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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官与当事人辩论有无必要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和庭审的组织者,应当关注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限制法官过多发言已经成为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法官主要应当通过判决来阐述法理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意见。法官与当事人辩论的最大弊端就是暴露了某种倾向性,从而...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裁判文书作为司法改革中的一个热点和重点,其中尤以判决理由备受关注。应当承认,重视判决理由的论证,强化法官的法理分析能力,在实现法律适用的公开方面有着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但值得指出的是,过去改革中部分法官存在一种看法,似乎认为裁判文书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国外法理学者对法律适用过程的分析有助于对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二者关系的理解。探讨法律适用与法律解释的关系、明确法律解释的价值对有效弥合共性法律与个性案件之间的罅隙、保证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张榕 《法律科学》2007,25(5):42-51
司法过程中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体现了司法能动性.我国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大量抽象性司法解释的方式来指引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法律适用,这种司法能动性的行使方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了一定的争议.我们应当客观地看待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应当在纯化现有司法解释体制和审级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辅以判例,并逐步扩大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法律解释权.  相似文献   

5.
于晓青 《法商研究》2012,(5):134-141
当前,我国有的法院为使其司法裁判回应民意,在司法过程中出现了直接以政治化手段解决本应由司法手段解决的纠纷、不依据法理寻找和适用裁判规范、不依据法理阐明裁判理由等不讲法律和法理的问题。法理是确保司法裁判在法治框架内回应民意所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一方面与依行政意志和常理回应民意具有局限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价值判断和词语技术方法密不可分。法官依据法理通过疏导、说服和鉴别、吸纳民意,以及通过寻找、解释或创制方法形成体现民意的裁判规范等方式,能使刚性的法律得以柔化,使司法真正发挥社会调节器的作用。然而,法理自身又具有专业性、主观性和争议性等有限性,对此我们应当通过修辞方法予以弥补。  相似文献   

6.
吴鹏 《法学杂志》2007,28(2):138-141
在行政诉讼中,法官应当对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然后将有效的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案件中.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法院的规范审查权是不完整的,规范审查的过程是不直接和不公开的,从而降低了行政审判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弱化了法官的法律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因此,必须扩大法院的规范审查权,使法官真正成为法律秩序的维护者.  相似文献   

7.
规则阐明是司法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事实和法律问题,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则,发现和阐明这些规则,对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权威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行政审判有自身的特点,其纷繁的法律关系和复杂的行政管理活动,为行政法官进行规则阐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则阐明是指法官对所要适用的规则进行解释,阐述其涵义,解释规则适用的情境、适用于本案的合理性,包括事实规则、法律规则、法理规则阐明。阐明基础有: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构成、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经验政策。阐明方法包括利益权衡、依法解释、区别与类推。中国应当构建现代司法规则阐明制度,完善裁判说理制度,设立规则阐明的激励机制,借鉴判例法制度合理因素,建立规则引用制度。  相似文献   

8.
于晓青 《法学》2012,(8):76-86
司法裁判运用法理说理必不可少。法理说理既是法官自我认同的表现,也是当事人和公众认同裁判所必须的,更是司法裁判在法律框架秩序内回应民意的重要手段。法官运用法理说理,可将法理融于法律方法之中,对得出裁判规范的过程进行解释、考量和论证,使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同时,法理说理应辅以修辞学方法,充分考虑当事人和公众的心灵、情绪和情感因素,以增强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和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9,(1):92-98
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承担更多责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法官的思维关系到司法案件能否公正裁决,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背景下,重视法治思维、尊重法律规律是法官思维培养的必然趋势。法官的思维选择包含合法性与正当性,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既要重视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在现实背景下,法官应当克服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增强对于法律的规范、逻辑的遵守。  相似文献   

10.
法官的裁判是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线,法律适用是法官在审判过程申最为重要的工作,也是维系司法公正的核心工作。法官如何适用法律,以及适用法律的水平与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与保证,而且直接关系到司法社会功能的发挥。“法律必须经由解释,始能适用”因此,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也是法官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要求法官具有准确理解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灵活运用法律,恰当处理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在此遏程申,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了解法理,熟悉法律,切实以公正之能求得公正之效。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发(2005)4号《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申提出了,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应着力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本文试图从民事审判的视角,论证法律解释内容及规则,以此对司法能力的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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