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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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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选取的100份被告方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案件的裁判文书显示: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基本为司法实务所规避,被告方提出申请后排除程序启动及庭前会议的适用较少,法庭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以对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判断替代证据非法性判断,目前重复自白的排除规则缺失,侦查人员出庭对辩护律师形成重大挑战。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发现为立法及司法中更为科学的完善、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了方向与指引。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过程中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实体性规则是对非法证据的实质性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对非法言词证据的绝对排除、对非法实物证据的相对排除和法官对"毒树之果"证据能力的自由裁量;程序性规则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所采用的程序、步骤和方法,主要包括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以及程序模式。  相似文献   

3.
"两个证据规定"的颁行,推动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有着坚实的基础,但为了诉讼的有效进行,应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指导、制约和监督提至侦查行为开始时,且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进行重新定位,这将会给我国现有的检警模式带来不小的冲击和影响。  相似文献   

4.
在庭前会议阶段,应当赋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任何非法证据拥有排除申请权,但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只有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直接侵害的前提下才可以成为排非的主体。在启动要件上,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且这些线索或材料须达到引起法官合理怀疑的内心确认程度。在制度互动方面,应实现程序优先审查与庭审实质裁断的衔接,由负责庭审的法官担任庭前会议的主持人,且在庭前会议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必须区分不同情况。在庭前会议阶段没有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而在庭审中提出的仍然有效,法庭仍须依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优先审查。  相似文献   

5.
自第二次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非法证据排除成为刑事司法不可回避的一大挑战。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审判适用情况、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语境下证据合法性的证明标准进行调研分析、适时总结;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刑事法规的日臻完善和其有效实施,提供实证参考和实践经验,可谓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6.
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完善首先是对司法人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其人权、程序、法治意识,只有在打下坚实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该程序的顺利实施。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第二个方面措施是对其自身内容的完善。通过前文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自身规定性内容的分析,本文最后提出应从非法证据的法律规定、非法证据证明标准的重新界定、赋予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裁判主体地位、延伸证人、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提出时限等四个大方面予以完善。除此之外本文还提出应对有关制度加以完善。对于外部制度的完善,本文提出应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即完善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以及强化驻所检察官的监督职责等。  相似文献   

7.
本文根据性骚扰案件的特点,就性骚扰案件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据的收集和认定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1)在性骚扰案件中,仍应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担规则;(2)在证据的收集方面,正确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认原告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得的证据的证据能力。因性骚扰案件体现出的公益性质,当事人除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外,法院应主动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3)在证据认定方面,提高对原告陈述的证明力的认定,同时,应降低对原告的证明标准的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切实保护性骚扰案件的受害人。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性地位。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有利于从根源上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也有利于克服我国一元制庭审模式的弊端,从而规避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正义。这就迫切需要对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规范,才能以之指导检察实践。  相似文献   

9.
余向阳  尹淑艳 《前沿》2014,(21):94-98
2012年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基本吸纳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升到基本法层面,同时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实践中,非法言词证据却遭遇排除难的现实困境。新刑诉法设定了以取证手段为重要内容的“非法方法”来判断言词证据排除与否的标准。在“非法方法”的认定上,应结合取证手段对被审讯人的人身侵害程度及意志强迫程度综合认定。在同样需要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作出排除时,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主要有狭义的证明责任分担说和广义的证明责任分担说两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要活动有立案证明活动、提起诉讼证明活动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证明活动等 ,都存在证明主体、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认定权问题。以案件客观真实作为我国刑诉证明标准在逻辑上出现矛盾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确定、充分”和西方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内心确信”等证明标准并无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上应当明确"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这一法律概念,将其范围界定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通过权威资料可以迅速查明的事实、法官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事实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法院在认定这些事实时必须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则。在认定的启动程序上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申请方式启动程序和法官依职权启动方式并重;在认定的反驳程序中,允许公诉机关及当事人提出弱化、反驳法院认定的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认定时间上,应当明确认定是事实审程序中的事情,并不是每个诉讼阶段都可以进行认定。法院一旦认定了不需要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该事实就有预决事实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面临着程序启动困难、公诉机关选择性宣读证据、排除标准界定模糊、法院不愿否认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效力等阻碍。立足本土诉讼文化视角可发现,职权主义诉讼以发现真相、惩罚犯罪为最高价值目标,难以唤起司法工作人员和普罗大众对程序正义的关注。传统的司法理念与流水线的诉讼构造,导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本土化落实举步维艰。因而,有必要从界限明确、实践完善、文化适应等三个面向,纾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虚置化隐忧。  相似文献   

13.
治安案件证明责任负担存在"有责任、无后果"的缺憾,相应立法尚不成体系。根据控诉职权归属确定证明主体、根据办案程序性质确定证明对象、根据办案行为性质和查处对象确定证明标准,是构建治安案件证明责任体系的基本要求。设计治安案件证据审查程序,需要将证据审查规定为适用一般程序办理治安案件的必经程序,并由第三方组织"控、辩"双方以言辞进行示证、质证、辩论等,最终根据审查证据等形成的笔录作出案件处理决定。  相似文献   

14.
证明责任具有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双重含义。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证明责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包括基本规则、特殊证明责任分配和法官依据衡平原则分配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5.
证明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问题,证明标准则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是诉讼程序中极其重要却又难以把握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证据法》,我国的证明责任制度仍呈“块状”分布,即将证明责任制度分成三大块,分别规定在三大诉讼法中。本文分别从三大诉讼法的角度,提出笔者对于重构我国证明责任标准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对环境犯罪的证明工作也需要责任上的承担。在我国,环境犯罪的证明责任是否完全由公诉方承担存在质疑,引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设想也意味着解决环境犯罪证明责任问题有可能需要被告方承担部分证明责任。对证明责任的保证需要证明机制的运作来体现,强化和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证明责任是顺利完成证明工作、破获环境犯罪案件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遏制刑讯逼供、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等将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该规则的理解与可操作性提出了质疑。为切实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贯彻实施,有必要对非法证据程序的启动、证明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定职责。由于传统侦查理念制约、公安机关面临多重压力、缺乏明确的程序性细则以及保障制度等原因,使得实践中侦查阶段非法证据呈现出发现难、排除难的困境。落实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公安机关需要从理念革新、主体控制、程序建构、制度保障等层面寻找解决路径,以实现侦查阶段非法证据的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与排除。  相似文献   

19.
郭巧云 《人民论坛》2013,(10):129-131
域外经验的启示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制度是在借鉴国外经验与立足我国国情基础上制定的.在今后的司法理论和实践过程中,需要完善证据合法性的庭审规则的确立、控诉方的举证、辩护律师作用的发挥、法院职权的独立行使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基础应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的价值、程序公正三方面内容,且三者是相互支撑,相互依存的。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是要分析其基本问题,即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和排除方式。根据我国目前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和实践,应当明确规定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和排除方式、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确定非法证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此来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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