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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3)
渝办发〔2008〕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切实解决职业乞讨、违法乞讨带来的社会问题,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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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实施细则》颁布后..救助管理工作实现制度性变革,收容遣送从强制性变为群众自愿性求助、政府无偿救助。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其中对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成为各级政府部门棘手的问题之一。本文结合多年的救助实践和探索,对妥善解决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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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1):10-1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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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施行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即将终结。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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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彻底改变了政府强制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实现人性化的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管理模式。但也派生“专业乞讨队伍”、“不法分子避难所”等问题,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影响城市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探索救助方法、创新管理模式、破解工作难点、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有利于提升城市品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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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现了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从强制管理到自愿接受救助管理服务的重大转变.转变的本质要求是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人性化。因此,做到救助管理人性化服务是救助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本文结合四平救助管理站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谈谈实现救助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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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认真界定救助对象民政部《实施细则》规定,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的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受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很难快速鉴别求助人员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各区县(自治县、市)可结合救助工作实际,依据《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精神灵活掌握,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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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成立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答: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同年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其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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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泗阳县每年救助县内外流浪乞讨人员300人左右,支出救助经费40多万元,其中每年救助社会精神病人和无主病人40人左右,支出救助经费30多万元。对身体正常、能够说清住址的流浪人员救助较为容易,而对社会精神病人和无主病人的救助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问题:一是救治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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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工作,认真研究救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寻找新对策,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政府还存在着部门协调不够、社会参与不强、救助单位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对此,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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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22):29-3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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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部分人的重视和关怀。特别是《实施细则》中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作了严格的界定。所谓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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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7):46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经省编委办同意,辽宁省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辽宁省流浪乞讨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