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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我国近年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已经大规模开展,亟须对适用不起诉的企业合规计划进行监管。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应当是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条件和后续工作。域外一些国家在处理企业合规案件中大量利用不起诉和可撤回起诉机制,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得出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内外部独立监督体系设置以及合规补救措施的成效性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框架。我国应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现实合规监管探索,重视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我国构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可以从提高检察建议的约束力、增强内外部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和加强合规成效评估的检察主导性三大路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民营企业合规过程中,被发现有相同性质的“过去违法行为”未作处置,对企业合规不起诉不生影响。这是因为,“过去违法行为”与犯罪分子的认罪认罚并无挂钩;从违法行为的时间、次数、主观方面等可以判断出行为人再犯可能性较弱;行政合规的程序激励模式和重罪案件合规不起诉的法理基础,决定了重责案件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优化法治环境是对民企保护的应有之义,针对涉民企犯罪案件的办理最高检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发现,当前相对不起诉制度对于民企犯罪案件适用能力尚有欠缺。针对民企犯罪案件存在的特点,分析“附条件不诉”和“合规不诉”制度的优缺点,就两者的理论制度适用于民企犯罪作对比剖析,结论是在不改变现有刑法框架体系的前提下,后期的附条件不诉制度的设计更应该注重程序体系的构建,并且以此为契机推动行政监管领域制度的升级。  相似文献   

4.
量刑程序的模式选择、起诉方式和答辩程序改革、量刑资料获取机制,是目前困扰量刑程序改革的三个关键问题。就量刑程序模式而言,我们应当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标准,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省略定罪程序;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通过庭审解决定罪以后再审理量刑问题。就配套的起诉方式和答辩程序改革而言,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基本上可以沿用现有的起诉方式,但要在起诉书中增加关于量刑建议的内容;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起诉书中则不得添附仅仅与量刑有关的内容,量刑建议和量刑证据应在解决定罪问题以后单独移送。答辩程序对于量刑程序改革不可或缺,我们应当增设答辩程序。量刑资料的获取是量刑建议准确性的关键,我们应当强化侦查机关(部门)收集量刑证据的责任,并在起诉程序中加以开示,以保障量刑建议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5.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的要求。适用时应以量刑原理为参照,分为两个步骤判断:第一个步骤,根据责任刑和预防刑量刑情节判断是否属于"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第二个步骤,判断是否具有"悔罪表现"。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分主要表现在第一步骤刑罚的轻重不同,第二步骤考量的因素不同,两者发生竞合时,如属于三类特定的案件,应遵循"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顺序适用。  相似文献   

6.
醉驾入刑已多年,虽然刑事实体法能够起到一定的规制效果,但醉驾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且实体法严厉规制方式已经产生边际效应。在醉驾案件中合理适用不起诉制度,一方面可以为解决醉驾入刑导致犯罪圈过大的问题提供相应的程序出罪机制,另一方面可以实现醉驾等轻罪案件区别于重罪案件在审前阶段的繁简分流。目前,醉驾案件还存在适用相对不起诉标准不完善,起诉裁量权适用范围狭窄,行刑衔接不畅以及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使不起诉制度在醉驾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统一和完善醉驾案件中相对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标准,将公共利益纳入起诉合目的性的考量范围,进一步协调行刑衔接关系,并构建适用于醉驾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第三方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创新的目的在于促进检察办案工作透明化,增强司法公信力,在赋予检察官办案决定权的同时,对不起诉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通过解读第三方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的现实制度背景,在深入考察2017年7月迄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制度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对本项制度运行效果进行客观评测并就其完善路径作必要探讨,有助于"不起诉制度"诉讼价值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8.
企业合规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对于引导涉案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及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由于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亦未通过上位法加以规范与明确,实践中也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企业对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为视角,论述了涉案企业在主体资格、涉案税额、合规整改及行刑衔接适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就现存问题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9.
与自然人犯罪相比,企业犯罪更有必要也适合实施精细化量刑,这是由企业的组织特征、"轻轻重重"量刑激励模式、企业犯罪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小等因素共同决定.我国各级司法机关已经进行了量刑精细化探索,并逐渐扩展到单位犯罪尤其是企业犯罪领域,美国《量刑指南》在此方面有着成熟的借鉴意义.在刑事合规语境下,量刑精细化的路径建构需要从教义学和立法论两个层面出发.  相似文献   

10.
检察环节重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体现出总体适用率偏低、适用范围较窄、量刑建议质量欠佳的初级阶段特征,价值功能尚未充分体现。通过"成本—收益"方法分析,目前该制度对被追诉方和检察机关的效益激励不足,因而仍存在适用乏力的现实情况。未来应当以量刑精准化与减让梯度化为目标改良量刑建议,切实保障被追诉方的知悉权与救济权,进一步发挥制度节约司法资源的价值功能,通过强化对量刑协商双方的激励进一步深化制度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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