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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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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明责任含义的复杂性使得“证明责任转换”问题也变得异常复杂,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无数误解。提供证据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证明责任的分割、证明责任的分担、证明责任的司法裁量、事实推定、法律推定及证明妨碍等都与“证明责任转换”相关,其相互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又都是在不同的角度或层面对“证明责任转换”的描述。  相似文献   

2.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证明责任概念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明责任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和功能的重要一环。鉴于目前学界对刑事证明责任相关问题的纷争,笔者认为纷争的主要症结在于对刑事证明责任概念的内涵的不同把握上。笔者在考察域外刑事证明责任理论和概念及现阶段我国刑事证明责任概念纷争的基础上,通过对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关系、我国目前刑事诉讼模式、审判架构、犯罪构成特质诉讼机能的分析,结合对刑事证明责任“负担说”的法律性质的论证,认为我国刑事证明责任与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证明责任的以“刑事证明责任具有以事实真伪不明的不利后果分配的客观责任为基点,映射主观证明责任的双层次性”的本质是一致的。从而最终得出当前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概念,以期建立刑事证明责任责任理论研究的逻辑演绎的同一律。  相似文献   

4.
证明责任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设置证明责任是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追求诉讼效率、制约权力滥用和限制自诉权、应诉权不当行使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近几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一个人有罪由公诉机关和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证明责任的倒置和证明责任的转移问题,同时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证明责任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但在此问题上国内司法实践部门长期以来处于“谁主张 ,谁举证”的理论误区。笔者将在介绍大陆法系国家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基础上 ,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各大诉讼法又开始进行新一轮的修改,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这两个被学界争论已久的概念又成为了争辩的焦点。有的学者重新提出法院是证明责任的主体,法院应当承担证明责任的观点。对此观点,第一、从诉讼证明的角度来看,法院不是证明的主体;第二,法院的查明责任不是证明责任;第三,司法人员的责任制与错案追究制度不是法院在没有履行证明责任后的不利后果。本文从以上三个方面论述法院为何不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8.
刑事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刑事证明责任的正置与倒置等相关概念之间的正确区分是分析我国刑事案件证明责任倒置问题的前提。举证责任是证明责任的第一重含义,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证明责任倒置本属于民事法律的规定,但在刑事法律中存在着证明责任正置与倒置的情况。  相似文献   

9.
论刑事诉讼证明中的责任区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诉讼证明具有复杂的结构 ,存在多主体、多层次。因而 ,其证明责任也应是严格加以区分的 ,可分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说明责任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公安司法机关的证明责任。在明确了刑事诉讼所有参与主体在证明活动中的责任的基础上 ,构造出完整的刑事诉讼证明中的责任区分理论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证明责任之分配与犯罪成立之判断密切相关。两大法系国家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均要求控方承担积极构成要件证明责任,而由被告人承担某些特殊事实的证明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缺乏对刑事证明责任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控方对犯罪成立几乎承担着全方位的证明责任。为平衡不同利益,对部分犯罪中的特殊事实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是合理且必须的。  相似文献   

11.
从立法现状、证明对象、证明主体、证明标准、责任转移与固定五个方面对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进行梳理与分析可知,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证明责任主体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法官。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秉承大陆法系的基本框架,结合具体国情,在修正与实践中逐步对证明责任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本文从证明责任的概念入手,着重介绍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由此引发对辩护方证明责任的思考,结合杜培武案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并就特殊情形下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证明应由一定要件构成,因而形成证明结构。在诉讼中证明的责任一般是有所划分的,这也就提出了证明责任结构问题。我国证明责任结构存在一定问题,必须创建科学的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14.
证明责任如何在控诉方和被告人之间进行配置,是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责任原则上由控诉方来承担,但特定情形中,被告人也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在控诉方,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只需对控诉方有罪指控的证据体系提出存在合理怀疑的证据。  相似文献   

15.
论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事诉讼中,基于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和证明责任的分担原理,被告人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证明责任,但是被告人的证明责任只能是主观证明责任。在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之下,被告人证明责任的承担需要各个方面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由于按照一般原则分配证明责任具有形式性,无法保证具体个案中的公正,大陆法系国家创设了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来弥补其不足,即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就待证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间重新分配。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和它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两种:法律推定和证明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7.
量刑程序的证明责任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建立以后,这个问题也更加突出。量刑程序证明责任应当是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统一,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不仅有提出证据的责任,在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时也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承担证明被告人与定罪有关以及罪重的量刑证据。辩护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法官在量刑程序中应当中立裁决,不承担证明责任,法院承担的只是对量刑事实的审查义务,以便做出公正的量刑。通过对量刑程序中证明责任的分配可以有效地保障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价值的实现,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证明责任具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双重含义,民事证明责任的性质依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不同而有差异。其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结果责任,结果责任决定了证明责任的本质。针对理论界关于证明责任性质的“权利说”、“义务说”、“权利责任说”,作者提出了质疑,并在此基础上主张“风险负担说”。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双层含义,本文所要探讨的是作为程序性违法的刑讯逼供之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当辩护方以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为由进行抗辩时。针对刑讯逼供是否真的曾经发生.究竟应当如何分配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如何设定控辩双方的证明标准?本文认为,应采取动态化的证明责任之分配和相对化的证明标准之设定。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现象。在庭审过程中,由谁对刑讯逼供负举证责任,存在较大争议。文章从证明责任的理论出发,深入剖析刑讯逼供证明责任的内涵,在借鉴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讯逼供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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