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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4 毫秒
1.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期国家提出的新的刑事司法政策。此政策对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文章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出台的背景,结合批准逮捕工作和公诉工作,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实务中的实施作了简单的阐述。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政策是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并服从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总体价值目标.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政策的研究,既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也有助于构建有别于成人司法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政策经历了依附期、显现期、成型期三个阶段,其少捕、慎诉、少监禁、双向保护的核心内容蕴含着丰富的少年司法理念.在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案件所形成的“捕诉监防一体化”权力运行模式下,应当注意福利性和惩戒性相结合,强化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3.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虽然有着某些缺陷与不足,但从诉讼监督的价值上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存在价值是不容否定的。因此,在未来的司法改革走向中,这一制度决不应被取消抑或被限制。相反,我们应以现代司法的理念对其加以强化和完善,在肯定检察监督这一制度的同时,对其进行改造,以期继续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  相似文献   

4.
轻缓刑事政策作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罪犯的再社会化、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检察环节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在立法和司法方面都存在一些制约,我们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对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现实社会基础上,民事检察监督具有内在规律性,其功能呈现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的践行体现了基层检察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价值,对司法权威的树立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检察制度是现代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共利益、维护人权具有重要作用。认真研究检察制度的运行机理及其产生发展的动力基础,是建立现代科学检察制度的根本前提,也是完善我国检察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治民主国家的重要保证。我国检察制度的动力机制是社会主义公共利益观,公共利益是我国检察制度运作和检察机关机构以及职权设置的依据。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是公益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活动的根本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切实保障公民人权,以充分保障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公诉环节检察调解机制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社会转型中大量出现的轻微犯罪,单纯刑罚手段对恢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不调和因素所发挥的作用不甚明显,而检察调解则有助于节约司法成本、防范案件,进而实现和谐司法。为此,我国可以从检察调解的范围、条件、适用程序等方面完善,正式引其入律。  相似文献   

8.
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检察司法理念:司法人性化、司法高效、司法民主、司法中立.检察职能实现方式的转换应当从慎用逮捕、刑事和解、起诉便宜、社区矫正等方面来进行.  相似文献   

9.
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刻内涵,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途径对于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在立法上有所体现,而且在司法层面也应得到体现。检察环节的各项办案工作都应当审时度势,把执行刑事政策与依法办案统一起来,全面认识和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0.
我国检察讯问的定位,是检察院在法律监督活动和公诉活动中从事的讯问活动,主要是侦查监督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我国刑事讯问中的法庭讯问、侦查讯问和检察讯问进行比较.检察讯问监督的重点是从侦查到庭审的过渡环节。我国检察讯问具有司法审查、核证补证、顺利公诉、司法救济、辩诉交易等功能。法律监督通过检察讯问可能发现问题,但单靠讯问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可以利用检察讯问之所长,在诉讼过程中发现疑点、阻断错案。  相似文献   

11.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检察机关上承侦查机关,下启审判机关,它既是刑事法律的执行主体,也是刑事政策的具体实施者,深入思考恢复性司法与检察刑事工作的关系,确保公正合理地在处理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2.
量刑建议权制度的构建既有理论依据又有现实基础;量刑建议应采用确定的量刑建议并作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的参考依据。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做法是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虽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健全与完善。民事抗诉应定位于中请再审之后,将申请再审规定为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的前置程序;更应定位在涉及公权利的范围内,而对不涉及公权利的案件则采用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从而构建检察抗诉与检察建议并存的检察监督格局,真正起到统一司法、个案公正以及衡平各主体利益的作用。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监督局限于职务犯罪侦查权,锁定在诉讼程序范围,没有充分体现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职能的宪政定位。拓展人民检察院的行政检察职能,设置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权的法制监督,发展行政检察制度和国家行政监督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检察建议的法理基础、性质地位、功能定位等的认识,理论与实务上有多种不同的主张,研究检察建议的基本问题对于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对明确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完善检察建议的程序、发挥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职能具有重要价值。对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之一。基层监所检察实行“科室合署办公模式”是派驻检察组织形式的深化和具体化,是提高驻所检察工作效率和监督实效的极佳路径。  相似文献   

13.
刑事检察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立法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不和谐因素,制约着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因此,改革和完善刑事检察监督权,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司法效能的关键,又是刑事检察研究中的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4.
检察制度定位问题,是一个对检察改革方向有决定性影响的重大课题,它对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定位,检察权包括哪些职能,其权力的外延界域等都有着纲举目张的影响,近年来检察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使得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实践以理论的成熟为先导,在目前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入开展检察制度研究,确立对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正确认识,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日本向来以精密司法著称,其适应二战以后司法改革的需要,建立了检察审查会制度,通过对检察官的不起诉决定予以审查,防止检察官不起诉裁量权的滥用。这一制度强化民众参与司法,有助于提升刑事司法的民主性,对我国检察制度的完善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陈光中教授在给该书写的《序》中写道:“《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检察监督——多维视野下的法学分析》从当下中国法学理论界对中国检察权的属性、检察权的范围、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中的定位等具有分歧的现实背景出发,以探求符合中国国情又能充分发挥制度功能的检察制度为目标,在掌握大量资料,详尽分析资料,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历史考察角度、中西宪政考察与比较研究角度以及检察制度在司法制度中的实证研究等方面,对中国的检察权与检察制度的属性,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法院具有两种职能,即"依法裁判"与"政策实施"。这两种职能的履行均需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随着"司法去地方化""司法去行政化""审判专业化"改革的推进,对依法裁判职能的监督应逐渐让位于由当事人启动的法院内部上下级监督,而检察监督应当逐渐向监督政策实施等法院公益职能的方向转化。这既保障了法院通过"独立审判"作出的判决的稳定性,同时也发挥了检察机关于民事司法中的监督角色。《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所创设的"第四审"为该种监督职能的转换提供了制度途径,并且为政策的"法律化"及司法机关"合力"监督权力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司法途径"。  相似文献   

18.
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是法治轨道上的现代化。刑事检察是国家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体现,刑事检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刑事检察现代化是“中国式”和“现代性”的有机融合。中国式刑事检察现代化应当立足国情和司法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和政策,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完善,适应数字化时代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以刑事检察现代化推动法治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9.
行政检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权,而不是司法审判权。但目前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对行政检察监督的定位不明确、不准确,没有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应有的作用与功能。应通过对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的修改,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立案的检察监督权,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权,完善对被告胜诉的生效裁判进行抗诉的监督机制,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案件执行的检察监督权。  相似文献   

20.
检察听证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当前实务中的检察听证工作遇到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包括对听证制度的正当性认识不足、听证程序运行不规范、听证意见流于形式等。为此,需要以“价值正当化”为方向优化对听证制度的理念认识,让检察听证制度的正当性更加稳固;以“程序司法化”为方向加强听证制度程序设计,从会前、会中和会后三阶段规范制度运行;以“结果实质化”为方向促进听证意见落实,提高听证实效,让听证意见真正为听证各方所尊重。通过上述努力,能够更好实现检察听证制度的价值,以提升检察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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