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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暂行规定,我省根据具体情况拟制了贯彻新学徒制度的实施细则。现在对实施细则中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学徒学习期限的计算的问题: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为某些原因停止学习,如果耽误时间较长,为了不致影响学徒的学习锻炼,停学时间是应该补足的;但是如果停止学习的时间不长,对学习没有多大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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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6)
1957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85次会議原則批准,1958年2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議第70次会議修改通过,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公布施行解放以来,为了适应我国經济建設的需要,各企業和事業單位曾經采用短期的师傅帶徒弟和技工訓練班的办法,訓練了大批的技术工人。这从解决当时技术工人严重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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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40)
你省民政府10月8日(56)民政字第1564号向内务部的报告悉。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企业征用土地的批准仅限问题,同意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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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报》1958,(25)
为使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对于下放劳动锻炼的干部在劳动锻炼期间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处理一致起见,现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暂作如下规定:一、关于工资待遇问题:1.到农、林、牧业生产合作社和国营农场劳动锻炼的干部,第一年(从到社、场之月计算)按原工资标准发给。如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低于下放地区工资标准两类和两类以上者(如由第9类到11类),下放干部本人所需生活费,暂定为本人工资的30%,按下放地区工资标准发给(有生活补贴者,应加生活补贴,下同);其余70%的工资,按原工资标准发给。第一年不向农、林、牧业生产合作社和国营农场领取报酬,劳动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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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44)
內务部轉报甘肅省6月18日(56)会民湯字第814号公函、陝西省9月4日(56)会民字第88号函及附件均收悉。同意甘肅省康縣和陝西省略陽縣間的界綫作如下調整: (一)將陝西省略陽縣郭鎮区大南峪鄉和木瓜園鄉的賀家溝村、大草壩的鄰村2处,划归甘肅省康县領導; (二)將甘肅省康縣云台区窑坪鄉的上下慶陽,包括譚家庄、罗义溝、中山梁、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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