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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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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合国贸法会正在审议的<运输法草案>对权利转让问题专列了一章予以规定.本文对于该章中的有关规定应如何理解,该章之规定仍存在哪些不足,如何修改等问题,提出了作者自己的一些见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是有关行政许可程序的规定,该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的任何听证行为。关于该条款规定的含义及其理由,有不同解释,比较通行的解释是,“目前,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以及一些法规、规章对听证程序作出了规定,但由于缺乏听证笔录对行政决定的约束力的规定,导致一些听证会听而不证,没有真正发挥听证会制度保护公民重大  相似文献   

3.
马娟娟 《法制与社会》2011,(13):290-291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从出台到适用引起了诸多关注,然而其内容上规定的一些缺陷,妨碍着该规定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实效。本文探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在设置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并提出了三大方面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对原告拒不到庭等情形下可以按撤诉处理的诉讼制度,相关司法解释对该制度也进行了一些规定。但无论是民事诉讼法典,还是司法解释,都规定得比较笼统,留有诸多空  相似文献   

5.
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所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评述,包括船舶碰撞纠纷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比例过失原则、责任主体等,指出该规定重塑了比例过失原则,发展了中国船舶碰撞法,澄清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长期未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分析一案例着手,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颁布)第四条第八项中所规定的"医疗行为"之所指进行了一些思考,并认为在处理医患争议的案件中,不应将所有的由医护人员做出的行为均认定为该规定中所说的"医疗行为",进而一律适用该规定。  相似文献   

7.
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制度,该制度被大多数国家纳入反垄断法中,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也对其进行了相关规定。然而我国承诺制度的重点是关注公共利益,对该制度中涉及的第三人权益保护有所不足,也没有具体规定该制度中第三人权益的具体保护对象。本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实践,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中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对象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该制度的研究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龚洁婷 《法制与社会》2011,(23):160-160,164
我国现行刑法中在渎职犯罪一章中规定了泄露国家秘密罪,即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又对该罪名进行了细化,应当说该罪名的相关构成和规定在不断完善中,但仍有一些瑕疵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诉讼时效亦指我们通常所说的消灭时效。民法通则专设诉讼时效一章共7条对该制度进行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该制度的解释规定了13条,再加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一些单行法律及  相似文献   

10.
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细化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在立法过程中对此存在不同的声音。实践中出现了以华为辞职门为代表的一些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事件。这一方面是由于对该制度的误解所致,另一方面也与该制度的设计缺陷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然做了一些较好的细化,但并未根本解决问题,有的规定甚至背离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我们应坚持以社会法理念为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与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中介合同章较之《合同法》居间合同章,增加了两个关键性的条文,并修改了个别条文的表述。中介合同参照适用委托合同规则的导入及其解读,与中介合同和委托合同内在关系定位密切相关。中介合同有别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规定并非全部可以"参照适用",应当根据中介合同的性质逐一分析判断。中介合同"禁止跳单"规则的导入,会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制度的参照适用发生交错,面临报酬请求权构成抑或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之争。但即使可以参照适用委托合同任意解除,任意解除中介合同时可以肯定报酬请求权的,也仅仅限于构成"跳单"的情形,而不是所有的情形。  相似文献   

12.
The framework of public decisions, and particularly the provision of law, is seen here as an agency contract. What distinguishes this contract is the nature of the right delegated to the agent: The capacity to make law gives the opportunity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incompleteness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ntract. The agency relationship may be loosened or even reversed. This article tries to draw some lessons from the English and American history in that matter and applies them to the making of the future European State.  相似文献   

13.
刘阅春 《法律科学》2013,(5):137-141
《物权法》第74条第1款的规范性质不同于任意性规范,其不是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或者补充,也不同于授权第三人规范,所涉及的利益不是特定第三人的利益,而是业主群体的利益,同时也得不出赋予业主撤销权的解释结论。按照强制性规范所规范的三种领域而言,《物权法》第74条第1款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且属于其中的效力性强制规范。违反此种具体强制性规范的后果,须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当属无效。  相似文献   

14.
姚淑媛 《河北法学》2006,24(6):147-149
在格式合同中,经常出现霸王条款.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格式条款的含义、特点.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应本着公平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制定格式条款.为了使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从立法、司法、行政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制.通过格式合同的相对人以及全社会进行监督.遇到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5.
解冲 《河北法学》2003,21(6):101-105
一般认为,对于履行期到来之前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的,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较为理想,但这一问题在大陆法上仍然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框架来解决,那就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然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其规定的实质仍然是拒绝履行而不是预期违约,而对预期违约的借鉴对我国的合同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公法上的让与禁止属《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须在区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判断违反让与禁止的法律后果。私法上的让与禁止旨在保护特定主体的利益而限制权利人的处分权,故属相对的让与禁止而非绝对的让与禁止。违反相对的让与禁止与违反国家机关发布的让与禁令一样,其后果都是行为相对于所保护的特定主体无效,但受让人可获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违反约定的让与禁止应区分物权和债权而异其效力。《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和《担保法》第37条既不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理解为关于让与禁止或处分禁止的规定,它们在性质上都属警示性规范,因而仅仅是行为规范,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合同法》第 6 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先进行履行准备 ,由此将来可能因此造成很大损失 ,对于自己乃至于对方都有重大不利。应当允许双务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有理由陷于不安的情形下 ,不仅可以中止债务的履行 ,而且可以中止履行准备 ,由此导致迟延履行的 ,不负迟延责任。  相似文献   

18.
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曾经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轨迹。但在现代,两大法系都承认第三人利益合同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合同法》中不存在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一般规定。从贯彻意思自治原则,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应当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似文献   

19.
判决转让他人股权合同不因欠缺处分权而无效,判决要旨将之升华为普适性的结论,司法解释予以固定,至少存在六个方面的缺点。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并存时,虽然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尚未成就,但在法定解除的条件具备时不妨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股权出让人已将股权移转给受让人的情况下,受让人拒绝付清余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目的不能实现,这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在《承诺函》明确表示出具者向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却未言明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场合,不宜认定为成立了免责的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边界之厘定:一个法理分析框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为公司法规则的强制性或任意性寻求一个抽象的法理判断标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理学说和公司立法共同面临的基础性命题。我国新《公司法》诸多法条用语的"暧昧"和"含糊",反映了立法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清晰,对相关公司法规则的属性的设计亦迟疑不决,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尽管公司法对市场的适应性品格经常使其任意性与强制性规则的界限游移不定,但仍然存在一个相对合理的基础性判断标准。立法时应本着公司法的标准合同机制和合同漏洞补充机制之理念,对公司法规则予以类分,并区分初始章程和后续的章程修改,努力探求公司法任意性与强制性规则的法理判断标准,在两类规则的动态均衡中保持公司法的实质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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