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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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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闻回放     
《台声》2005,(10):4-9
鼓励招更多台生大陆高校招台生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台声讯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日前在调整祖国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时表示,考虑到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实际培养成本,为鼓励招收更多台湾地区学生,国家财政对招收台湾学生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每年的招生数量据实安排财政生均定额补助。从新学期开始,每招收一名台湾学生每年补助人民币8000元。民航总局批准台四家航空公司飞越祖国大陆空域台声讯 民航总局有关主管部门9月2日批准了台湾长荣、中华、立荣、华信4家航空公司飞越祖国大陆…  相似文献   

2.
《黄埔》2006,(2):12-12
从1985年起,祖国大陆高等院校开始招收台湾地区学生。1996年原国家教委统一制定各高等院校对台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的标准,本科生按每人一学年1000—1500美元收取。为切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会谈公报关于“大陆方面尽快实施在大陆就学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精神,鼓励和支持台湾学生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校学习、深造,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体现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学生的关怀、照顾,有关部门积极会商,决定自2005年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及实行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  相似文献   

3.
两岸     
《台声》2008,(4):8-9
人事部: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可在闽展开就业试点;商务部:“一个中国”前提下支持陆资到台湾投资;两岸:春天并不遥远;教育部:非常欢迎台湾地区的学生、青少年到大陆来学习访问交流;农业部:今年将扩大台湾地区农产品在大陆销售  相似文献   

4.
木鸣 《台声》2005,(9):12-12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近日宣布,对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这是大陆继赠送台湾同胞一对熊猫、对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减化台湾同胞签证手续之后的又一优惠政策。台湾有关方面对此的回应是:拉拢台湾学生是大陆“统战”工作的一部分。今年4月以来,大陆方面如上所述相继推出了不少使台湾同胞受益的政策。几乎每一次,台湾当局的回应中都少不了“统战”二字,水果“统战”农民,学费“统战”学生……某种角度来说,此话说得不错,这的确是对抗“台独”的一种“统战”。但此“统战”非彼“统战”。台湾某些人口中的“统战…  相似文献   

5.
《时事资料手册》2005,(5):92-92
国台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人8月24日宣布.从2005年秋季开学开始,正式实施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政策。同时决定,自2005年秋季入学起设立“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这是祖国大陆方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国民党等三党领导人共识的又一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6.
被外国记者称为“爱国斗士”的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马力曾任职中学教师,也许是这段特殊的经历,使他对台港澳及内地学生的就学实际问题非常关注。以往,台湾和港澳三地的学生到大陆高校就读需要缴付比内地学生要高一倍多的学费。2005年秋季学年起,国家调整了对台湾学生的收费标准:对招收台湾学生的高校,中央财政按每年每人8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为此,2005年9月底,马力联同香港21名代表就考虑对台港澳学生实施同等学费政策联名提出建议。此项建议很快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不到3个月的时间,国家教育部与国务院港澳办、财政部、发改委…  相似文献   

7.
《台声》2005,(6):22-22
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对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大陆学生标准同等收费,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  相似文献   

8.
《时事资料手册》2005,(3):26-26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5月13日在北京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对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照大陆学生标准同等收费;并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资讯与服务     
台湾地区学生报考大陆院校指南 从1984年以来,祖国大陆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几百所普通高校开始陆续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台湾学生报考大陆院校的热度也持续升温。置身于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浓郁的学习气氛中,不仅有利于提高学业,而且可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接触交友,有利于扩大知识面,开阔思路。祖国大陆招收港、澳、台学生是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从2000年开始,台湾地区的学生报考大陆院校的年龄限制已经取消,也就是说,任何年龄都可以报考。考生在报名表中可以  相似文献   

10.
《黄埔》2021,(1)
正2020年10—11月10月台湾9月对大陆出口继续攀升台湾地区财政事务主管部门7日公布,台湾9月对大陆(含香港)出口额达142亿美元,创历年单月第二高,比去年同期增加22.3%,占台湾总出口额的46.24%,大陆(含香港)持续位列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  相似文献   

11.
《台声》2015,(12)
<正>(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两岸关系》2006,(5):38-38
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参游人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第三条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相似文献   

13.
张莉 《两岸关系》2009,(2):15-17
日前,大陆方面公布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大陆企业积极稳妥地到台湾投资,台湾方面也修正了《大陆地区经贸专业人士来台从事相关经贸活动申请案件审核处理原则》。新的一年,台湾当局如果能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予以开放,使两岸资本流动实现自由化,两岸经贸往来实现正常化,两岸关系将迎来“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和大发展”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14.
《台声》2010,(12):72-73
<正> (二)属于尚未取得台湾居留资格或登记证照的陆资(未取得投资许可):1.新台币授信业务目前只限于台湾的银行及信用合作社,才能对于还没有取得居留资格的大陆地区人民,办理不动产担保放款业务。且该大陆地区人民必须是依照《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  相似文献   

15.
政策答询     
政策答询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可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办理...  相似文献   

16.
半月备忘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发布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4月16日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共十七条,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以旅游团形式整团往返。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须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增设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公安部决定,在原有开放海口、三亚、…  相似文献   

17.
正2月2日,由两岸企业家峰会主导和推进的"台湾商品中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开业。作为台湾中小企业拓展大陆市场的重要平台,"台湾商品中心"通过上海自贸区便利高效的进出口贸易渠道,扩大台湾地区产品进入大陆。台湾地区知名商企大润发拥有实体通路和线上平台,承接了"台湾商品中心"的日常运营,并建立了推广服务平台,为台湾中小企业进入大陆发展创设了市场窗口,将提供商品信息及展示,以满足大陆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的商品订购需求,协助规划商品推广并提供进口手续、清关、  相似文献   

18.
刘寿明  司贺中 《台声》2006,(12):41-41
“台胞证”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简称,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旅行、居留的身份证件,分为5年有效和一次有效两类。若到期或不慎丢失、毁损,势必会影响到台胞在祖国大陆办事或出行,因此,应当及时补办。一、法律依据(一)《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二、办理换领或补证手续的机关目前,在大陆可以申请换领、补办5年期台胞证的地区有上海、江苏、福建(福州市、厦门市)、海南省(三亚市和海口市)等地,办理机关为上属地区被授权的市、县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  相似文献   

19.
张军 《中国民政》2006,(3):42-43
随着大陆与台湾地区人员的往来和经济一文化等领域交流的迅速发展,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婚姻关系大量发生,据统计, 1988年大陆与台湾地区通婚人数为100对左右:1994年为5000多对:1997年达到1万多对,2001年迅速增加至8万多对,目前已达15万多对。从历史渊源和现行制度分析, 大陆与台湾地区都有订立婚约的习俗,并且, 现行立法精神也大体一致,认为强制保护婚约是和婚姻自由原则相违背的,它剥夺了婚姻当事人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权利,为此, 大陆的婚姻法和台湾现行的亲属法都已废止了婚约的强制力,但在现行条文的规范上大陆与台湾地区却有所不同。本文主要分析大陆与台湾地区婚姻问题的法律冲突及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0.
天津台商赵先生问:我若在大陆不小心将台胞证遗失了,该怎样处理?申请补发需要多久的时间,会不会影响回台湾的行程? 答: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台湾居民到大陆后应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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