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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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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办发[201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入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4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吉林政报》2012,(17):19-23
吉政办发[2012]3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机构、中省直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20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甬政办发[2012]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促进公平竞争,保证采购质量,节约采购资金,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经验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解决当前突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12,(16):15-17
<正>津政办发[2012]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京政办发[2012]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山西政报》2012,(15):3-6
晋政办发[2012]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7月26日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监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9.
国办发[201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国办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国办发〔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二○一○年四月三日国办发[201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国办发[2008]115号2008年10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国办发[2010]26号2010年3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相似文献   

18.
国办发[200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19.
国办发[200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监察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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