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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谈及精神损害赔偿,就与侵权行为连接在一起,仿佛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孪生姐妹,确实,在长久的理论与实践的操作中,精神损害只用在了侵权领域,但是不是这样的传统理论就一定合情合理呢?笔者态度是否定的。本文将对这一理论的适用规则进行简要的阐述,以期对实践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救济和抚慰,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重要办法,是侵权损害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功能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金原则的论述,提出要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一、贞操权侵害的精神赔偿;二、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三、配偶权侵害的精神赔偿;四、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自在我国初现以来,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逐渐扩宽的趋势;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诉讼泛滥和虚假诉讼而对精神损害施加各种限制。但因噎废食不是解决之道,在我国现有的精神损害制度的基础上寻求制度的完善和范围的拓延,方能更好的维权。  相似文献   

4.
在美国法上,过失导致的纯粹精神损害经历了一个从不赔偿到赔偿、赔偿范围逐渐扩大的发展历程。在判例法上,“影响规则”、“危险区域规则”、“旁观者规则”和“特殊关系规则”等的发展,一方面使美国的精神损害赔偿与身体上的损害逐渐发生分离,另一方面则使精神损害的赔偿从直接受害人扩大到第三人。美国《侵权法重述》也顺应了这样一种发展趋势,特别是第三次《侵权法重述》对判例作了很好的总结。美国法上的经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刚刚颁布并且仅仅对精神损害作出了概括性规定的今天,对于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官在审判中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公民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遗嘱自由是在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法律规则,而公序良俗原则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根据"穷尽法律规则"原则,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就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遵循遗嘱自由的规定,尊重公民的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6.
在不同的物合成一物时,只要不悖于交易观念,与其余部分紧密而持续结合的部分为合成物的成分,为了维持物的整体效用最大化,合成物所有权被重新界定,要么是主物所有权扩及物的整体,要么由原所有人共有。这一在物的效用经济功能引导下确定权属的强制性规范,将合成物塑造为整体特定的客体,配合了特定原则和公示原则,在物权法中具有普适性,被称为从附原则。如果成分与主物或其他成分在合成前归不同人所有,从附原则将对成分原所有人不利,为达致利益平衡,法律效果受限的不当得利就成为关联规范。在成分因正当事由从物的整体中分离,从附原则即被突破,成分独立负载所有权,但会受制于主物与从物的一体处分规范。  相似文献   

7.
贾莉蔷 《法制与社会》2010,(36):257-258
我国虽没有精神损害法定性的明文规定,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性始终是贯穿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主线,鉴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复杂性以及成文法本身存在的局限性,本文就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性原则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论证,并对其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构想,以求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正>一、问题的提出法律无疑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但同时也是一种规范性现象。"我们声称法律既是社会性的又是规范性的,其实是想说,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但这种社会制度可以系统地生发(或者至少可以生发)出行为的理由(reasons for action)。"〔1〕正是由于法律所  相似文献   

9.
四川泸州的"二奶"继承案于一年前落下帷幕,舆论对妻子是支持或反对,媒体对情人是不耻或者同情,法学家们对判决是觉得公正或失实,关于此案的种种都在法院的判决作出之后争论四起又归于消散。这里,本文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待这个已经"过期"的法律问题,并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道德的关系进行分析,阐述了相关观点。  相似文献   

10.
作为大陆法系固有的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上的“侵辱之诉”,大陆法系各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均是从普通法进行法律移植的产物。源于普通法的惩罚性赔偿一经移植到大陆法系,便与精神损害赔偿发生了制度上的分野,不再具有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功能。试图通过论证惩罚性赔偿的补偿性来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大陆法系的构建提供正当化基础和通过发掘精神损害的惩罚性以培育“本土威慑”的观点都不值赞同。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功能均不相同,两者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适用。侵权与违约竞合案件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可通过违约之诉进行救济;以精神享受为目的的合同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属于履行利益的损失,应通过违约之诉予以救济。现行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已经超出了《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侵权领域并扩张至合同法领域,建议未来民法典应设置惩罚性赔偿的一般条款并将其置于债的总则性部分。  相似文献   

11.
对社会财富的等级观念使纯粹经济上损失被独立为一个问题,但具有独特规范价值的纯粹经济上损失应当限于直接引致的纯粹经济上损失。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牵涉到侵权法与合同法的规范机能,尤其受制于特定的侵权行为规范模式。借鉴两大法系的经验,我国民法对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应采取严格限制的立法与司法策略。  相似文献   

12.
本文首先提出德商(Moral Quotient,MQ)的定义、计算公式和测评步骤。德商概念的引入以及由此推出的品德标尺理论旨在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不仅是一种法律选择适用的方法,而且也是法律适用的一种理念。近期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私法基本制度的立法中逐渐确认了强制性规则适用的地位,丰富了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具体内容,为法律适用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奠定了基础。我国应当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借鉴国际私法发展的成果,以完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社会交往和社会需要的产物,因之,法律也是主体交往中日常生活的公共产品。它不仅作用于人们日常的物质生活,而且也作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更重要的是,法律作为正式制度,还缔造着人们的制度生活。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足的,一方面,需要关注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间规则的作用,另一方面,当法律规定有所遗漏,或者法律规定对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能调整、规范时,民间规则对救济法律的不足,就可能会派上用场。甚至即使法律对相关社会关系有所规定,在实践中也免不了法律和民间规范相互交叠地发挥作用。基于这种认识,在两岸有关民生的交流中,应当把民间规则纳入保障两岸民生、促进两岸往来的重要社会因素中。  相似文献   

15.
私法原则、规则的二元结构与法益的侵权法保护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白飞鹏  李红 《现代法学》2002,24(2):55-58
私法是由原则与规则组成的。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途径有如下两种 :1.通过规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保护权利之名保护法益 ;2 .通过原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一般的立法条文制裁故意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我们应该分析两种途径的利弊 ,确定我国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6.
薛波 《时代法学》2020,(1):25-34
立法定位既是商法通则立法的基点和逻辑起点,亦是指导商法通则司法适用的线索和指南。从商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关系、自身属性、适用对象三方面考虑,商法通则应当是“补充法”“权利法”和“裁判法”。制定商法通则不是对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否定,恰恰是对民法典的必要“补充”和有益“完善”;商法通则的内容设计应当以商事权利为主轴和核心;其规范逻辑结构与构成要素应当符合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之要求,以便于法适用和司法裁判。在三者关系上,“补充法”和“裁判法”的商法通则是从“外部”关系进行考虑的;“权利法”是从商法通则“内部”属性来认识的;“权利法”和“补充法”的商法通则是从“静态”视角看待的,“裁判法”是从“动态”适用视角考虑的。  相似文献   

17.
当今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面临着两大任务:一是国内法律体系与 WTO 的衔接、协调与统一,使国内法接受WTO 的检测并与国际接轨;二要与国内接轨,要求现行的法律接受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检测,使得我国的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协调,并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更加广阔的道德基础与人性内涵,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真正代表我国法律文化的最先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国际法领域的扩展使不同国际法规则之间的冲突大大增加,国际法发展呈现不成体系的特征。演进中的国际法并非一个统一的体系,现代国际法表现为国际共存法和国际合作法并存,并在发展趋向上向价值定向发展。国际法随着范围的扩展形成大量次级体系,不同的次级体系多能“自成体系”并“专题自主”的特征,导致规则的冲突增加,造成在适用国际法规则上的困难。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国际法自身的固有特征,另一方面则是国际法领域的扩展等新趋势导致的。国际法要研究如何防止并协调国际法规则矛盾与冲突,但是很难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体系,另一方面国际法的不成体系的特性却使国际法充满了张力。  相似文献   

19.
论国际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晚近国际私法规范的发展呈现出两大相互对立的趋势 :柔性化与刚性化。前者在美国国际私法领域广为盛行 ,后者则在欧洲大陆国际私法领域暗流涌动。国际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主要表现为确立弹性规则 ,对传统冲突规范和机械规则进行软化处理 ;而刚性化的主要表现是国家对国际私法领域的介入 ,撇开冲突规范而将强制性法规范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相似文献   

20.
与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出台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相比,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则无论在形式体例上还是在具体内容方面均有新的发展:新规则的制定依据有所扩充,从而凸显了依法行使司法解释权的应有宗旨;突出强调了协商一致,为"两高"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提供了制度雏形;扩大了司法解释的立项来源,拓展了司法解释正当化的社会基础;但新规则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自己规定其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显然是一种"过于自大"的失当宣示;对于司法解释工作的监督机制似乎仅具形式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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