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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历经漫长的历史演进,债权逐渐失去人的色彩而实现独立的财产化,由此催生了债权让与制度。如欲增强债权的财产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其让与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经历长期的演进历程。努力完善债权的财产性,保障和加强其流动性,促进其资本化,是当今各国债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未来民法典在构建债权让与制度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
股权让与担保的合法性已为司法实践接受,但关于其实行和效力的精细化研究尚待深入。就股权让与担保的实行而言,无论采何种实行方法,担保权人均应负有清算义务,并应以清算义务完成之时作为其因实行而取得股权的具体时点。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应结合让与担保的基本法律构造和股权作为担保财产的特性,区分内、外部两类法律关系予以分析。内部效力上,应确认担保权人的名义股东地位,同时尊重当事人之间对股东权利行使和义务承担作出的合意安排。外部效力上,宜采担保权构造论的基本逻辑,并在设定人对外转让股权、设定二重担保,一般债权人强制执行股权或者标的公司破产等特别情形下,平衡设定人与担保权人、公司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等相关者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在已有住房供给模式不能完全适应住房需求状况的背景下,共有产权房制度随之产生,并在全国多个省市相继推出,作为对原有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改革创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合理规范和调整共有产权房制度中购房者和政府的关系是该制度发展完善的关键.从各试点地区的实践情况来看,购房人和政府的共有关系在划分和转让产权份额、占有和使用共有产权房以及对外出租、抵押、转让共有产权房等问题具有特殊性,需要对权利范围进行合理确定,不断完善共有产权房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在众多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案件中,共有财产涉讼最为典型。按照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且作出合一判决。准此,如果不论何种情形,共有财产涉讼均为必要共同诉讼的话,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起诉或应诉方才当事人适格,恐生起诉不能等问题。有鉴于此,宜按照民法规定,共有财产涉讼时区分共有权与持份权,前者需全体共有人同时起诉或应诉,而后者则许可共有人单独起诉或应诉。  相似文献   

5.
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所以有权的这一基本属性确立了共有这种数人同时享有同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关系。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是我国民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在对共有制度进行完善补充的时,加强对共有财产分割的立法思考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债权让与涉及让与合同外的债务人和第三人利益,因此其在让与双方间生效后存在一个对外效力问题.目前各国多采取了以通知为对外生效的对抗要件模式,但各国具体规定不统一,也没有明确多重让与时相互间的效力,而通知本身的内涵也十分狭隘和笼统.我国尚未明确建立债权让与的要件模式,当前的几个民法典草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设计,有一定的突破但仍局限在通知对抗要件中.文章提出了统一对抗要件模式,对通知的内涵有了新的演绎,而且跳出惟通知独尊的认识,增加债务人同意为补充要件,对债权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尝试着草拟出了统一对抗要件的立法条文.  相似文献   

7.
共有是财产的一种不正常之状态,且有悖于物尽其用,共有始终属于一种暂时状态。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的性质应为形成权而非请求权。分割请求权既基于共有关系而生,故不得罹于消灭时效。共有物之分割,是各共有人间以其应有部分相互移转交换。各共有人应按其应有部分,对于其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取得之物,负与出卖人相同之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8.
共有关系是按份共有人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财产的利用、管理关系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物权立法应该为共有关系自治性管理留下空间。  相似文献   

9.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财产权,既得权,形成权,但核心的性质应该是形成权。对于多个共有人存在的情况,在共有人内部之间转让标的物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在外部转让的情况下,会存在对外合同的效力瑕疵情形,同时还包括多个共有人之间在同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效力。为了维护民事公平的原则,对第三人的利益也要做出相应的平衡性保护,这就有必要通过登记制度来确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采矿权作为用益物权也有自身的使用、收益权能。采矿权出租与抵扣在现行法规体制下,对承租主体或采矿权抵押权人实行的是相同的准入标准: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前置行政审查,符合标准的二类主体均可成为相对一种权利的权利人。本着资源效率性开发利用,尊重采矿权人在采矿权项下的使用、收益权能的选择,已出租之采矿权应当具有合法的可抵押性,禁止已租采矿权抵押与现行对采矿权出租、抵押采取相同审查标准的体制自相矛盾;结合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度、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后抵押等规定,不动产财产权的用益特性揭示了:租赁财产抵押是一项基本民商规则。  相似文献   

11.
关于债权让与行为之性质,我国大陆学界有"合同说"、"准物权行为说"、"事实行为说"三说,然此三说或不利于当事人间利益之平衡,或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相冲突,皆不能作为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构建之理论依据.未来民法典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当以区分原则为其基础,将债权让与行为定性为处分行为,唯其方能恰当界定让与通知的效力,方能合理解决二重让与问题.  相似文献   

12.
“虚拟财产”交织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双重因素,只有当它与现实世界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进入现实世界法律调整的范畴,因而只有玩家与运营商的娱乐服务合同由现实法律调整。由此可知,“虚拟财产”实乃玩家享有的债权的内容之一,它不能脱离该合同而单独存在。运营商若丢失或删除它则承担违约责任;玩家之间移转它实质上是债权的部分让与;玩家之间偷盗它则构成第三人侵犯债权。  相似文献   

13.
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有通知对抗债务人主义、通知对抗主义、通知生效主义等多种模式.经过检讨,第三人不需要用通知来对抗、让与通知也不能作为债权让与的生效要件,通说在解释论上也存在困境.因此基于价值和逻辑的双重考量,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解释论上的修正,将不生效力解释为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才能完善债权让与制度.  相似文献   

14.
现在有人提出用“共有制”代替“公有制” ,并且把它作为“深化改革不可缺少和无法回避的重大步骤”看待。能够用“共有制”来代替“公有制”吗?用“共有制”代替“公有制” ,在理论上能不能成立 ,在实践上会引起什么样的严重政治后果?这里谈一点看法。一、共有与公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共有和公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主要是私有财产的共有 ,是私有经济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当然也有例外。共有中的共有物 ,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公有分一般公有与社会主义公有两类 :一般…  相似文献   

15.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16.
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有几个难点:无法量化夫妻各方创造财产的多少,其次夫妻共有财产状况,一旦双方发生争议,举证较为困难。但同时,由于婚姻具有身份关系的特征,若调解得当,又完全可以使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化难为易。因此,对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处理,应重点把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约定优先、法定核心、有利寸子女的教育生活、不考虑一方收入多少等原则,同时审慎解决如何认定夫妻共有财产处分协议的效力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事实婚姻中的共有财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股权让与担保于商事交易中生成,并经司法判例承认后形成一类非典型担保。从其产生来看,主要系债权投资人为降低债权的代理成本及实现成本,基于意思自治而谋求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从其法律构造来看,核心特点在于转让股权的法律效果超越了担保债权的经济目的,并基于股权登记的对抗力而产生对内与对外两层法律关系。法院对股权让与担保合法性的认定已趋于共识,其法律构成的完善应注重于对内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严格依约确认担保权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并在赋予担保权人强制清算义务的前提下,明确归属清算与处分清算两种实行方式;对外则基于股权登记的对抗力,确认担保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就股东瑕疵出资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共同受托人是指在同一信托中共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共同管理或处分同一信托财产的人。共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共同受托人之间对信托财产的关系类似民法上的共同共有的关系。法律规定共同受托人原则上必须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它只是受托人应共同遵守的义务,对第三人是没有拘束力的。法律虽然规定了共同受托人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但还不够具体,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共同信托人连带责任应以过错为前提,以固有的财产来承担责任,但如果委托人或受益人等对信托事务进行干预导致信托财产受损的,委托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受托人可以相应免责。  相似文献   

19.
宣告失踪制度存在如何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代管权限到底多大以及代管人在代管活动中实施的代管财产和代为支付等行为是权利还是义务,代管人的权利究竟是什么等理论空白和不正确认识。故而提出应设立失踪人财产的确定程序,根据失踪人的意志代管财产等观点,以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相似文献   

20.
正是由于信托与担保物权具有共同的一些属性(如信托受益权和担保物权都具有绝对性、优先性和追及性),信托可以运用于担保;债权人为信托受益人是信托用于担保的一般样式,而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作为信托受益人(如菲律宾的信托收据、让与担保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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