立法和司法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国外的身体检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侵犯公民权利程度的不同,身体检查可以分为一般身体检查和重大身体检查两种。有权批准实施一般身体检查措施的可以是警察或检察官,有权批准实施重大身体检查措施的只能是法官。身体检查的对象包括被追诉人、被害人和证人等。适用身体检查措施必须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在实施身体检查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对被检查人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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