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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伯坤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56-60
犯罪行为的着手是行为人对犯罪客体进行实际侵害的开始,是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重要特征。确定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既要看外部特征,更要看内在要素。犯罪着手行为的内在要素包括主体思想、意志 表现及春与犯罪行为相连结的内在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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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俊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05-107
间接正犯实行的着手是实行行为着手的一种特殊形态,故对此问题的研究既应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理论为依据,还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实行行为着手的一般特征为依据,同时对间接正犯的特殊性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刑法的谦抑主义精神,可以得出间接正犯的着手应采纳“被利用者说”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间接正犯着手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产生以来刑法理论上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国内外关于着手实行的认定有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实质客观说与折中说四种,难以达成基本共识.在刑法理论上,关于间接正犯的着手标准,存在被利用者说、利用者说与两分说三种观点.在违法论上,结果无价值论反对行为无价值论是值得提倡的.因此,将"实质客观说"中的"结果危险说"作为判断间接正犯实行着手的认定标准,是有其深厚的法理学基础的. 相似文献
5.
王淮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5):53-57
间接正犯理论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其着手问题却在理论界历来存在较大争议。一般的实行行为着手问题也存在学说分歧。在此理论基础上,间接正犯的着手问题存在利用行为说、被利用行为说、个别化说等,但是以上学说都存在一定缺陷。间接正犯的着手的认定,应立足实行的着手的二元基准结合说,再结合间接正犯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6.
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之一.对犯罪的着手问题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正确认定犯罪的实行行为的特征;二是正确区别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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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7(1):19-25
将刑法第269条规定的罪名界定为准抢劫罪而非转化型抢劫罪是基于学术严谨性的需要;从行为犯理论、法律拟制、罪行相适应原则以及准抢劫罪独有的犯罪构成等角度多方面考量,肯定准抢劫罪存在未遂形态有强大的理论根基;在实行行为与着手分离的理论基础上探寻准抢劫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才是相对合理的做法。 相似文献
9.
袁付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4):93-95,117
着手事关犯罪未遂的判断,原因自由行为中着手的认定目前争议大致有三种:原因行为说、结果行为说、折中说。本文从三种学界理论入手,在简要评析基础上认为应承认原因自由行为本身即为同时责任原则的例外,其实行行为与责任能力不同在,作为实行行为开始的着手行为自然和责任能力也不同在,在此基础上认为应结合一般着手认定标准兼顾原因自由行为特殊性,在原因自由行为中着手认定应采折中说。 相似文献
10.
张亮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3):173-174
复行为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必须实施数个且不独立构成犯罪的实行行为的犯罪。构成复行为犯的实行行为具有复数性,准确区分复行为犯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的单复数,对于认定复行为犯的罪数具有重要意义。复行为犯着手的认定,应当以造成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肾迫危险时,才宜认定为着手。 相似文献
11.
童伟华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7(2):86-89
入室盗窃是盗窃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对于入室盗窃的情况下行为人何时成立盗窃的着手,有不同的学说。由于行为人侵入住宅即已体现了盗窃的犯罪意思,并且对财产权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因此以盗窃之目的侵入住宅时可视为盗窃的着手。但盗窃的着手只是成立盗窃未遂犯罪的一个条件,要成立盗窃的未遂犯罪,还必须以数额巨大的财产为盗窃目标或符合相应条件,为此,还应正确处理盗窃着手与之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保险诈骗罪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所规定的一种新罪,学者们一般承认本罪存在犯罪的未遂形态,但是,对本罪的着手认定存在"开始实施法定行为说","虚假信息传递说","索赔说"三种观点。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索赔说"的观点应当更有利于司法认定,即应当以行为人开始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为着手。 相似文献
13.
杨凯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17-21
在刑法学著述中论及刑法规范正在成为一种时尚。然而,中外刑法学者对其定义的认识普遍存在分歧。有关分歧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如何对待刑法规范的归属,如何处理其定义中的种差以及如何理解其定义的数量。其实,从逻辑上看,应当承认:刑法规范可以有多种归属,但把其归属于法律规范也许更为可取;如果这样,只要是其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殊性都可以在其定义中担当种差;相应地,其定义在数量上可以有多种。 相似文献
14.
康纪强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41-43
盗窃罪的着手是区分盗窃罪的预备和未遂的分界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我国关于盗窃罪的着手有三种不同的学说,这三种学说都具有一定的缺陷,都无法科学地认定盗窃罪的着手。盗窃罪的着手应是行为人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开始实施窃取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相似文献
15.
刘士心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6
实行的着手即行为人开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实行的着手是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分界线,具有重要的司法意义。不论在大陆法系刑法还是在英美刑法中,实行着手的判断标准都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文章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外国刑法中关于着手标准的各种学说,提出在我国刑法中对着手的判断,应当从主客观相统一的立场把握行为的内容,以行为在客观上对保护法益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为着手。 相似文献
16.
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的着手应结合诈骗犯罪的基本原理和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 ,以行为人在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 ,开始实施欺诈保险公司的行为为着手。行为人在投保时即具有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并且实施了欺诈行为的 ,投保即为本罪的着手 ;在事故发生后才产生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 ,应以索赔时为着手 ;为制造事故而实施的杀人、放火、伤害等行为 ,本身并不具有欺诈性 ,不是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7.
徐振增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5):49-55
法人定义涵纳了法人本质、团体性特征等重要理论问题,并具有标示立法政策、提供法人判断标准等规范功能。民法典应摒弃传统法人定义,修正发展“有机体说”作为法人本质理论,将法人“团体性”定位为“人与财产的有机结合体”,以“权利能力”揭示法人人格的伦理和法技术基础,并以新法人定义确立法人登记的同时辅之司法确认审查法人资格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18.
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行为人在犯罪意图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相似文献
19.
以刑法规范为核心重构刑法学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志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2):13-18
刑法规范是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统领刑法的所有概念。以刑法规范为核心重构刑法学体系,能够反映刑法学研究的全部对象,能够促使刑法学研究向形式合理性的转变,能够将刑法学研究从孤立、静止、封闭状态中解放出来,能够正确处理刑法学与犯罪学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20.
杨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106-113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保险诈骗罪的着手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难点问题。犯罪的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也是区分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实行行为的标志。就着手的具体含义而言,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经过比较分析,在折中说基础上形成的主客观有机统一的着手认定标准是最为可取的。对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判断也应遵循如上标准,而基于客观说和主观说之立场判断保险诈骗罪着手的观点均应予以否定。因此,对照着手的含义,应当以行为人向保险人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即提出索赔)时作为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时间点为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