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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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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不完全一致,刑法第313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反映出两者在司法实践上的价值冲突。从法哲学上探讨二者不同的价值倾向,以明确程序正义优先押或是实体正义优先,为正确解决刑法第313条在定罪过程中遇到的价值冲突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拟对此作一偿试。  相似文献   

2.
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刑罚手段惩治拒不执行行为,不失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刑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规定既存在实体法上的模糊与空白,也存在程序法上的不协调。通过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适用范围的界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和诉讼程序的设计,明确该罪的规范含义,规范该罪的程序环节,从而保证该罪在执行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维护这种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也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就是维护法制的权威。但是,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民事、经济案件的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审判难,执行更难”。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既损害了判决、裁定的严肃性,也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形象。判决、裁定所以执行难,有着诸如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法律等方面的原因。而就法律原因而论,我国法律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在实体认定和程序应用上均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以致影响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作有效的斗争,这不能不被认为是法律原因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因此,加强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相似文献   

4.
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现行刑事立法 ,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不仅欠规范、有遗漏、失协调 ,而且严重脱离司法实际 ,完全不符合立法原意 ,因此必须进行完善。本文分别在剖析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关于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之规定致命缺陷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刑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作了重大修改,使此罪的规定趋于科学、明确,但是,笔者认为还几点应予考虑,以便实践部门的操作。第一,单位应成为构成本罪的主体:第二,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是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所以,拒不执行法院调解也应明确规定为犯罪;第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应是本罪“情节严重”的行为;第四,“犯罪行为发生地”应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6.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不完全一致,刑法第313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反映出两者在司法实践上的价值冲突。从法哲学上探讨二者不同的价值倾向,以明确程序正义优先抑或是实体正义优先,为正确解决刑法第313条在定罪过程中遇到的价值冲突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拟对此作一偿试。  相似文献   

7.
执行判决裁定渎职罪是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的渎职犯罪。本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个方面。因此,其具体罪名可以确定为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两个罪名。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国家的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8.
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总结了我国民事执行中的经验,并参考了外国的一些做法,在“执行程序”一编中增加了许多有效措施,如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新民诉法施行四年来,此规定对制裁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诉法第185条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对民诉法的这两条规定的理解,从检察系统内部来说,有…  相似文献   

10.
一、大陆刑法所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 大陆刑法第64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经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条规定就是大陆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它实质所  相似文献   

11.
新《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及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郾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确定的罪名不当,应确定为四个罪名,即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罪、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和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2郾该条第4款在刑法理论及逻辑上存在矛盾,应将阻碍安全工作任务罪与拒绝履行国家安全义务罪分列。另外,新《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纯属多余,应予删去。  相似文献   

12.
正确界定判决执行之日不仅涉及刑法的统一、正确适用,更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判决执行之日必须以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为依据,将一审判决作出之日作为前罪尚未执行的刑期的时间点,是务实而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3.
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与《著作权法》中的“发行”含义是不相同的,《著作权法》“发行”中的销售行为不限于首次销售,而侵犯著作权罪的销售式“发行”仅指侵权品的首次销售。以此为出发点,《刑法》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销售”是侵权复制品的二次销售或多次销售行为。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有各自互不交叉且前后衔接的调整范围,由此可知《刑法》第218条是第217条的下游犯罪。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 1997年修订的刑法在第 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节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这是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一大突破 ,但由于其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许多学者纷纷发表了相关见解。最近 ,最高人民法院连续颁布了一些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有关的司法解释 ,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一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过多地注重了财产、人身的损害 ,忽视了对生态的破坏。刑法 338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 339条第 2款的“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均规定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  相似文献   

15.
由于种种原因,对“拒执罪”的追究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应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改变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状。  相似文献   

16.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刑罚后,在司法实务中却存在法律适用难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报酬范围采用广义上的定义,将社会保险和福利纳入其中。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进行认定时,要明确责令主体、责令支付方式和责令支付期限。在法院司法建议后,经责令主体责令,行为人仍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的,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特殊加重犯罪情节。  相似文献   

17.
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新增加了两个新罪名,即第249条规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50条规定的“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这一新的规定表明我国立法者在运用刑法手段调整民族关系方面又迈了一步,  相似文献   

18.
依据现行刑法第86 条第3 款规定,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违法后,应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将其收监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假释犯“违反规定的行为”标准的认定问题;其二, 假释犯收监执行的执行主体问题; 其三,执行机关对法院裁定执行不力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第140条、146条和149条中的“产品”一词应改为“商品”,第140条和149条的罪名应确定为“生产、销售普通伪劣商品罪”。某些建设工程应纳入“伪劣产品”的范围,但需要在刑法第137条和第140条的法定刑之间进行平衡,即应加重前者的法定刑。如果只是单纯地假冒,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不同情况,或者只给予行政制裁,或者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犯罪论处。此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涉及到未遂形态、销售金额以及与相关条文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犯罪日趋严重,《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了修改,但是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刑法》第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其他犯罪之间是存在区别的,且两者罪名规定的行为之间存在“牵连犯”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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