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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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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不确定性对法律的基本建设作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继萍 《法律科学》2006,24(2):10-16
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与认识对象的无限性之间的巨大鸿沟,不确定性始终是人类社会生活必然面对的基本问题。法律,是人类为克服不确定性而拣选出来的应对手段之一。籍此,把义务,尤其是不能为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体的行为边界,并通过发展法律的一般性特质来构建确定性的社会生活的作法一直左右着法律治理的理念和实践。近代以来的科学技术进步使法的确定性出现了问题并遭遇批判。在这个问题上持有一种相对的态度和立场将有利于我们在重建现代化的努力中深化对法的确定性的关切,重塑法的确定性权威,并在反思性认识基础上坚持一种融汇了经验和理性的法治之路。  相似文献   

2.
论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这一术语早在罗马法中就已出现,但长久以来,法律学家对其研究仍非常薄弱,迄今仍没有专门研究法的渊源的著作,法的渊源的概念仍在争论中。所以其范围、价值也无法认清,法的渊源与其它法理学问题也无法厘清。本文指出法的渊源是法的形式的储备库,其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法律文化、社会实际生活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3.
法治国有多种类型:从专制的法制国到自由法治国、国家主义法治国、社会法治国.它们同社会的关系虽各有特色,但基本上是以国家为本位,以控制社会为目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是自由社会法治国,它是以社会为本位,不只是要建设民主化、法治化的国家,更要形成法治社会;国家既服务于社会,又保障社会的自主、自治、自由.而法治社会则应当是自由的社会、公民社会.这种自由社会的终极目标也就是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权力的多元化社会化和法的社会化多元化将消减国家法对社会的绝对统治,转为国家法与社会自治规范的共治,最终使法与权力逐渐复归于社会.  相似文献   

4.
周旺生 《法学家》2005,(4):20-27
实现法的渊源价值,先要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在自觉和自发两种法的渊源价值实现形式中,注重以法的渊源价值理念推助法的渊源价值实现,而不是盲目或被动地将法的渊源转换为法,应为法律人的努力方向.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应适合社会的需要.社会生活有民间自治型和国家管理型之分,但其关联是无以割裂的,传统法的渊源理论或偏重于前者,如科克、布莱克斯通和卡特的理论,或偏重于后者,如霍布斯、边沁和奥斯汀的理论,因而都不足为训.不是所有法的渊源都适合转化为法,法律人应善于选择那些健康、向上且同法的特质相吻合的法的渊源,予以提炼、整合和改造制作,以形成良法美制.  相似文献   

5.
法的价值是有位阶的,但这种位阶不是恒定的.在社会正常状态下,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这一点已为法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和德国的特别权力关系的衰落所证实.我国特定时期是将秩序作为行政法的首要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人权在我国行政法中的首要地位已经回归,并为我国宪法所确认,加之服务行政的出现,使现有的行政法学面临着重新构建的局面.  相似文献   

6.
一、行政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对法的本质的抽象,是"围绕法这种复杂社会现象的诸种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有无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什么".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可以通俗地转换成"法是什么",其实质是关于法的本体论的探讨.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部门法哲学中.部门法哲学是法哲学与部门法学的交叉领域,对部门法哲学的研究,既不能脱离法哲学,也不能脱离部门法学.可以这么说,部门法成熟的标志是对部门法哲学基本问题的提炼和回答.  相似文献   

7.
法的观念是社会主体对物质生活条件下生成的法权要求即法的精神的认识。法的精神是客观的,法的观念是主观的。法的观念表达着主体对应然法权的认识程度与认识能力,如果一定社会主体认识到一定的法的精神,则意味着这类社会主体对法的真理的领悟与理解达到理性的高度。而法治的起源则基于整个社会主体对法的精神的普遍认知。相对于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观念,社会主体法的观念的确立意义要重要得多。一、关于法的精神和法的观念(一)理性与法的精神。理性,就其结果而言,是主体(思维着的主体)对外部存在的理智审定。理性一词,在西…  相似文献   

8.
固有法、移植法之间的冲突也就是指资本主义法同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冲突,自从当今社会形态划分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后,这种冲突就一直存在着。普适性和特殊性本是哲学的一对范畴,但是我们在这里主要不是从哲学出发,而是从法学本身出发来谈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尹大奎  韩大元 《法学家》2003,(6):154-160
通过法律调整追求和实现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目标.由于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和文化的传统,法的理想与社会生活,尤其是法律制度之间也存在冲突与矛盾.本文研究了这种冲突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0.
法的有效性有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律教义学三个理解维度,它们各自关注实际效果、内容正确和形式合理。三种视角下的法的有效性,在理论上对应着民间法、自然法和国家法,但在经验层面上,各类法并非仅是国家法的实际效果均不佳。当前各种法的“实效性危机”,源于民众对支撑着它们的权力缺乏足够的信任和认同,而权威的失落,根本上在于中国正如火如茶进行的应激型现代化运动。要完成向现代性的转变同时又依赖秩序的力量,对规范类型的选择和倚重,与各种社会组织在现代化运动中的作用相关,积极行为的国家的不可替代性,确定了国家法这种正式制度安排的正当性和中心地位。要消除国家法及其他法的实效短缺之困,主要取决于现代性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11.
法哲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法哲学与法理学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国学者有很多的论著,但说法不一。症结所在便是他们对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有不同的认识,因此弄清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重点阐释法的理念,并通过对法的理念的理解来认识法哲学的研究对象。  相似文献   

12.
债的相对性原则是债法的基本原则,但近代民法为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对债的相对性原则进行了突破。债的保全制度、涉他契约和附保护第三人利益契约是对债的效力的延伸,是债的相对性的例外;而买卖不破租赁、债的排他效力及优先效力的确认,是债权物权化的明证;随着社会新的公平正义标准的确立,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已经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灋"字的形成代表了先人对文字形成时期有关法现象的朴素认识,探究"灋"字的起源与古老法律传统之间的关系是研究法文化有意义的一个切入点.古文字在战国至西汉中期在形体上发生演变,而古"灋"字在这一时期也逐渐演变成"法",在目前出土可见到的实物材料中所见法字,可以为我们大致展示出这个演变的过程.从"灋"到"法"的变化,一方面是古文字演变大趋势使然;另一方面又是因为同时期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基础情况与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使法字所表示的字义相应变化,从而成为推动在日常使用范围中今"法"到逐渐取代古"灋"的强大内因.所以,古"灋"到今"法"之变化,是继考察"灋"字字源后,研究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秦汉之际发展的一个切入点.  相似文献   

14.
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界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奥斯汀以来的法律学人,虽试图在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之间踩出清晰的路径,却终未获取如意的结局。迄今,无论英美欧陆抑或中国学界,仍然普遍混淆两者的界限,以致把不是法的东西视为法,把未然的法和已然的法、可能的法和正式的法混为一谈,在法律生活中就经常淡化法和非法的边界并由此遁离法治原则。历来法学流派的分野,在很大程度上正表现在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取不同态度方面。然而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确不容混淆,它们本是两种事物,内涵两种价值,代表法的形成过程中两个不同阶段和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15.
法的内容与形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的内容与形式是法哲学的重要问题,它涉及到人们如何理解法、认识法、看待法等一系列法的根本问题。该文作者从法哲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文章着重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一、社会关系是内容,法律自身是形式;二、法的内在要素与外在体例;三、实体法与程序法;四、法的内容与形式的准确定位  相似文献   

16.
法在事中,法就是事之理。这一命题的确立对正确地认识和使用法意义重大。它为法律工作者树立了两个航标:事和理,从而使我们在法律工作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正确的工作方法,这就是研究事和求其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和认清真正的法,我们制定出来的法才不会不通情理,甚至有悖于理。而这种无理之法必然是无用之法,是得不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遵守的,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相似文献   

17.
关于法的效力问题,有法的逻辑效力、事实效力、伦理效力和心理效力等不同的理解维度,它们分别关注的是法的形式、法的实际效果、法的内容和人们对法的心理接受程度。这些对于法的效力的不同维度的理解,体现出法的效力具有层次性,而法的效力的这种层次性,恰恰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法治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制度的理论检视与实证分析(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引言在较为普遍的认识中,律师是当今中国具有优越地位的一种社会职业。这种认识的形成,一方面自然缘于律师业同社会生活的广泛联系以及律师业对社会生活过程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也缘于传媒(特别是文学艺术创作)对律师业概念化、表象化的认识以及基于这种认识所作出的渲染和描绘。对正义的执著追求,丰厚的收益回报,巧妙地规避法律或利用法律的疏漏,以及浪漫甚而传奇的生活经历,这些通常是文学和文艺作品刻画律师的惯用基调。然而,中国绝大多数律师并未能实际感受到职业地位的这种优越。律师执业过程的实际境况不仅与文学和文艺…  相似文献   

19.
法的创制是法律形成的机制,它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而且也包括民间社会规范的自然形成过程。然而,立法充其量只能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法律的体制。因此,相比之下法的创制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真实境况。正因为如此,法的创制概念比立法的概念更为合理。与此同时,值得一提的是,法的渊源理论。传统观念认为法的渊源就是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者是法律规范内容材料的来源。其实这都是片面或者不准确的。正确地说,法的渊源是一个相对而又多层面的概念。惟其如此,才能涵摄法律渊源的实况。  相似文献   

20.
莫晓宇 《法学评论》2006,24(4):27-33
传统刑法理论并不要求在犯罪故意中有违法性认识,但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责任理论的深化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要件的学说已为众多国家刑法学界所接受。我国刑法也应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成立要件,在违法性认识程度上以采取违反整体法规范说为宜,在违法性认识判断时又应遵循“一般推定,例外查证”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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