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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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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道德”与“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 ,古今中外 ,一直争论不休。仅强调“道德”或只注重“法律”的作用都是片面。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 ,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 ;道德与法律又是紧密联系的 ,它们共同作用于国家的治理 ,不可偏废。在国家治理中 ,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保障 ,且法治也是德治的保障 ;德治和法治又相互作用 ,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 ,法治是德治的理性升华。我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治国中的作用 ,今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将“以德治国”明确地提了出来 ,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 ,这是党的又一项英明决策 ,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治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法治与德治的功能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命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古代中国德治与法治的文化、思想渊源,自然哲学的观点来分析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用结果倒推的方式来分析德治与法治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和他们之间的联系,究其区别。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是德治法治并举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曲谏 《河北法学》2003,21(1):157-160
正确认识和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是把握和贯彻德治法治并举方略的关键。通过分析法律与道德各自的优劣 ,阐明了法律与道德互补的可能性 ;从对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的分析中 ,得出“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是德治法治并举的理论基础”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道德的“自我”单位变量与法律控制的需要量是成反比的,即道德的“自我”单位越小,法律控制的需要量就越大。人性中固有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需要更多的法律控制。某一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影响该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大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德治控制模式;西方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法治控制模式。中国传统社会所选择的德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反,并高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德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差;西方社会所选择的法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一致,并等于或低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法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强。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文化体系中的道德走势发生反向渐变,因而社会从对德治模式的选择逐渐转向对法治模式的追求。  相似文献   

5.
法治、德治与宪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治与德治是相互依存、不可或缺的两种治国方式 ,两者的理性统一构成了宪政。离开了德治 ,法治就失去了道德基础 ,并成为不可实现的空想 ;离开了法治 ,德治也将流于空谈 ,并最终走向专制与人治。宪政是法治的最高形式 ,同时也为整个法律体系提供了必要的道德根基。作为法治与德治的理性统一 ,宪政是任何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法治与德治整合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平 《行政与法》2003,1(1):80-82
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两种治国方式。要在推进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过程中促进二者整合,必须明确法治与德治整合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强调法治与德治应理性地统一在宪政原则之下,增强法治的道德品性,培育德治的法律秉性,进而开启治国模式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7.
法律的合法性,包含了法律在道德上的要求,道德的形成与深化在一定程度上需借助于良好的法制环境。道德与法律的统一才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正确合理行为的基础。本文从本质,内容和功能三方面论证了法律与道德的统一性,并指出其统一也是德治与法治并行的前提。  相似文献   

8.
实践哲学视野中的“法治”与“德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是法哲学、法理学和中国政治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实践哲学出发 ,分析了二者在人的生存实践、实践目的、方式上的同一性 ;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以及在螺旋式发展中二者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中国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认为不能从纯粹理论层面 ,惟有从中国社会实践出发 ,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 ,才能找到二者相互关系契合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在"法治"与"德治"并举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治国方略的今天,深刻地认识和揭示道德法律化对社会道德建设的价值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为道德确立的基本价值为立法指明了方向,是健全法律的重要因素。本文指出法律选择了道德,可以推进道德的普及,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弘扬道德精神。  相似文献   

10.
熊英  汪德平 《法制与社会》2011,(20):227-228,230
青年大学生道德、法律信仰的失落已成现实。建立有效机制,建塑一代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法律信仰是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实践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法治建设,优化教育环境;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倡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德治校、依法治校,使大学生在德治、法治校园环境里得到良好熏陶与充分实践;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下,法治才有存在的可能性。不同类型的和谐社会,产生不同的法治状况。中国传统社会下的法律只能够是保护贵族的特权和强化社会的不公,近代西方个人主义才有体现平等自由的法律。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过渡,法律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中挣扎,传统法治特质正在消失,西方现代法治特质尚未扎根。  相似文献   

12.
和谐是一个古老而又经久不衰的跨学科概念,具有美学本源、哲学基础、社会科学基础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统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围绕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与世界的和谐这四个方面发挥法律的引导和维护作用。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包括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和守法保障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康大民 《政法学刊》2007,24(5):98-102
道德与人类俱来。道德与法律从来密切。法律的独立与疏远道德。"道德赤字"时代,新世纪呼唤道德。亟需道德价值观补课,达到五项共识。德与法均衡发展,使法律的权威建立在人民自觉的基础上。中国走向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德治工程时不我待。公安法制应与公安道德相结合,公安工作具有道德性,道德预防是公安预防的主要防线,公安道德是公安软实力。公安立法、执法、守法都要坚持伦理原则,应以德建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明确提出,我国的法治进程得到不断推进。但是,“人治”观念的影响、民主政治的不健全、道德与法律在法治进程中同时并存、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矛盾、乡土社会实施法律的艰难以及法的实效的不理想却造成我国法治进程比较缓慢。因此,我国应加强“法治”观念,真正使民主制度法律化,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之间的关系,促进国家法在乡土社会的实施,尽量通过提高立法技术等措施保证法功能、目的的实现,进而使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相似文献   

15.
彭彩虹 《政法学刊》2013,30(3):52-59
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乃是从各种矛盾中发展而来,这些矛盾其中一部分是人类同自然界的矛盾,另一部分是人类自身的矛盾.管理和被管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课题,管理的目的就是追求某种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价值倾向性又决定着整个人类社会公平、正义、自由、幸福、和谐的生活.必须把握权力→管理→行政→秩序→法治的内在逻辑关系,辨析与管理相关的概念,正确把握管理秩序与法律秩序的辩证关系,树立一切管理归于法治理念之中的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社会秩序、环境.  相似文献   

16.
以法治理性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审视和优化警察执法环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自由秩序原则和民主法治精神构建警察执法和谐的关键所在。以自由秩序原则和民主法治精神构建警察执法和谐是法治理性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警察执法和谐的真谛;体现法治理性的宽容精神是警察执法和谐的需要。警察执法和谐呼唤体现法治理性的积极守法精神。培养积极守法精神对于促进公民理性守法,警察理性执法,实现警察执法效益的最大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周恒 《河北法学》2020,(4):103-115
作为一个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相区别的概念,法治社会命题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法治化,并尤其强调社会力量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试图借助多元社会主体的参与来型构法治发展的动力基础。准确认识当下的社会状况,充分挖掘现有的社会力量,是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的正确路径。在当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纵深发展日益改变着现代社会的交往模式,并塑造出互联网社交这一新型的社会关系形态。互联网社交的出现与发展孕育了以网络为介质的社会力量,使社会逐渐获取了同国家对话并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能力。互联网社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可以从四个向度获得理解:互联网社交缔造着网络公共空间的公民品格;互联网社交孕育了网络社会的自治能力;互联网社交构成了民主参与的"非正式"渠道;互联网社交提供了权力制约的社会手段。  相似文献   

18.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法治的支撑,丽法治系统本身就应保持和谐.行政法治作为法治的一个子系统,不仅应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外部系统保持和谐,而且在其系统内部亦应保持和谐统一.在行政法治系统中,以行政执法为中心,首先应实现行政执法系统内的和谐.同时应保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和行政审判之问的和谐.  相似文献   

19.
法与德的冲突及其法理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军 《现代法学》2003,25(4):93-99
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规范,法与德冲突与互补同在,矛盾与互动并行。透视该种态势存在的根据,把握两种规范的社会定位,缓解乃至部分消除法与德的冲突,建立两者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正是本文主旨所在。实践中的执法、司法的道德化倾向不仅混淆了法与德的界限,而且背离了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20.
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徐爱国 《法学研究》2006,28(2):43-56
从思想史的角度,主要有三种法治与政体之间内在理论结构的范式:法治工具主义论、法治目的主义论和法治社会秩序论。法治工具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法治目的论则是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独特的现象。在非宪政的政体之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不能并存;而在宪政的政体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则可以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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