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敏 《行政与法》2010,(8):106-108
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充分予以补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既有进步意义,也存在一定问题。合理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明确其适用条件,特别是对赔偿金数额标准的合理确定关系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中应增设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实行的仍然是补偿性赔偿的原则 ,在实际执行中 ,还是会遇到损害种类和损害数额不易确定以及操作困难等问题。笔者认为 ,要解决上述问题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应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作法 ,在产品责任中增设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3.
我国产品质量的问题层出不穷,从食品方面的地沟油,三聚氰胺,到日常使用的各类不合格的生活用品、家用电器.人们生活在充斥着假货,缺陷产品的市场之中.从90年代到现在我国相继出台《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可是类似的问题却屡禁不止,还日益严重.惩罚性赔偿作为能够规制产品市场的一项制度在我国产品责任中迟迟没有确立.本文围绕着在我国的产品责任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重要性,从我国产品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设置及完善两个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2,(5):91-107
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补强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有助于调整受害人群体与加害人群体利益失衡、预防人格权益受损、抑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时受害人“搭便车”。个人信息侵权可区分为以个人信息为侵权对象与以个人信息为侵权手段两种行为态样,这一区分对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之成立及内容之发生影响重大。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应坚持“故意”要件,自然人侵权时还必须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单纯侵害个人信息未引发现实损害时,虽无须补偿性赔偿,但可直接规定单人单案的最低赔偿数额,以实现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发生现实损害时,要求该损害构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后果”,以与惩罚性赔偿的价值评价相统一。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倍数时,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损害后果等要素及其严重程度。  相似文献   

5.
黄白 《法制与社会》2011,(24):50-51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这部《侵权责任法》,首次将“惩罚性赔偿”这一概念写入我国法律制度中,标志着这一英美法系的制度在我国的引入更进一步。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一般补偿性赔偿所不具备的功能,各大陆法系代表性国家民法对待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态度也由绝对排斥向有限接纳转交。在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我国有必要性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当下中国,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其理论根基和现实需要。本文简要分析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原理、中国化的视角和制度设计三个核心为出发点,希望能为这一制度的构建做参考。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普通法系国家创制,大陆法系国家多不承认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司法、执法中均未在制度层面对惩罚性赔偿进行规定.我国倾向大陆法系,但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为代表的法律中,均不同程度对惩罚性赔偿加以列明.对此,学者们从经济学、民法学、理论法学等视角多有论及,本文以经济法为逻辑起点,结合经济法实质正义、实质公平的法理念,从经济法原则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法院判处责任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后者实际损失数额的赔偿。其立法目的在于对责任人进行惩罚,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对受害者予以更加充分的保护。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具有进步意义,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刚刚起步.与立法的相对滞后相比,这方面引起的争议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前几年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阜阳毒奶粉事件”以及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其中很多争议都是因为我国本身的惩罚赔偿性制度不够完善,立法者未能真正把握惩罚性赔偿的内在价值目标所引起的.社会各界对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是我国缺陷产品民事责任制度中一项尚不完善的内容,本文从产品召回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功能的实现、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限制的相互关系等角度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完善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历史久远,真正形成并完善于英美法系国家。惩罚性赔偿分为侵权惩罚性赔偿和违约惩罚性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罚款、补偿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实务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需参考一系列相关法规,同时法官也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中尚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随着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重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逐渐上升,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面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欠缺的现状,提出在知识产权领域构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并在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的法律问题做了相应的思考。  相似文献   

13.
内幕交易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马新彦 《法学研究》2011,(6):112-125
惩罚性赔偿的数额高于一般损害赔偿的数额。该高出的数额赔偿的是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无形损害。损害填补功能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内幕交易将内幕人的获益全部转嫁为一般投资者的损失,使证券市场失去公平与公正,使有意证券投资的人失去信心和投资的欲望,干扰证券的筹资功能、资本定价功能和资本合理配置功能,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内幕交易造成的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社会整体利益损害不仅给一般损害赔偿带来了理论难题和制度障碍,而且无法为一般损害赔偿所全部填补,须由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解决。当日、善意从事与内幕交易反向交易的投资人有权向内幕交易人请求其买入或卖出价格与消息公开后合理时间内收盘平均价格之间差额合理倍数的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我国著作权法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具有理论正当性和现实必要性。为避免出现“双刃剑”效应,我国在合理建构著作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时,需注意两方面问题:其一,应当结合我国现阶段著作权交易的实际情况,审慎界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其二,应当妥善处理好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关系,避免对侵权行为人施加重复性惩罚。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崇敏  陈敖翔 《河北法学》2004,22(2):118-120
惩罚性赔偿的思想不仅仅只存在于普通法系之中,它是一种世界性意义的赔偿规则(罚则)。一般民事责任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社会功能相差甚远,且适用范围不一。我国历来民事立法中就有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文化传统,当前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的几个惩罚性赔偿条文不仅不能为当前市场诚信程度不高的信用环境起到充分的弥补作用,而且它们本身设计上也不尽合理。我们应当秉持开放的眼光,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结构上的重构,这也是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近现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发端于英国,在当今世界以美国最为发达,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以及阻遏相同或相似的不法行为在将来重复发生。在进行惩罚性赔偿之具体制度的设计,即确定惩罚性赔偿责任何以成立、惩罚性赔偿数额何以计算时,应以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之功能为最高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关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确立,意味着我国在该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有了正当性基础,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立法宗旨在于,让故意污染环境的侵权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真正发挥惩罚性赔偿惩罚、遏制以及预防教育的功能。通过三则案例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在已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够修复受损生态和教育侵权人的前提下,作为环境保护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适用惩罚性赔偿需保持谦逊的立场审慎运用。《民法典》第1232条的适用存在多方面的考量,即侵权行为的故意性、违法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直接性与惩罚赔偿金数额的相应性。因此该条仅适用于侵权人故意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无故意则无该条适用的空间。惩罚性赔偿金额以能遏制、教育侵权人对公共环境的破坏与修复为目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法律中是否需要导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尹志强 《法学杂志》2006,27(3):76-79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基本制度被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广泛适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则是以单行法形式对特定事项规定有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惩罚性赔偿具有行政法特性,是为弥补行政执法缺失而设置的一种对个人的鼓励制度,而不是民法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将来的民法典中不宜规定该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惩罚性赔偿的确立和适用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适用于消费者法律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无法满足现代民事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的需要,法律上的漏洞更无法保证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因而研究并建立起适合中国自身发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事法的各项功能,且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20.
浅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根源、相对于同质补偿的特点和功能、适用要件及在英美国家及我国的适用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建议在今后立法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引入这一制度,并对我国现有惩罚性赔偿条款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